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人:夏国平)本人作为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夏国平,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至2013年8月历任中化集团办公室秘书、科长、企业管理部副处长、二级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江苏和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人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定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具备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符合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已向公司提交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符合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三、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1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秉持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参加 | 亲自 | 以通讯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 | 亲自出席 | 是否连续两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夏国平 | 5 | 1 | 1 |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与公司内审部门、财务负责人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各季度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调研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2023年9月,为全面了解公司子公司湖北东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客户情况,本人前往湖北襄阳对该公司以及其重要客户进行考察,全面深入了解了该子公司的业务并对其生产经营方面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了法律
董事会次数 | 出席 次数 | 方式出席次数 | 席次数 | 次数 | 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次数 | 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夏国平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否 |
法规赋予的独立董事的权利,公司能够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地对公司有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提出了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4月17日)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 同意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8月21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 | 《关于公司单项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 同意 |
(六)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合理预计了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本人对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核,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限售、关联交易等承诺事项的情况。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已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完整披露。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经查,报告期内公司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与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审计计划、所关注的重点审计事项以及审计结果,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监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要求,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发现有重大偏差、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查,报告期内公司不适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经查,报告期内公司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报告期内公司不适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我认为,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根据薪酬考核标准对其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所确定并发放的,兼顾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诚信责任、勤勉尽职的评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度,公司在各方面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条件,对此深表感谢。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督促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做到规范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并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夏国平2024年 4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