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慧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