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30,812,5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远兴能源 | 股票代码 | 000683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纪玉虎 | 沈楠 | |
办公地址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 | |
传真 | 0477-8139833 | 0477-8139833 | |
电话 | 0477-8139874 | 0477-8139873 | |
电子信箱 | yxny@berun.cc | yxny@berun.cc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围绕公司“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公司紧贴市场需求,坚持“聚焦主业、做大主业、做强主业”的基本思路不动摇,继续致力于天然碱法制纯碱和小苏打、煤制尿素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天然碱法制纯碱和小苏打为公司主导产品,产销量位于行业前列。2023年,公司共生产各类产品568万吨,其中纯碱269万吨,小苏打118万吨,尿素167万吨,其它化工产品14万吨。
纯碱下游主要集中在玻璃、冶金、造纸、印染、合成洗涤剂、食品医药等行业;小
苏打主要用于食品、饲料、医药卫生等行业;尿素主要用于各种土壤和农作物生长,可达到促进农作物增产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面临产品市场价格同比下降、存量企业毛利同比下滑、主要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等诸多不利因素,公司一方面通过持续强化运营管理,保证了主要生产装置持续高效运行,另一方面有序推进银根矿业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项目一期生产线建设。报告期内,银根矿业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项目一期部分生产线投料,产能逐步释放,一定程度对冲了产品价格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10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24.14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8%,每股收益0.39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40.94亿元,所有者权益179.3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4.8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61元。
(二)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1.纯碱行业
纯碱成分为碳酸钠(Na
CO
),俗称苏打和洗涤碱等。纯碱根据用途不同,分为工业纯碱和食品添加剂纯碱。我国是纯碱生产消费大国,目前国内生产产能约占世界产能的46%。工业纯碱基于密度的不同分为轻质纯碱和重质纯碱。纯碱主要应用于玻璃、冶金、造纸、印染、合成洗涤剂、食品医药等行业,其中玻璃工业是纯碱的主要消费部门,每吨玻璃消耗纯碱约0.2吨,占比接近60%。除传统行业需求外,在“双碳”目标背景下,纯碱产业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光伏、锂电等新能源需求将接棒平板玻璃,贡献未来纯碱需求的主要增量。
2023年国内纯碱行业供需基本平衡,供应端新增产能基数虽大,但产量投放在三、四季度,全年增量有限。需求方面,最大消费板块浮法玻璃行业受公建项目及保交楼政策影响,需求改善,产能增加。光伏玻璃、碳酸锂对纯碱消费持续增长,2023年成为纯碱下游需求结构占比中提升最大的消费行业。中国纯碱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纯碱产能达到3,533万吨,实现产量3,228万吨,同比增长10.9%,其中联碱法、氨碱法、天然碱法产量占比分别为48.5%、43%、8.5%。纯碱全年表观消费量3,158.5万吨,同比增长11.8%。
在“双碳”政策背景和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光伏行业长期成长空间广阔,已成为我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战略性新型产业,是我国推动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
2024年,预计纯碱需求仍将保持增长态势,主要增长点在新能源行业。在全球能源
转型背景下,光伏玻璃、碳酸锂产能持续扩张,带动纯碱消费增长。浮法玻璃行业产能发挥目前处于高位,2024年计划复产及新点火产线集中,预计对纯碱的消费需求同比小幅增长。
2.尿素行业
2023年国内尿素市场总体呈现供需齐增的行业格局。上半年在原料价格及供需错配的基本面影响下尿素市场震荡下行,下半年伴随经济修复进程推进,农需集中释放及出口需求的共同作用,尿素市场价格反弹并延续震荡走势。纵观2023年,我国尿素市场供需总体处于平衡。据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尿素行业产能约6,823万吨,同比增长4.0%,全年尿素产量为6,292万吨,同比增长9.2%。尿素表观消费量5,866.7万吨,同比增长7.1%。2024年,预计国内尿素供应形势趋于宽松,产能预期增加。需求方面,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产粮目标连续第四次锁定1.3万亿斤以上,粮食产量仍以增产稳产为总体目标,尿素农业需求有望保持稳定。工业需求方面,下游复合肥、三聚氰胺、电厂脱硫等行业消费预计有明显增长,中国氮肥工业协会预测全年尿素工业需求将达到2,150万吨,同比增加约200万吨。
(以上数据采用相关行业协会数据)
3.新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影响
2021年7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水务局出具了《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860万吨/年)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及黄河供水专用工程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阿水许可准字[2021]46号),同意阿拉善天然碱项目及黄河供水专用工程以黄河干流地表水作为取水水源,核定项目年用水总量为2,182.4万立方米,自2021年7月12日起有效期3年。鉴于银根矿业全资子公司银根水务当时获得黄河水取水指标为350万立方米/年,水行政许可决定许可取用水量350万立方米/年,后续获得水指标后将及时申请变更取水许可手续。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
2023年4月1日实施的《黄河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黄河干流取水需在流域机构办理取水许可证。报告期末,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将审批手续和相关材料移交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已受理并启动审批程序,公司目前正按要求对接推进相关工作。
(三)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老牌纯碱生产企业之一,深耕天然碱行业多年,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
随着公司阿拉善天然碱项目一期工程部分产线投料,报告期内,公司纯碱在产产能580万吨/年,小苏打在产产能150万吨/年,尿素在产产能154万吨/年,纯碱、小苏打产能位居国内前列。公司阿拉善天然碱项目规划建设纯碱产能780万吨/年、小苏打产能80万吨/年,其中一期规划建设纯碱500万吨/年、小苏打40万吨/年,二期规划建设纯碱280万吨/年、小苏打40万吨/年。项目一期于2023年6月投料试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生产线已达产,第四条生产线正在试车;项目二期于2023年12月启动建设。
(四)公司矿产资源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公司在河南桐柏县拥有安棚和吴城两个天然碱矿区,在内蒙古拥有查干诺尔碱矿和塔木素天然碱矿,其中安棚碱矿拥有探明储量19,308万吨,保有储量12,367万吨;吴城碱矿拥有探明储量3,267万吨,保有储量1,928万吨;查干诺尔碱矿累计拥有探明储量1,134万吨,保有储量182.08万吨;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矿保有资源矿石量和可采储量分别为107,836.40万吨和29,690.01万吨;公司持有蒙大矿业34%股权,蒙大矿业纳林河二号矿井煤炭保有资源量和可采储量分别为11.57亿吨和7.11亿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总资产 | 34,093,963,601.75 | 29,862,219,713.97 | 14.17% | 26,074,869,563.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485,680,378.89 | 12,530,595,519.90 | 7.62% | 11,654,198,814.40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 | 12,043,563,754.82 | 10,986,506,088.68 | 9.62% | 12,145,453,921.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09,917,321.19 | 2,659,724,877.64 | -46.99% | 4,947,921,180.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14,042,576.66 | 2,664,602,183.53 | -9.40% | 2,830,466,866.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40,503,730.96 | 3,249,635,252.16 | -3.36% | 3,482,470,116.0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73 | -46.58% | 1.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73 | -46.58% | 1.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8% | 21.61% | -10.73% | 51.75%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503,651,821.45 | 2,851,957,235.60 | 2,682,310,651.20 | 4,005,644,046.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1,889,778.81 | 400,342,391.08 | 453,578,620.53 | -95,893,469.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53,343,430.93 | 432,399,159.65 | 452,694,036.99 | 875,605,949.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5,406,498.05 | 663,998,004.05 | 728,541,531.35 | 1,142,557,697.5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7,66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3,62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01% | 1,122,491,995 | 333,475,587 | 质押 | 1,122,491,995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5% | 83,987,522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19% | 81,8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4% | 57,462,955 | 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49% | 55,808,965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7% | 43,748,853 | 0 | 不适用 | 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5% | 42,904,500 | 0 | 不适用 | 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2% | 41,913,104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7% | 40,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气精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6% | 32,335,065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10,494,099 | 0.2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14,801,981 | 0.40%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 | 退出 | 0 | 0.00% | 29,696,278 | 0.79%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新增 | 0 | 0.00% | 57,462,955 | 1.5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新增 | 0 | 0.00% | 43,748,853 | 1.1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气精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32,335,065 | 0.86%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控股子公司银根矿业在建项目一期第一条生产线投料试车
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根矿业在建的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一期第一条150万吨/年纯碱生产线,于2023年6月28日投料,后续将按照项目整体建设安排,对一期其余生产线逐条投料试车。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投料试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一期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生产线已达产,第四条生产线正在试车。
2.控股子公司银根矿业在建项目二期启动建设工作
2023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根矿业在建的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二期启动建设工作,该项目二期规划投资约55亿元,计划于2025年12月建成。该项目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汽电联产装置、采集卤及井建工程、纯碱装置、小苏打装置、包装储运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此次公司按建设规划开展工程设计、现场勘探、部分长周期设备订货及项目开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投料试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3.参股子公司蒙大矿业涉诉进展情况
2023年1月12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2)内民终216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裁定“1.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内06民初300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公司了解案件的情况与进展,并单独公告进行了风险提示。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023年5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3)内民初20号),判决为“1.确认原告乌审旗国资与被告蒙大矿业2008年12月25日签订的《探矿权转让合同》价格条款无效;2.被告蒙大矿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乌审旗国资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差额222,252.38万元;3.驳回原告乌审旗国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159,419元,由蒙大矿业负担11,154,419元,由乌审旗国资负担5,000元。”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3年6月,蒙大矿业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3)内民初20号),已依法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年10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3)内民终511号),判决为“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二审案件受理费11,168,219元,由蒙大矿业负担11,154,419元,由乌审旗国资负担13,800元;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3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判决书》((2023)内民初20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内民终511号),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划转蒙大矿业银行账户资金224,049.39万元,其中:探矿权低价转让差价款109,240.87万元,诉讼费1,115.44万元,执行费及利息
681.58万元。该次执行划转后,蒙大矿业累计被执行划转探矿权低价转让差价款222,252.38万元,其探矿权低价转让差价款已被执行完毕。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2023-091、2023-092)。
2024年2月,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邮寄的DC20240377号增资扩股协议案仲裁通知书((2024)中国贸仲京字第016053号)。根据仲裁通知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此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裁决。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2024-016)。
4.计提预计负债事项
2023年10月8日,就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乌审旗国资)诉公司参股子公司蒙大矿业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令蒙大矿业向乌审旗国资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差额222,252.38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168,219元,由蒙大矿业负担11,154,419元,由乌审旗国资负担13,800元。
2023年11月,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分三次累计执行划转蒙大矿业探矿权转让价款、诉讼费22.40亿元。
基于2009年12月公司与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煤能源)签订的《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之后实际发生的,应当由蒙大矿业承担的矿权价款由原股东方承担。2023年11月,公司收到蒙大矿业发来的《关于尽快支付探矿权低价转让差价款的函》要求公司依据2009年签署的《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承担探矿权低价转让差价款补缴责任,并与蒙大矿业及其股东方进行沟通协商。2023年12月,中煤能源来函告知将按照《股权转让暨增资
扩股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024年1月,基于财务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就上述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共计人民币96,400万元。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