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10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于胜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燕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一部分“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智能矿山信息系统,其是促进我国煤炭行业转型升级、智能化建设的重要组成,能够实现煤矿生产的安全提升、减员增效以及节能降耗,因此公司主营业务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等一系列鼓励智能矿山行业发展的政策,大大提升了国家对煤矿智能化建设领域的资源投入,并拉动了领域内对相关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如果未来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收紧相关政策措施,导致与智能矿山行业相关的市场
需求缩减,而公司不能在经营和产品技术上及时调整以适应相关政策的变化,这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宏观经济环境、煤炭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处于主要服务煤炭行业的智能矿山行业,其行业需求虽不与煤炭价格行情的常规波动直接关联,但受我国煤炭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及存量煤矿改造建设影响较大,因而煤炭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会对智能矿山行业发展产生影响。进一步而言,煤炭行业作为我国的基础性能源行业,其行业状况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显著相关,所以公司经营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煤炭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尽管2016年以来我国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显著,落后产能逐步淘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我国煤炭行业效益显著提升,且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我国煤炭产量,到“十四五末”即2025年仍有增长空间。未来若宏观经济环境、煤炭行业周期性波动下行,公司主营业务将会受到较大不利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3)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技术密集型,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其拥有较强的实施开发能力和技术研发能力,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技术升级和更新换代较快,随着客户对公司IT系统建设的需求不断提高,公司必须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以适应客户需求。公司存在不能及时更新技术以适应市场变化,从而影响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的风险。公司始终重视技术创新,不断加大研究开发的投入,公司技术研究团队始终紧跟技术发展趋势,熟悉工业物联网、智能
制造、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前沿技术,使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具备了持续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0,437,79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7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于胜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燕、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周缨、毕坤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公司董事长于胜利签名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北路智控 | 指 |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路软件 | 指 | 南京北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北路物联 | 指 | 南京北路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北路有限 | 指 | 南京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前身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于胜利先生、金勇先生及王云兰女士 |
路泰管理 | 指 | 南京路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路兴管理 | 指 | 南京路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路秀管理 | 指 | 南京路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路祺管理 | 指 | 南京路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郑煤机 | 指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且为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
郑州恒达智控 | 指 | 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煤机全资子公司,公司与郑煤机之间交易的直接对手方 |
公证天业 | 指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天运 | 指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华泰证券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元集团 | 指 |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东、股东大会 | 指 |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
董事、董事会 | 指 |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
监事、监事会 | 指 |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劳动合同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能源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
国家矿山安监局 | 指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监局于2020年更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仍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应急管理部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智能矿山 | 指 | 将以工业物联网为核心,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矿山开发技术、装备进行深度融合,形成全面自主感知、实时高效互联、自主学习、智能分析决策、动态预测预警、精准协同控制的矿山智能系统,能够实现矿山生产的全流程智能化运行,最终实现矿山生产的安全提升、减员增效、节能降耗。 |
智慧矿山 | 指 | 与智能矿山内涵基本一致,而智慧矿山的范畴更宽泛,是前者的集成,是矿山智能化建设的最终目标 |
物联网 | 指 | 通过各种信息传感器、射频识别技术等各种装置与技术,实时采集任何需要监控、连接、互动的物体或过程,采集其声、光、热等各种需要的信息,通过各类可能的网络接入,实现物与物、物与人的泛在连接,实现对物品和过程的智能化感知、识别和管理 |
云计算 | 指 | 一种通过网络云将巨大的数据计算处理程序分解成无数个小程序,通过多部服务器组成的系统进行处理和分析这些小程序得到结果并返回给用户的分布式计算方式 |
大数据 | 指 | 一种规模大到在获取、存储、管理、分析方面大大超出了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能力范围的数据集合 |
人工智能/AI | 指 |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及应用系统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工业物联网 | 指 | 物联网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 |
系统集成 | 指 |
根据客户的具体业务需求,将硬件平台、网络设备、操作系统、工具软件以及为客户需求定制开发的应用软件,集成为具有优良性价比的计算机系统工程
安标证 | 指 |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是确认矿用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有关规定,准许生产单位生产、销售,使用单位采购、使用的标识和凭证 |
防爆证 | 指 | 防爆合格证,防爆电器产品生产、销售所需证照 |
以太网 | 指 | 一种计算机局域网技术,是目前应用最普遍的局域网技术 |
无极绳绞车 | 指 | 煤矿井下巷道以钢丝绳牵引的一种普通轨道连续运输设备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北路智控 | 股票代码 | 301195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北路智控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Nanjing Bestway Intelligent Control Technology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BESTWAY INTELLIGENCE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于胜利 |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1161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09年7月,注册地址由“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8-306号”变更为“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菲尼克斯99号”;2013年10月,注册地址由“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菲尼克斯99号”变更为“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2016年12月,注册地址由“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变更为“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 |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1161 | ||
公司网址 | http://www.njbestway.com/ | ||
电子信箱 | ir@njbestway.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奎 | 无 |
联系地址 |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 | 无 |
电话 | 025-86127716 | 无 |
传真 | 025-86127716 | 无 |
电子信箱 | ir@njbestway.com | 无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网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三街恒大财富中心5号楼十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周缨、毕坤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陈晓锋、钟超 | 上市后3年内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1,007,782,566.84 | 755,653,427.70 | 33.37% | 578,169,713.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4,960,511.31 | 198,172,209.34 | 13.52% | 147,415,839.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10,780,051.76 | 186,180,633.92 | 13.21% | 139,546,508.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7,969,139.48 | 35,115,950.97 | 606.14% | 62,108,723.0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1 | 1.76 | -2.84% | 1.4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9 | 1.76 | -3.98% | 1.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0% | 16.58% | -6.38% | 34.82%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2,622,157,829.42 | 2,472,610,788.43 | 6.05% | 835,438,054.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283,610,169.55 | 2,133,270,649.84 | 7.05% | 496,129,725.88 |
注: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241,472,330.74元,同比增长21.85%。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80,608,645.37 | 244,077,985.27 | 284,673,587.70 | 298,422,348.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359,565.32 | 57,594,390.14 | 63,576,207.77 | 61,430,348.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935,592.35 | 54,051,166.15 | 59,822,495.14 | 57,970,798.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98,978.16 | 123,967,041.92 | 70,123,495.97 | 69,977,579.75 |
注: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剔除股份支付影响。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7,244.09 | 54,189.39 | -36,227.5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76,901.00 | 5,231,738.74 | 4,949,057.9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 -2,791,510.27 | 2,791,510.27 |
产生的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8,803,992.38 | 3,811,043.38 | ||
债务重组损益 | -1,793,836.18 | -1,871,109.0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5,268.25 | -6,800.00 | -134,659.2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10,054.19 | 4,095,179.67 | 4,463,112.4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03,165.73 | 2,114,176.97 | 1,371,952.11 | |
合计 | 14,180,459.55 | 11,991,575.42 | 7,869,331.5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1、智能矿山行业
我国资源禀赋的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虽然近年来核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行业发展迅速,我国能源结构呈现出持续多元化发展的态势,但具备成熟可靠、价格低廉等优势的煤炭资源仍将在较长时期内作为我国能源结构中的主导性能源和基础性能源,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原煤产量为47.1亿吨,同比增长3.4%;煤及褐煤进口量47,442万吨,同比增长61.8%;煤炭消费量同比增长5.6%。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2023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截止2023年底,全国煤炭企业存煤6700万吨,同比下降1.5%;榆林、鄂尔多斯原煤产量分别突破6亿吨、8亿吨大关,两市原煤产量占全国的比重提高到30.2%;大型智能化煤矿生产效率提高,全国煤炭安全稳定供应能力大幅提升。该报告同时指出,由于国内经济向好及对煤电顶峰保供能力的高要求,预计2024年度煤炭需求将保持适度增长。随着我国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深化,行业整体效益逐步回升,这为我国煤矿大型化、智能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国的煤矿绝大多数为井工煤矿,作业环境复杂,危险系数高,行业长期面临招工困难,只有不断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才能进一步保障煤矿作业和供应安全。过去十年,伴随着机械化和信息化程度的提升,中国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继续大幅度提升,煤矿事故数与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作为我国能源安全的基石,煤炭行业在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已经实现了从人工和半机械化到自动化的转型,现今正处于向智能化变革的趋势之中。煤矿生产作为整个煤炭工作工业的核心,融合工业物联网、人工智能、智能装备等新技术赋能煤炭开发利用,实现更大程度的少人化、无人化操作,进一步地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是适应现代工业技术革命发展趋势的本质支撑。
智能矿山是指将以工业物联网为核心,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矿山开发技术、装备进行深度融合,形成全面自主感知、实时高效互联、自主学习、智能分析决策、动态预测预警、精准协同控制的矿山智能系统,能够实现矿山生产的全流程智能化运行,最终实现矿山生产的安全提升、减员增效、节能降耗。其作为煤矿安全生产运营全过程的支撑平台,是两化深度融合的产物,承载着煤矿可靠远程控制、安全生产精细化管控、穿透式全息可视化查询等日常安全生产运营调度业务。煤矿信息化建设是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主线与基础,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我国煤矿信息化建设主要经历了单机(系统)自动化、综合自动化及矿山物联网阶段,且随着工业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煤矿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将向煤矿智慧化方向演化。
近年来我国智能矿山行业发展迅速,为进一步规范并促进行业发展,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智能矿山行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扶持政策,这为保持行业的高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保障,近年来出台的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主要如下:
时间 | 政策名称 | 颁布单位 | 政策内容 |
2024年3月 | 《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 国家能源局 | 到2025年,推动100项以上煤矿智能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快数据编码、通讯协议、网络融合、数字化平台、智能感知、新型装备、新能源应用、人机协作、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管理运维等重点标准制定,初步建立起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分类明确、科学开放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满足煤矿智能化建设基本需求。 到2030年,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在智能化煤矿设计、建井、生产、管理、运维、评价等环节形成较为完善的系列标准,逐步引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煤矿智能化国际标准制定。 |
2024年1月 |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 《方案》提出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增强,实现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方案》明确加快灾害严重、高海拔等矿山智能化建设,打造一批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灾害严重矿井、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山,必须进行智能化改造。 |
2024年1月 | 《贵州省智能煤矿建设指引(2024版)》 | 贵州省能源局 | 采用智能化技术与装备,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综合管控平台、地质保障、生产、辅助生产、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等智能化系统,构建全面感知、分析决策、动态预测、协同控制的井工智能煤矿运行体系。 |
2023年12月 | 《关于加快应急机器人发展的指导意见》 | 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 到2025年,研发一批先进应急机器人,大幅提升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建设一批重点场景应急机器人实战测试和示范应用基地,逐步完善发展生态体系;应急机器人配备力度持续增强,装备体系基本构建,实战应用及支撑水平全面提升。 |
2023年9月 |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加快矿山升级改造。推动中小型矿山机械化升级改造和大型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灾害严重、高海拔等矿山智能化建设,打造一批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地下矿山应当建立人员定位、安全监测监控、通信联络、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等系统。 |
2023年7月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等9部门 | 2023年,全区各类煤矿全面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推动千万吨级煤矿、产能核增保供煤矿达到初级智能化及以上等级,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达到中级及以上等级。 2024年6月底前,大型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 2025年,全区生产煤矿全部达到初级智能化及以上等级,建设条件适应的,达到中高级智能化水平。 |
2023年5月 |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和煤炭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2023年,180万吨/年及以上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全部开工,再建成80座智能化矿井;2024年,120万吨/年及以上和灾害严重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全部开工,再建成150座智能化矿井;2025年,其他各类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全部开工,大型和灾害严重煤矿及其他具备条件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2027年,全省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 |
2023年3月 | 《关于扎实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 2023年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总体目标任务:全省灾害严重矿井(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复杂极复杂矿井)、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咸阳市所属生产能力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应全部实现智能化建设;新建、技改煤矿应同步完成智能化矿井建设;采煤和掘进工作面、生产辅助系统均应实现智能化运行,高危固定岗位实现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 |
2023年2月 | 《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设立的目的是支持煤矿企业提高防灾治灾抗灾能力,提升煤炭开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促进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本专项实施周期为2023-2025年。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
2022年12月 |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 应急管理部、财政部 | 将智能化升级支出、煤矿智能装备及煤矿机器人等推广应用支出纳入煤炭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支出使用范围。 |
2022年10月 | 《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总体方案》 | 国家矿山安监局、财政部 | 按照“急用先行、突出重点”的原则,力争到2026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所有在册煤矿、2400座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建设工作。 |
2022年8月 | 《“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 | 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实施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协同推进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建设相关政策配套,分级分类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智能化示范工程,总结提炼可复制的智能化建设模式,发挥智能化示范矿山引领作用。 |
2021年12月 | 《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 国家能源局 | 规定了国家级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的验收申请条件、验收程序及验收评分方法,规定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验收等级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对公布的智能化示范煤矿,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
2021年6月 | 《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 | 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坚持把煤矿减人、增安、提效和提高职工的幸福感与获得感作为智能化煤矿建设的根本目标,重点突破智能化煤矿综合管控平台、智能综采(放)、智能快速掘进、智能主辅运输、智能安全监控、智能选煤厂、智能机器人等系列关键技术与装备。 |
2021年6月 | 《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建设先进产能,建设和改造一大批智能化煤矿。全国煤矿数量控制在4000处以内,建成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1000处以上。 |
2020年11月 | 《关于开展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的通知》 | 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审核确定内蒙古双欣矿业有限公司杨家村煤矿等71处煤矿,作为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 |
2020年2月 | 《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等八部委 | 对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加快智能化改造,在采掘(剥)、供电、供排水、通风、主辅运输、安全监测、洗选等生产经营管理环节,进行智能优化提升,推进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作业,实现传统煤矿的智能化转型升级。 主要目标:1)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2)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3)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 |
上述政策的推行将进一步提升国家对煤矿智能化建设领域的资源投入以及政策支持,拉动领域内对相关产品及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2020年2月,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煤矿智能化发展的3个阶段性目标,为促进智能矿山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2022年10月,国家矿山安监局、财政部颁布了《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总体方案》,提出力争到2026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所有在册煤矿、2400座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建设工作。2024年1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颁布《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方案》提出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增强,实现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方案》明确加快灾害严重、高海拔等矿山智能化建设,打造一批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灾害严重矿井、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山,必须进行智能化改造。在国家和中央各部门有关政策的指导下,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了更为详细的政策,内容涵盖建设目标、进程、方案、财政支持、标准、验收等多个方面,如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和煤炭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出台的《关于扎实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我国尚处于矿山智能化建设的初级阶段,高频率的新政出台以及高安全标准的政策内容为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空间提供了坚实保障。
2、智能化工行业
传统危险化工品企业对于智能化工有着本质需求。作为全球化学品第一生产大国,我国危险化学品规模总量大、涉及品种多、应用范围广、管理链条长、安全风险高,历来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屡次发生的典型事故,暴露出传统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在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安全管理手段落后的问题。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2023年,应急管理部两次启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部级督导核查,对全国近7000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存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本质安全设计、操作运行、作业安全、设备管理、消防与应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实地核验各地区和有关企业年度工作落实质效,体现出国家治理危化品生产的迫切需求。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安全管理手段落后是传统危险化工品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提升相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有助于提升安全水平。国家和地方政府针对智能化工行业陆续出台了众多重要政策。2021年,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在危险化学品领域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管理深度融合,提出实施规划三个阶段。试点期:以企业和园区示范工程建设为重点,初步构建“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体系,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遴选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园区和企业标杆示范;推广期:发挥试点示范的标杆引领作用,在化工行业全面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动化工行业“自动化、数字化”升级改造;完善期:全面建成“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运营体系,全面打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进一步促进产业链延伸。除此以外,国家和中央各部门陆续颁发了《危险化工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方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对于智能化工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文件,山东、河北、江苏、云南等多地相继出台危化品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举措。国家高度重视化工园区和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倡导相关单位全面建成集重大危险源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智能巡检、人员定位等功能为一体的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平台。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聚焦煤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领域,专业从事智能矿山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生产与销售,能够为下游客户提供“软硬件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综合解决方案,包括整体方案设计、软硬件产品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相关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制造业升级,增加了矿山行业对智能矿山通信、监控、集控、装备配套系统的需求,公司也加大在智能矿山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如AI、5G相关系统、机器人等。有效满足客户在“智能化”、“信息化”深度融合等国家战略背景下对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需求,致力于提升我国煤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
2、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矿山信息系统,是公司根据下游客户具体的信息化、智能化需求,自主开发系统软件、硬件设备并外购少量第三方组件后所集成,其广泛运用于采煤、掘进、运输、通风、排水等多种煤矿生产作业场景,能够有效满足煤矿生产过程中诸如井下信息高可靠传输交互、煤矿工作全场景可视化监控及智能分析、煤矿生产设备智能集中控制、采掘工作面智能化升级等需求,从而有效提升煤矿生产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少人化乃至无人化作业,最终达成煤矿生产安全提升、减员增效、节能降耗的产业升级目标。
智能矿山相关信息系统整体架构一般分为设备感知层、网络传输层、生产执行层以及平台应用层四大层级,能够覆盖从全面自主感知、高效信息交互、动态预测预警、精准协同控制到智能分析决策的完整流程,帮助实现矿物资源生产的安全提升、减员增效、节能降耗。公司的智能矿山系统主要是以生产执行层的应用场景需求为中心,进行设备感知层和网络传输层的软硬件开发与搭建,并进一步形成相关的智能矿山平台应用。
公司依托自身在通信、监控、自动控制等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通过建设研发中心等方式不断进行企业技术升级、延伸,实现了在危险化工品生产领域、非煤矿山领域的技术借鉴和拓展,确保通过“强链+延链”的方式实现公司业务的高效可持续成长。公司目前已经拥有智能矿山通信、智能矿山监控、智能矿山集控、智能矿山装备配套及“其他”五大类产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产品大类 | 系统 名称 | 具体应 用场景 | 整体架构 | 实现的主要功能 |
1 | 智能矿山通信系统 | 煤矿井下一体化通信系统 | 煤矿井下巷道、工作面、变电所等有通信需求的工作场所 | 设备感知层、执行层主要由矿用电话、矿用手机、智能单兵、车载终端、矿用广播分站等构成;网络传输层主要由矿用交换机、无线基站等构成;平台应用层主要由核心网、调度台、PC端一体化调度指挥软件平台及手机端APP等构成 | 建立起了一体化的煤矿井下融合通信平台,能够实现煤矿井上、井下语音通信、视频通话、信息传输、应急广播、调度指挥等功能 |
2 | 智能矿山监控系统 | 人员精确定位系统 | 煤矿井下巷道、工作面、变电所等有人员、车辆等定位需求的工作场景 | 设备感知层、生产执行层主要由人员标识卡、车辆标识卡、信息矿灯、矿用本安显示屏等构成;网络传输层主要由矿用交换机、定位基站等构成;平台应用层主要由服务器、PC端定位软件平台及手机端APP构成 | 能够实时监控井下各区域人员、车辆等的位置、分布情况等信息,实现人员考勤、轨迹回放、超员告警等功能 |
3 |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 煤矿井下工作面、回风巷、硐室等需要环境监测的场景 | 设备感知层、生产执行层主要由气体、温度、风速等各类传感器以及断电仪、告警器等构成;网络传输层主要由矿用交换机、监控分站等构成;平台应用层主要由服务器、PC端实时监控软件平台等构成 | ||
实时监测井下各关键区域环境参数以及各关键设备运行状态,从而实现对煤矿生产环境的整体实时监测预警
4 | 全矿井图像监控系统 | 煤矿井下工作面、变电所、水泵房、车场等各类需要进行实时图像监控的工作场景 | 设备感知层、生产执行层主要由智能分析摄像仪、自清洗摄像仪、热成像摄像仪等各类摄像仪构成;网络传输层主要由矿用交换机、无线基站等构成;平台应用层主要由服务器、PC端实时图像监控软件平台构成 | 在高粉尘、高湿度、低照度工作环境中实现对全矿井的高质量视频监控,并可通过智能视频识别分析技术,实现人员识别及设备状态监测等功能 | |
5 | 智能辅助运输 | 煤矿井下胶轮车、无极绳绞 | 设备感知层、生产执行层主要由智能车载装置、车辆标识卡、各 | 车辆全程精确定位、车辆速度监测、实时车载通信、道闸控制、红绿灯控制、区间闭 |
监控系统 | 车、电机车等各类车辆运输的监控场景 | 类传感器、矿用本安显示屏、矿用信号灯等构成;网络传输层主要由矿用交换机、无线基站等构成;平台应用层主要由服务器、防爆计算机、PC端智能运输调度软件平台及手机端APP等构成 | 锁、派车管理等 | ||
6 | 矿用打钻管理系统 | 煤矿井下瓦斯钻场等打钻工作场景 | 设备感知层、生产执行层主要由打钻主机、矿用智能摄像仪、矿用甲烷传感器、矿用远程断电仪等构成;网络传输层主要由矿用交换机等构成;平台应用层主要由服务器、PC端钻场智能视频监控软件及手机端APP构成 | 能够实现基于视频智能分析的钻场自动打钻计数及辅助验钻、环境超限自动断电、可视对讲通信、打钻过程参数记录等功能 | |
7 | 智能矿山集控系统 | 矿用煤流智能集控系统 | 煤矿生产中煤流皮带运输机、刮板机、转载机等设备的集控场景 | 设备感知层、生产执行层主要由各类传感器、监控分站、扩音电话、集控操作台等构成;网络传输层主要由矿用交换机等构成;平台应用层主要由服务器、PC端煤流智能集控软件及手机端APP构成 | 能够实现对皮带机等煤流运输设备的智能启停及全方位一体化集中控制,并能实现对煤流量的智能分析、故障自诊断等功能 |
8 | 矿用排水智能集控系统 | 煤矿井下排水泵等设备的集控场景 | 设备感知层、生产执行层主要由各类传感器、矿用高清摄像仪、可编程控制器、采集分站、就地控制箱等构成;网络传输层主要由矿用交换机等构成;平台应用层主要由服务器、PC端排水智能集控软件及手机端APP构成 | 能够实现根据矿井涌水量智能化控制,智能化设备诊断与巡检等功能。 | |
9 | 智能矿山管控平台 | 全矿生产运营智能化、一体化综合管控场景 | 设备感知层、生产执行层主要由各类传感器、矿用高清摄像仪、可编程控制器、采集分站、就地控制箱等构成;网络传输层主要由矿用交换机、5G基站等构成;数据分析层主要由数据存储中心、算力服务器等组成;平台应用层主要由服务器、PC端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软件及手机端APP构成 | 通过搭建二三维+GIS统一张图智能BI大屏,全方位展示安监生产、综合集控、决策指挥以及经营管理等相关信息;通过搭建节能高效、稳定可靠的矿山一体化数据中心,实现井下信息实时展示与分析各类生产协同;通过搭建融合信息传输网络,实现井下多协议网络通信通道的融通;通过搭建高精传感与执行设备,实现“采”“掘”“机”“运”“通”“洗选”“人”“物”“环”等各层面实时监控,最终实现全矿生产运营智能化管控。 | |
10 | 风机智能集控系统 | 煤矿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等设备的集控场景 | 设备感知层、生产执行层主要由各类传感器、矿用高清摄像仪、监控主机、监控分站等构成;网络传输层主要由矿用交换机等构成;平台应用层主要由服务器、PC端风机智能集控软件构成 | 能够通过对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实时显示、判断风机的运行状况,并根据主扇、局扇风机运行状况对其进行自适应智能化控制与切换等功能。 | |
11 | 智能矿山装备配套 | 采煤工作面智能化配套 | 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场景 | 主要以配套综采工作面采煤设备的形式进行应用,矿用高清摄像仪、各类传感器、工作面运输机控制等构成设备感知层、生产执行层;矿用交换机等构成网络传输层,进而与客户的相关支架电控设备配套形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应用 | 能够协助实现智能化采煤工作面集控软件实现视频监控、音视频通讯、人员定位、智能分析诊断、工作面三机控制、支架辅助拉直等功能。 |
12 | 掘进工作面智能化配套 | 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场景 | 主要以配套掘进机的形式进行应用,矿用高清摄像仪、监控分站、操作台等构成设备感知层、生产执行层;矿用交换机、无线基站等构成网络传输层,应用层为终端控制软件,控制计算机等组成。进而与客户的相关设备、 | 能够协助实现掘进工作面实时视频监控、掘进机参数采集、掘进机远程控制、安全防护与闭锁、智能化掘进截割等功能。 |
装备配套形成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的应用 | |||||
13 | 其他 | 化工立体融合精确定位系统 | 地面危化生产企业人员室内外三维立体精确定位场景 | 设备感知层、生产执行层主要由人员定位卡、轨迹记录仪、唯一性检测装置、多功能融合定位终端、物联网分站等构成;网络传输层主要由交换机、定位基站等构成;平台应用层主要由算力服务器、定位引擎、三维GIS引擎、融合定位软件平台及手机端APP构成 | 立体融合精确定位系统采用UWB、卫星、惯导等定位技术以及4G/5G、物联网等融合定位技术,实现自主安全考试、智能发卡、智能门禁、全厂区室内外三维立体高精度定位、高精度电子围栏、语音通信、人员防聚集、智能巡检、安全管理、信息联动告警、厂区三维数字孪生等功能,以及为风险管控、操作票、应急预案等系统提供精确的底层位置数据支撑,实现一系列智能化管理功能。 |
14 | 化工智能化应急广播系统 | 危化生产企业的应急指挥应用场景 | 设备感知层、生产执行层主要由LED显示屏、广播分站等构成;网络传输层主要由交换机、无线基站等构成;平台应用层主要由服务器、PC端一体化广播系统软件组成 | 智能化应急广播系统除了具备高可靠性、易维护的特质及紧急呼叫、电话通信、远程监听、音乐播放等基本功能外,还能够提供融合调度接口、通信接口、联动接口,解决化工厂的专网模式下的融合调度通信、多系统互联互通、智能化联动播报等问题,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 |
15 | 矿用智能化巡检机器人系统 | 应用于皮带巷巡检、固定场所(水泵房、变电所)巡检、工作面巡检 | 设备感知层、生产执行层主要由集成在机器人本体及其机载各类传感器、高清摄像仪与热成像仪器、导航仪器、雷达与各类检测设备等构成;网络传输层主要由矿用交换机、基站等构成;平台应用层主要由算力服务器、应用服务巡检管理中心系统及手机端APP构成 | 机器人能够根据巡检预案以及对应系统的临时突发情况,启动巡检任务,具备自动行走,自主导航与定位,智能扫描分析问题点,智能检测,实现对所巡检系统的各类检测,如:皮带跑偏检测、巷道断面变化检测、液压支架对齐检测,以及过程中的各类气体、温度监测等,与对应的系统深度融合,减少或替代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巡检。 | |
16 | 矿用智能搬运机器人系统 | 煤矿:主要应用于煤矿巡检、辅助运输、抢险救援等场景。 非煤矿山:主要应用于非煤矿山(铁矿、磷矿等)物料运输场景。 | 由防爆机器人本体、辅助系统、地面算力与智能调度管控系统等组成。防爆机器人本体包括动力及执行载体、各类导航与监测传感器终端、车机控制单元、本地计算单元等;辅助系统包括井下高精度定位与导航系统、井下通信传输系统、井下运输红绿灯交通管控系统等; 地面算力与智能管控系统主要包括智能驾驶算力服务、智能调度系统平台、运输系统管控平台等组成 | 机器人在井下无卫星的情况下精准定位、自主导航,行车智能感知(行车控制及避障),安全保护功能(环境监测告警、自我监测与感知告警、行驶安全保护等); 能够在调度平台和地面算力服务的加持下自主规划运行路径、按需自动泊车(完成装车)、自主驾驶行车、编组运行、障碍及车辆避让、自主卸车,完成运输任务的循环; 支持单车智能、地面远程遥控、无人驾驶多种控制模式。 |
3、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建立起了较为成熟的销售团队及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在各煤炭大省均设有销售网点或办事处,在非煤矿山和化工行业领域也成立了销售团队,并由技术服务部和售后服务部提供销售支持,在产品使用周期中持续提升产品使用体验以及客户粘性。属地办事处的设立对就近快速提供服务和支持,有效挖掘和解决客户诉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更符合客户的问题解决习惯。通过多年的市场拓展,公司已经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体,与众多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及其他重点客户建立起了牢靠的业务关系。属地办事处的服务经验与解决方案经验可复制、可积累、可深化,对于长期的扩充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采取直销、经销相结合并以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在直销模式下,公司通过市场开拓获取客户订单,并直接面向客户销售产品;在经销模式下,经销客户向公司买断式采购产品后,自行销售至下游客户。公司充分发挥技术特长、产品能力、服务优势等通过市场招投标作为主要开拓业务的方式,在高度市场化的业务环境中,业务体量稳健提升。
(2)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及销售预测情况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并且依据原材料通用性的不同采取差异化的采购模式。对于通信及控制模块等非常规性专用原材料,公司充分分解,在强化自身生产能力的同时综合考虑排产订单与交货期进行采购;而对于电缆线材等常规性通用原材料,公司一般会结合生产需求等因素进行采购,并形成安全库存量。
公司采购的基本流程为:开发管理部、生产部根据客户订单情况以及研发需求情况向采购部下达采购需求;采购部知晓采购需求后,根据具体的原材料参数要求在公司的合格供方体系中实施采购;质量部负责实施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入库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生产流程。公司制订了较为完备的采购流程管理相关规定,全方位、全流程地实施了对原材料采购的质量控制。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为主、备货式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其中,系统产品的非标组件以订单式生产为主,公司会根据客户的订单安排原材料的采购及产品的生产;而系统产品的标准组件及一般性备件以备货式生产为主,公司主要基于对市场需求的预测及对往年同期销售情况的判断,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另外,由于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在于智能矿山系统产品的整体方案设计、软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等,因此对于部分非核心生产环节,例如防爆外壳等金属结构件的铸造、线路板的焊接及系统设备的就地安装等,公司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缩短生产流程。
公司自制产品的一般生产流程为:销售部门结合客户需求与市场情况向生产部门提供次月预计销售计划;生产部门结合生产原材料的需求量及库存量,向采购部门提出原材料的采购申请;与此同时,生产部门根据生产原材料需求量,制定生产指令单向原料仓库发出领料申请;生产部门领取生产原材料进行产品生产;产品经过质检部门检验后,最终完成验收入库。
公司外协加工的一般流程为:生产部门根据生产需求,制定托外制令单;原料仓库根据托外制令单配料外发至外协厂商;外协厂商进行外协加工;委外加工产品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最终完成验收入库。公司对外协厂商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审核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并对部分外协厂商实施驻厂监督,严格控制外协加工生产中各个环节的进度和质量。
公司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3号楼截至披露日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该智能车间充分考虑了产品多品种、小批量、短交期的个性化需求特点,通过投入自动化装备(包括CTU机器人、AGV自动配送、智能仓储、FCT自动测试、治具等)实现生产流程的自动化优化,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品质,旨在打造成安全、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的“智造空间”,大幅增强了公司的生产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
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围绕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构建产品全生命管理系统,通过制造生产过程执行(MES)、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及仓储管理(WMS)等系统集成,实现生产管理系
统与其他重要信息系统的深度融合和互通。新的管理体系提升了数据共享的效率,实现管理的一体化,优化资源配置,为企业的整体运营增效赋能。
(4)研发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化提供智能矿山相关信息系统的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新产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工作,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建立起了一套集需求分析、技术预研、开发立项、开发设计、现场试验于一体的成熟产品研发流程。公司的研发工作主要分为自驱型和响应型两大类,自驱型研发工作是通过时刻聚焦信息技术领域前沿技术及最新发展成果,结合对智能矿山行业发展动态及趋势的把握,以确定产品或技术的研发方向,从而实现对前沿技术的探索和储备;响应型研发工作主要是通过充分接触一线客户,深入了解客户的关键性需求,积极响应并开发新产品及新技术,这样既保证新产品和技术的开发效率,又能更快地响应市场需求,进而提高公司产品技术的行业领先程度。
公司在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过程中,积极将技术科研成果申请为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的科研和技术开发成果。公司与所有研发团队成员均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在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不断深入的进程中,公司始终立足专业化的煤矿生产应用场景,积极跟进先进智能矿山技术,深入解读国家最新出台的智能矿山相关产业政策,不断由点到面进行产品、技术开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延拓产品体系,通过统一标准、接口、协议等方式有效解决了传统矿用系统产品可靠性及可兼容性较差等问题,不仅打通了各设备及系统间的交互壁垒,实现了整个信息化系统的高效协同运行,还大大提升了相应产品的系统集成度,从而有效降低了下游客户的系统构建、维护成本。从2022年9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首次发布《煤炭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报告》开始,公司一直位于煤炭行业信息技术企业20强榜单(其他信息公司)前三。以智能矿山平台整体构架视角,公司是国内少数产品能够覆盖智能矿山感知层、传输层、智能应用与决策层三大层级的智能矿山领先企业,公司的融合通讯技术、人员定位技术、监控等解决方案较为领先,具备较强的行业竞争力及发展潜力。
5、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受益于下游煤炭客户对安全、无人化的内在需求,智能化政策的催化,研发领先优势,新产业的开辟等。具体驱动因素如下:
1、安全、少人化是第一驱动力
我国由于地质特殊性的原因,多为井工煤矿。井工煤矿的安全水平较低、工作环境恶劣、生产效率差,其过去曾依靠资金、人力等生产要素的大量投入来实现发展,不仅酿成了诸多安全事故,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破坏及资源浪费,如何提升矿山生产的安全、减员增效实现少人化乃至无人化的目标成为了煤炭行业的内在需求,而煤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则正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核心所在。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矿山信息系统,是公司根据下游客户具体的信息化、智能化需求,自主开发系统软件、硬件设备并外购少量第三方组件后所集成,其广泛运用于采煤、掘进、运输、通风、排水等多种煤矿生产作业场景,能够有效满足煤矿生产过程中诸如井下信息高可靠传输交互、煤矿工作全场景可视化监控及智能
分析、煤矿生产设备智能集中控制、采掘工作面智能化升级等需求,从而有效提升煤矿生产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少人化乃至无人化作业,最终达成煤矿生产安全提升、减员增效、节能降耗的产业升级目标。
2、行业政策是促进智能矿山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国家高度重视煤矿生产安全及智能化发展,出台了众多与智能矿山行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扶持政策,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为行业的高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等文件,对煤矿智能化发展提出了具体目标,提出了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出台了《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标准规范文件,旨在推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完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出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支持文件,把矿山智能装备及机器人推广应用纳入矿山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支持矿山机器人项目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立项,鼓励引导煤矿加快智能化发展、加大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推广煤炭绿色开发、支持煤矿内的存煤设施改造,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促进煤炭安全增产保供。25个省份也出台了财税等支持保障措施,提升了煤矿进行安全改造与智能化改造的意愿,推动煤矿企业对于智慧矿山投入资本开支进一步提升。
3、技术升级迭代助力产品体系完善
随着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不断推进以及工业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加速渗透,智能矿山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各类产品更新频率大大加快,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加速变化。公司通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以及持续的研发投入,根据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应用领域的发展趋势进行持续创新,不断调整优化产品的性能和功能,从小灵通时代到3G到4G到WIFI进而拓展到5G时代,从简单的语音通讯到如今可以立体调度指挥通讯,从区域人员定位到精确人员定位,每一次的技术迭代,公司都准确把握行业应用的发展趋势和产品技术的演进路线,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有效完成产品的一次次成熟应用,不断丰富完善产品体系,这也为公司开拓市场奠定了技术保障基础。
4、以需求导向促进市场开拓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与一线客户充分接触和沟通,主动分析智能矿山行业的需求痛点,以完善的产品体系迅速打入并有利占据份额。首先,公司深耕智能矿山领域,在全国各煤炭大省均设立了办事处,可以及时且灵活地为客户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支持,保持对一线客户实际需求的长期跟踪了解;其次,在产品使用周期中,公司能够实时响应客户需求,通过稳定高质量的系统产品和即时的人才与技术支持提升产品使用体验和客户粘性;最后,公司能够基于行业发展变化对下游客户更新换代、改变产品的需求做出快速响应,高效地将新产品、新技术进行产业化,持续研制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契合市场及客户需求的新产品。
5、开辟化工新产业链形成第二增长曲线
“十四五”期间,国家把安全生产提升到全新高度,布置园区化、装置大型化、生产智能化成为新趋势。据《2023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现代煤化工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方向迈进,产业聚集化、园区化、基地化、规模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然而目前各危化企业的信息化安全生产普及度仍然处于低位,安全生产信息化需求大,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凭借自身在煤矿行业的经验积累和产品优势,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倡导,积极延拓智能化工产业链,开发适用化工场景下智能巡检、人员精确定位、危险源管理、人员防护机制等系统。报告期内,公司初步完成了北元集团《人员定位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和《应急广播系统》项目,实现了生产信息化场景下室内外三维立体精确定位、人员行为安全管控、电子围栏以及应急指挥场景下多级调度管理、融合调度管理、紧急预案管理等功能,提升了示范性化工厂的安全管理水平。北元集团是第一批“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单位之一,该项目于2023年9月入选陕西北斗系统应用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并获2023年陕西省北斗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该项目在行业内形成了一定示范效应,行业内有类似诉求的化工客户和公司积极对接,希望参考和复制经验加速类似项目的实施,对于拓展公司化工业务产生助力。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核心竞争力
(1)自主研发能力突出,技术和人才优势明显
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技术积淀和持续创新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且自2011年起被持续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历来十分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及对于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截至2023年末,公司研发费用为10,772.6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69%,研发人员314名,占员工总数比例达35.12%。公司核心研发团队具有深厚的信息化行业技术背景,拥有十几年的矿山信息化相关领域的经验积淀,参与了16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行业相关的131项专利(其中包含34项发明专利)、266项软件著作权、254项煤安证以及238项防爆证。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2项核心技术——矿井无人驾驶融合定位导航技术、AOA定位技术。矿井无人驾驶融合定位导航技术采用多源传感器的数据训练及融合,实现了井下卫星拒止环境中的无人驾驶定位导航,通过高精地图、多源车载传感器、路旁交互装置的策略融合,实现了无人车辆在井下环境运行时能够实时、准确、可靠的获取车辆的导航位姿信息的功能。AOA定位技术采用自主可控的UWB国产化芯片方案,在UWB终端与基站间运用多天线相位技术,通过精确的距离与角度测算,准确输出测距距离及角度信息,以实现高效的定位与导航功能。该技术可广泛应用于各类定位系统,相较于传统的UWB定位系统,该技术能够在保证同等定位精度的前提下,实现单基站定位,从而显著降低了系统方案成本、施工成本以及后期维护成本。这一创新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智能矿山人员定位、车辆定位、车辆导航以及化工人员定位等系统方案上的竞争力,为公司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软硬件一体化、产品体系不断完善
与一般系统集成厂商相比,公司不仅自主开发系统软件、集成相关硬件设备,形成相应的信息系统产品,还自主开发信息系统中大部分具备感知、传输、交换、控制等功能的相关硬件设备,该等设备均为包含自主开发的嵌入式软件的软硬件一体化产品。因此,公司主要产品是将自主开发的软件(包括系统级软件及嵌入式软件)集成至自主开发的硬件后形成的软硬件一体化系统产品,其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公司产品的软硬件主要为自主开发,具有系统融合度高、兼容性好、功能多样、稳定性佳等优势。
公司依托自身在通信、监控、自动控制等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通过建设研发中心等方式不断进行企业技术升级、延伸,实现了在危险化工品生产领域、非煤矿山领域的技术借鉴和拓展,确保通过“强链+延链”的方式实现公司业务的高效可持续成长。公司目前已经拥有智能矿山通信、智能矿山监控、智能矿山集控、智能矿山装备配套及“其他”五大类产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体系,涵盖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大部分环节,适用于多种复杂的应用场景。因此有足够的能力为下游客户提供“软硬件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综合解决方案,包括整体方案设计、软硬件产品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3)产品、服务响应高效,优质客户长期稳定
公司作为智能矿山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拥有着深厚的软硬件开发能力、高效的研发生产团队、丰富的行业经验、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过硬的系统交付能力以及质量控制能力。基于上述优势的有机整合,公司能够基于行业发展变化对下游客户更新换代、改变产品的需求做出快速响应,高效地将新产品、新技术进行产业化,持续研制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契合市场及客户需求的新产品。
另外,公司建立起了涵盖售前、售中、售后的全方位客户服务体系,技术服务部为系统产品的最终交付提供技术保障、售后服务部在产品使用周期中持续提升产品使用体验以及客户粘性,进而形成与客户合作的良性互动关系,通过对终端应用的跟踪研究等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4)行业壁垒优势
智能矿山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本行业以工业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中心,同时涉及工业控制、网络通信等多领域技术的综合应用,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度高的行业,并且因为煤矿生产实际作业环境复杂多样,企业需要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才能深刻理解和掌握智能矿山产业所需各领域的知识体系以及煤矿生产实际作业环境的复杂多样性,进而实现各技术之间的高度整合以开发出紧密契合煤矿生产实际需求的高质量定制产品。
智能矿山行业具有较高的人才壁垒。本行业涉及工业控制、网络通信等多领域技术的综合应用,并且因煤矿工作环境复杂多样,相应系统产品存在定制化特征,因此智能矿山信息系统供应商不仅需要掌握大量相关专业技术,还需要对产品的复杂应用环境及多样应用场景拥有深刻理解,因此对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
智能矿山行业具有较高的准入壁垒。由于矿用设备的质量关系着煤矿生产人员的生命安全,因而国家对矿用产品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公司进入智能矿山行业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业务资质如防爆证、安标证等,这是企业能够立足于行业的先决条件,因此企业需要在前期花费较多的资金和时间完成产品开发、认证等相关工作。尤其对于系统
化解决方案,涉及技术复合,产品硬件较多,用自有多品种安全认证的硬件对于项目降低实施周期,质量提升,系统的稳定性都有重要意义,极大促进了系统化的知识产权方案开发和保密。
2、业务资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17年12月7日,公司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向公司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2003413),有效期三年;2020年12月2日,公司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9434),有效期三年;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09244),有效期三年。
2020年1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路软件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8520),有效期三年;2023年11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路软件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32006835),有效期三年。
(2)软件企业证书
2023年6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路软件取得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核发的《软件企业证书》(证书编号:苏RQ-2018-A0209),有效期一年。
2023年8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路物联取得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核发的《软件企业证书》(证书编号:苏RQ-2023-A0180),有效期一年。
(3)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3年7月14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公司成功入选,有效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4)业务资质与许可
1)煤安证
公司严格按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相关规定组织生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依据相关规定为相关产品取得254项煤安证。
2)防爆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生产的防(隔)爆产品必须持有国家煤矿防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所发放的防爆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依据相关规定为公司相关产品取得238项防爆证。
3)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生产的部分产品属于需要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范围。截至目前,公司已依法取得了相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4)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公司已通过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认证,取得了北京赛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核发的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二级认证,有效期至2024年1月17日。该认证在2024年1月已成功申请续期至2027年1月17日。5)CMMI认证证书公司已取得了CMMI Institute向公司核发的CMMI三级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3月6日。该认证在2024年1月已成功申请续期至2027年1月26日。6)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公司已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认证,已取得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向公司核发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良好级CS3级认证,有效期至2026年4月28日。
7)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公司已取得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公司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认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8) 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
公司已取得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向公司核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6日。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推动年度经营计划的贯彻落实,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778.26万元,同比增长33.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96.05万元,同比增长13.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078.01万元,同比增长13.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796.91万元,同比增长606.14%。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007,782,566.84 | 100% | 755,653,427.70 | 100% | 33.37% |
分行业 | |||||
智能矿山行业 | 990,471,814.58 | 98.28% | 755,653,427.70 | 100.00% | 31.07% |
其他行业 | 17,310,752.26 | 1.72% | 100.00% | ||
分产品 | |||||
智能矿山通信系统 | 405,018,568.75 | 40.19% | 287,977,511.20 | 38.12% | 40.64% |
智能矿山监控系统 | 351,104,657.13 | 34.84% | 253,465,448.23 | 33.54% | 38.52% |
智能矿山集控系统 | 112,152,364.54 | 11.13% | 69,084,528.57 | 9.14% | 62.34% |
智能矿山装备配套 | 120,669,928.77 | 11.97% | 144,732,475.26 | 19.15% | -16.63% |
其他 | 17,310,752.26 | 1.72% | 100.00% | ||
其他业务收入 | 1,526,295.39 | 0.15% | 393,464.44 | 0.05% | 287.91% |
分地区 | |||||
东北 | 15,346,892.93 | 1.52% | 22,767,238.31 | 3.01% | -32.59% |
华北 | 426,417,846.31 | 42.31% | 240,979,489.44 | 31.90% | 76.95% |
华东 | 120,604,711.08 | 11.97% | 84,789,924.56 | 11.22% | 42.24% |
华南 | 138,853.99 | 0.02% | 928,938.09 | 0.12% | -85.05% |
华中 | 192,205,060.32 | 19.07% | 182,768,059.30 | 24.19% | 5.16% |
西北 | 244,893,599.10 | 24.30% | 212,891,258.53 | 28.17% | 15.03% |
西南 | 8,175,603.11 | 0.81% | 10,528,519.47 | 1.39% | -22.35%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728,100,694.88 | 72.25% | 522,673,012.94 | 69.17% | 39.30% |
经销 | 279,681,871.96 | 27.75% | 232,980,414.76 | 30.83% | 20.05%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80,608,645.37 | 244,077,985.27 | 284,673,587.70 | 298,422,348.50 | 137,637,535.36 | 186,942,932.58 | 217,728,372.87 | 213,344,586.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359,565.32 | 57,594,390.14 | 63,576,207.77 | 61,430,348.08 | 32,795,665.35 | 48,439,295.99 | 58,117,271.06 | 58,819,976.94 |
说明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发生的原因及波动风险
客户主要集中煤矿行业。公司客户依财务预算和支出管理等制度,在年初规划项目及安排支出后在上半年陆续开展招标及采购,公司根据合同进度组织生产和项目交付工作。从各季度的营业收入占比来看,2022年公司各季度的营业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8.21%、24.74%、28.81%和28.23%,2023 年公司各季度的营业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92%、24.22%、28.25%和29.61%。因此,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的高峰期通常在下半年,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客户所处行业 | ||||||
智能矿山行业 | 990,471,814.58 | 533,822,354.56 | 46.10% | 31.07% | 40.35% | -3.56% |
分产品 | ||||||
智能矿山通信系统 | 405,018,568.75 | 220,340,402.17 | 45.60% | 40.64% | 40.57% | 0.03% |
智能矿山监控系统 | 351,104,657.13 | 195,808,603.75 | 44.23% | 38.52% | 47.16% | -3.28% |
智能矿山集控系统 | 112,152,364.54 | 63,604,361.28 | 43.29% | 62.34% | 59.01% | 1.19% |
智能矿山装备配套 | 120,669,928.77 | 53,685,269.49 | 55.51% | -16.63% | 6.22% | -9.57% |
分地区 | ||||||
华北 | 426,417,846.31 | 255,110,407.81 | 40.17% | 76.95% | 88.01% | -3.52% |
华东 | 120,604,711.08 | 61,514,651.55 | 48.99% | 42.24% | 41.99% | 0.09% |
华中 | 192,205,060.32 | 91,177,064.96 | 52.56% | 5.16% | 23.74% | -7.13% |
西北 | 244,893,599.10 | 126,421,958.15 | 48.38% | 15.03% | 13.33% | 0.78%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728,100,694.88 | 410,166,009.82 | 43.67% | 39.30% | 51.76% | -4.62% |
经销 | 279,681,871.96 | 134,551,176.60 | 51.89% | 20.05% | 22.22% | -0.86%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智能矿山行业 | 销售量 | 套 | 632 | 553 | 14.29% |
生产量 | 套 | 632 | 553 | 14.29% | |
库存量 | 套 | 0 | 0 | 0.0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智能矿山行业 | 直接材料及服务 | 472,001,810.84 | 86.65% | 335,954,730.88 | 88.33% | 40.50% |
智能矿山行业 | 直接人工 | 34,822,671.00 | 6.39% | 25,006,978.44 | 6.57% | 39.25% |
智能矿山行业 | 制造费用 | 26,997,872.72 | 4.96% | 19,398,510.44 | 5.10% | 39.17% |
说明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成本构成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直接材料及服务 | 481,560,047.76 | 88.41% | 335,954,672.58 | 88.33% | 43.34% |
直接人工 | 35,365,141.36 | 6.49% | 24,996,671.96 | 6.57% | 41.48% |
制造费用 | 27,408,279.43 | 5.03% | 19,393,976.02 | 5.10% | 41.32% |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52,899,183.7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5.0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1.09%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111,765,608.03 | 11.09% |
2 | 客户2 | 100,392,925.52 | 9.96% |
3 | 客户3 | 71,087,181.58 | 7.05% |
4 | 客户4 | 36,734,385.83 | 3.65% |
5 | 客户5 | 32,919,082.78 | 3.27% |
合计 | -- | 352,899,183.74 | 35.0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88,043,686.6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8.0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23,681,412.85 | 4.87% |
2 | 供应商2 | 17,982,165.50 | 3.69% |
3 | 供应商3 | 17,397,187.61 | 3.57% |
4 | 供应商4 | 17,175,694.54 | 3.53% |
5 | 供应商5 | 11,807,226.10 | 2.43% |
合计 | -- | 88,043,686.60 | 18.0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95,468,163.00 | 64,726,618.42 | 47.49% |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51,699,257.47 | 47,384,317.72 | 9.11% | |
财务费用 | -16,363,094.13 | -4,828,032.74 | -238.92% | 主要系本报告期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107,726,503.56 | 72,914,340.48 | 47.7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煤矿用轮式机器人及系统 | 开发矿用辅助作业机器人,提升井下辅助作业的工作效率。 | 在研 | 根据井下复杂运行环境和特殊工况设计,以自动驾驶技术为控制中枢,以车辆精确定位信息为基础,以防爆电驱轮式底盘为行走装置,具备环境感知、定位导航和路径规划能力,自主完成井下主要物料和耗 | 项目完成后将丰富我公司的产品线,提升在智能矿山领域的技术,推动煤矿现场作业的少人化和无人化。 |
材的长距离运输作业。 | ||||
基于UWB的矿用高精度井下实时定位系统开发 | 开发井下人员精确定位系统,便捷矿企数字化、智能化管理。 | 在研 | 能够精确显示矿井下从业人员的动态信息、活动轨迹,实现进出矿井的各类人员身份唯一性识别,具备作业人员定位、跟踪分析、超员/缺员智能预警、边界围栏智能预警、一键紧急求助等功能。 | 项目完成后将优化我公司的产品性能,提升企业在行业内的产品竞争力。 |
智能矿山物联管控平台 | 开发矿山智能联动控制平台,实现同一平台联动控制全覆盖,实现全矿生产运营智能化管控。 | 完成 | 将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装备等与现代矿山开发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感知、实时互联、分析决策、自主学习、动态预测、协同控制的智能化矿山物联管控平台。 | 项目完成后丰富了我公司的产品线,进一步提升在矿山全矿生产运营智能化管控领域的技术、产品领先优势,满足客户针对全矿生产运营智能化、一体化综合管控需求。 |
基于5G的煤矿物联通信系统开发 | 开发5G煤矿物联通信系统,推动煤矿行业的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以满足矿企的可持续发展需求。 | 在研 | 将集成智能化设备及系统,实现煤矿生产的智能化管理,推动煤矿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
项目完成后将丰富我公司的产品线,完善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扩展“5G+”使用场景,促进市场占有率提升。
基于矿鸿的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保护系统开发 | 开发全矿井煤流少人化、无人化开发的煤流运输综合性解决方案,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 完成 | 实现对带式输送机的自动化控制和智能调度,根据生产需求实时调整带式输送机的运行参数和工作状态,优化生产流程。这有助于减少人工干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 项目完成后优化提升了矿企安全生产效率,通过实时监控输送机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 |
可视化5G智能煤矿井下调度通信软件开发 | 开发一款煤矿全景可视化5G通信调度软件,用于开展矿山智能化业务,提升矿企安全生产效率。 | 完成 | 以智慧矿山整体建设构架为指导原则,基于先进数字化无线通信技术,以系统数据交换控制服务器为核心,利用计算机技术来辅助将各类数据信息等综合应用与无线通讯巧妙整合为一,开发满足煤矿井上安全生产有线和无线的综合通信新模式。 | 项目完成后丰富了我司的产品线,提升矿用通信技术水平,保障公司在智矿山通信领域的优势地位。 |
掘进工作面智能远程监控系统 | 提升采掘工作面智能化监控范围与水平,实现少人或无人工作面的目标。 | 完成 | 实现人机分离、远程控制的功能,为井下掘进装备的安全高效运行提供新的解决方案,能够提升采掘工作面智能化范围与水平,实现少人或无人工作面的目标。 | 项目完成后丰富了我公司的产品线,提升在智能矿山领域的技术,推动煤矿现场作业的少人化和无人化。 |
基于成像模组的本安摄像仪 | 开发多款矿用高精度防爆、除尘摄像仪,实现井下工作面等特殊场景的实时监控预警。 | 完成 | 开发低成本、可移动,易安装的矿用本安型摄像仪设备,实现井下实时有效、稳定传输图像,并实现有效除尘。 | 项目完成后提升了公司产品智能监控水平,推动煤矿现场作业的少人化和无人化。 |
基于实时AI的智能视频分析软件开发 | 研发一种对视频内容的自动化识别、分析、实时监控和事件智能分析的AI智能视频分析软件,从而提升视频处理效率、降低安全风险,并优化资源配置。 | 在研 | 创新研发AI智能视频分析软件,满足矿下全场景实时环境检测及分析,提升矿下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
项目完成后将丰富我公司的产品类型,以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推动煤矿现场作业的少人化和无人化。
水泵房轨道巡检机器人 | 开发一种结构简单,安装、使用方便,可代替巡检人员对水泵房内设备进行巡检的智能机器人装置。 | 完成 | 设计一种水泵房轨道巡检机器人,寻求一种结构简单,安装、使用方便,可代替巡检人员对水泵房内设备进行巡检的智能机器人装置,真正实现减人增效,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目的。 | 项目完成后丰富了我公司的产品线,提升在智能矿山领域的技术,推动煤矿现场作业的少人化和无人化。 |
煤矿用隔爆电源开发 | 开发一种能够为矿用电气设备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适应各种恶劣环境,并提升能效,以满足现代煤矿生产需求的煤矿专用隔爆电源。 | 完成 | 开发一种在煤矿爆炸性环境中应用的电力供应既安全又可靠,能够为矿用电气设备提供稳定供电的煤矿用隔爆电源。 | 项目完成后丰富了我公司电源产品线产品类型,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 |
化工厂广播通信定位系统 | 开发一种能够强化企业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智能决策、联动处置以及全局协同能力,实现集团内外、政企之间信息共享,上下贯通的特种环境数字化定位系统。 | 完成 | 进一步满足化工企业应用需求,提升特定产品在特种环境下的作业能力,从而解决化工企业实际生产、加工过程中面临的种种现实问题。 | 项目完成后优化了产品结构、丰富产品性能,实现应用产品转型升级,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
矿用智能运载机器人及系统开发 | 开发一种根据井下复杂运行环境和特殊工况设计的智能运载机器人。 | 在研 | 开发以自动驾驶技术为控制中枢,以车辆精确定位信息为基础,以防爆电驱轮式底盘为行走装置,具备环境感知、定位导航和路径规划能力,自主完成井下主要物料和耗材长距离运输作业的矿用智能运载机器人。 | 项目完成后,将显著提升我公司技术水平,丰富产品类型,提升产品竞争力。 |
基于5G的煤矿视频调度通信系统 | 开发基于5G的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矿井视频调度通信系统。 | 在研 | 开发基于5G煤矿视频调度通信系统,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矿井上下通信联络系统,增强调度指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 深耕矿山通信特殊场景应用,丰富产品线,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智矿山通信领域的优势地位。 |
矿井通风智能管控系统(一期) | 开发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的智能通风管控系统,实现井下智能通风联动控制。 | 完成 | 智能通风系统实现对风阻、风量、风压等参数的智能感知,对通风网络阻力进行实时监测与解算,与其它系统实现智能联动控制,实现灾害的智能预警与避灾路线智能规划。 | 项目完成后丰富了我公司的产品线,进一步提升在矿山智能通风领域的技术、产品领先优势,满足客户多方面需求。 |
化工厂立体融合定位系统软件 | 实现化工厂人员定位系统多维度管理,推进智慧化工厂全面信息化建设。 | 完成 | 实现化工厂人员定位系统多维度管理,进一步提升人员定位管理水平,推进智能化工厂建设,实现园区内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场景智能AI分析,保障人员安全,规避生产隐患,将全面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和精细化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科学预防,过程管控,精准治理的目的。 | 本项目是产业链延伸计划,项目完成后公司拓展了产品应用领域,通过“强链+延链”的方式实现了公司业务的高效可持续成长。 |
基于新一代无线通信技术的煤矿单轨吊车的远程驾驶技术平台 | 推动煤矿单轨吊车井下远控及无人驾驶研发。 | 完成 | 实现单轨吊车远程驾驶,提升单轨吊车智能化控制以及进一步推动煤矿单轨吊车井下集控及无人驾驶等项目的研究实施。 | 项目完成后丰富了我公司的产品线,提升在智能矿山领域的技术,推动煤矿现场作业的少人化和无人化。 |
化工厂立体融合定位系统 | 不断优化升级融合定位系统,实现集团内外、政企之间信息共享,上下贯通。 | 完成 | 开发化工厂立体融合定位系统,强化企业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智能决策、联动处置以及全局协同能力,同时实现集团内外、政企之间信息共享,上下贯通。 | 本项目是产业链延伸计划,项目完成后公司拓展了产品应用领域,通过“强链+延链”的方式实现公司业务的高效可持续成长。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314 | 238 | 31.93%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35.12% | 36.06% | -0.94%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246 | 174 | 41.38% |
硕士 | 33 | 12 | 175.00% |
大专及其他 | 35 | 52 | -32.69%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67 | 105 | 59.05% |
30~40岁 | 133 | 118 | 12.71% |
40岁及以上 | 14 | 15 | -6.67%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07,726,503.56 | 72,914,340.48 | 54,848,715.1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69% | 9.65% | 9.49%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 □不适用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并将其作为公司实现总体发展战略的根本保障。通过建设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公平竞争的职业晋升机制以及股权激励计划吸引专业的研发、技术人员加入公司,以不断提升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保持公司核心人才团队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因此报告期内硕士学历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以及30岁以下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大幅提升。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研发资本化金额 | 相关项目的基本情况 | 实施进度 |
无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3,960,010.61 | 539,203,945.93 | 58.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5,990,871.13 | 504,087,994.96 | 20.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969,139.48 | 35,115,950.97 | 606.1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57,827,847.13 | 814,172,489.38 | 251.0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5,787,829.60 | 1,829,158,913.90 | 36.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040,017.53 | -1,014,986,424.52 | 134.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 | 1,451,862,346.55 | -99.6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634,100.47 | 84,390,304.49 | 12.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634,100.47 | 1,367,472,042.06 | -106.5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0,375,056.54 | 387,601,568.51 | 31.6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不适用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58.37%,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入增长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251.01%,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到期的现金管理资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36.99%,主要系本报告期现金管理资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99.66%,主要系上一报告期内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7,007,764.87 | 6.75% | 主要系本报告期现金管理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791,510.27 | -1.11% | 主要系上期现金管理计提的收益本报告期冲回 | 否 |
资产减值 | -552,793.80 | -0.2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同资产计提的坏账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857,073.39 | 0.34%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政府给与的各项补助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15,542.50 | 0.0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资产产生的损失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6,686,657.35 | -2.65% | 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 否 |
其他收益 | 28,053,016.57 | 11.13%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及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是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020,944,140.74 | 38.94% | 508,658,547.37 | 20.57% | 18.37% | 主要系本报告期现金管理到期所致 |
应收账款 | 344,857,354.51 | 13.15% | 273,871,752.58 | 11.08% | 2.07% | 主要系本报告期业绩增长所致 |
合同资产 | 47,305,907.50 | 1.80% | 35,916,947.61 | 1.45% | 0.35% | 本期末较年初无重大变化 |
存货 | 272,913,802.67 | 10.41% | 266,223,812.44 | 10.77% | -0.36% | 本期末较年初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183,504,161.63 | 7.00% | 34,791,087.69 | 1.41% | 5.59% | 本要系本报告期购买房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32,823,631.18 | 1.25% | 9,388,210.07 | 0.38% | 0.87% | 本期末较年初无重大变化 |
使用权资产 | 4,338,521.24 | 0.17% | 3,434,485.28 | 0.14% | 0.03% | 本期末较年初无重大变化 |
合同负债 | 105,950,034.82 | 4.04% | 117,246,769.35 | 4.74% | -0.70% | 本期末较年初无重大变化 |
租赁负债 | 1,302,547.88 | 0.05% | 0.05% | 本期末较年初无重大变化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257,791,510.27 | -2,791,510.27 | 1,985,000,000.00 | 2,235,000,000.00 | 5,000,000.00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 | 27,500,000.00 | 32,500,000.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262,791,510.27 | -2,791,510.27 | 2,012,500,000.00 | 2,235,000,000.00 | 37,5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70,946,967.35 | -8,043,478.27 | 62,903,489.08 | |||||
上述合计 | 333,738,477.62 | -2,791,510.27 | 2,012,500,000.00 | 2,235,000,000.00 | -8,043,478.27 | 100,403,489.08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8,046,309.00 | 8,046,309.00 | 保证金 | 保函保证金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505,787,829.60 | 1,829,158,913.90 | 36.99%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购买房产 | 其他 | 是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 0.00 | 7,011.61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2022年08月08日 | 2022-03 |
合计 | -- | -- | -- | 0.00 | 7,011.61 | -- | -- | - | - | -- | -- | -- |
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目前公司已与南京软件谷洁源云计算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5号5号楼10-11层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为4,809.06平方米,购房单价为1.62万元/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7,790.68万元,目前购房事项在正常进行中。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 | 公开发行股票 | 156,006.7 | 143,080.79 | 39,110.73 | 65,175.21 | 0 | 0 | 0.00% | 80,370.6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使用 | 0 |
合计 | -- | 156,006.7 | 143,080.79 | 39,110.73 | 65,175.21 | 0 | 0 | 0.00% | 80,370.65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2022〕82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2.029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71.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6,006.70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3,080.79万元。 截止到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370.6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 |
民币23,864.19万元,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 | 否 | 26,723.32 | 26,723.32 | 5,627.06 | 6,931.20 | 25.94% | 2025年12月 | - | - | 不适用 | 否 |
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 | 否 | 17,113.40 | 17,113.40 | 9,483.67 | 17,244.02 | 100.76% | 2024年02月 | -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000 | 17,000 | 0 | 16,999.99 | 100.00% | -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0,836.72 | 60,836.72 | 15,110.73 | 41,175.21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24,000 | 24,000 | 24,000 | 10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4,000 | 24,000 | 24,000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60,836.72 | 84,836.72 | 39,110.73 | 65,175.21 | -- | -- | -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未达到计划进度说明:①公司募投项目“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2月。因“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依托于公司2号生产楼和3号生产楼的建设,受公司施工场地的限制,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对现有生产产能的影响,两栋生产楼需要分期建设,3号生产楼交付后方可进行2号生产楼的建设。因经济下行影响,施工方复工复产延期,建设进度滞后于原计划,导致进度有所延缓。经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②“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符合投资计划进度,报告期内处于建设和实施过程中。 预计收益不适用情况说明:公司募投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收益,所以无法进行单独收益核算。 | ||||||||||
项目可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82,244.07万元,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8%,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24,00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22年10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0月10日为基准日,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7,957.1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7,590.79万元用于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6.39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到募投项目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23,864.19万元,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2年10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6,967.89万元。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北路软件 | 子公司 | 智能矿山相关软件产品及服务 | 10,000,000.00 | 255,869,781.42 | 230,312,176.22 | 209,388,274.37 | 173,538,915.37 | 150,410,952.74 |
北路物联 | 子公司 | 物联网技术开发、应用软件技术开发与服务 | 10,000,000.00 | 16,922,254.17 | 9,780,744.16 | 6,871,185.93 | -524,144.96 | 589,699.2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多年来专业从事智能矿山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秉承着“提高煤矿安全程度,提升煤矿工作效率,减轻矿工劳动强度”的企业产品理念,致力于推进我国煤矿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竭力推动我国逐步建成集约、安全、
高效、绿色的现代煤炭工业体系。在国家大力推进智能矿山建设的大背景下,公司将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深耕智能矿山领域,不断升级迭代原有产品,提升公司产品在智能矿山各类场景中的应用广度和深度,将“把公司打造成全国领先的智能矿山信息系统供应商”作为未来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而在化工领域和非煤矿山领域,公司将依托自身在通信、监控、自动控制等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充分融合工业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实现业务在智能化程度及安全生产需求均较高的行业间进行技术借鉴和拓展,进而通过“强链+延链”的方式实现公司业务的高效可持续成长。公司密切关注国家的宏观政策,将其作为规划发展战略和执行方案指引,持续改善经营效能,寻求更好更强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生产力发展路径。通过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持续的为社会、股东、员工等创造价值。
2、2024年度经营计划
(1)深入智能矿山行业,不断完善产品体系
在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不断深入的进程中公司始终立足专业化的煤矿生产应用场景,不断由点到面进行产品、技术开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延拓产品体系,目前已经拥有智能矿山通信、智能矿山监控、智能矿山集控、智能矿山装备配套及“其他”五大类产品,涵盖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大部分环节,适用于多种复杂的应用场景。公司未来将继续深入挖掘煤矿信息化、智能化领域,通过对行业趋势的研判和客户需求的挖掘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丰富产品体系。
(2)开拓化工领域、培育新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在化工领域的研发取得了标志性进展,完成了化工厂立体融合定位系统、化工厂立体融合定位系统软件、化工厂广播通信定位系统等项目的研发,形成了化工厂立体融合定位系统、化工厂智能应急广播系统两大系统。公司同时成立了专门的化工业务部门及销售团队推进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2024年度公司将继续在化工领域开拓,依托自身在通信、监控、自动控制等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充分融合工业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实现业务在化工领域的技术借鉴和拓展,持续研发出具有高技术含量、高效益的新产品,为公司业务培育新增长点。
(3)持续引进技术人才,不断扩大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研发人员76名,达到314人。2024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引进或培养技术研发、技术管理等专业人才,以培养技术骨干为重点建设内容,建立一支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公司将持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实行内部挖掘和面向社会广揽人才相结合的方式,以人才奠定公司研发创新持续提升的基础,以技术创新为公司蓬勃发展持续赋能。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了服务于智能驾驶业务和化工业务的专门部门和团队,完成了12项主要项目的研发,包括“基于新一代无线通信技术的煤矿单轨吊车的远程驾驶技术平台、基于5G的煤矿视频调度通信系统、基于矿鸿的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保护系统开发、化工厂立体融合定位系统”等重大项目。
公司通过充分接触一线客户深入了解其关键需求,2024年度计划在5G、机器人、AI等方向加大研发人员和资金投入,例如矿用智能运载机器人及系统开发项目、基于多频段融合组网的矿用5G调度通信软件开发项目、矿用5G调度通信一体化系统设计与开发、基于实时AI的智能视频分析软件开发项目等。落地更加智能化的应用,提高客户使用便捷性,融合多个层级,跨系统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使得数据捕捉、诊断更加准确有效。在研发端通过AI等工具的应用,加速内部产品开发、升级、迭代,缩短新技术落地周期,强化产品的领先性和竞争力。
(4)强化品牌建设,做好市场开发
2024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品牌建设。由于智能矿山信息化系统对于煤矿生产中人员、财产安全来说极为重要,因此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选择非常慎重,出于最大程度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考虑,即使在产品价格存在一定差异的情况下,智能矿山信息化系统的下游客户也更倾向于选择业内具有良好品牌声誉和产品安全质量记录的领先企业。进行品牌建设有益于公司形象和业务发展。
公司将在努力提升产品质量、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同时,不断增强与存量客户间的良性互动,通过对终端应用的跟踪研究及与客户共同研发等方式,深化与存量客户的合作关系,从各个方面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以求充分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从而不断增加现有客户订单,不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除与存量客户巩固强化关系外,公司将通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和政策研判,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招聘有经验的销售人员进行内部培训,基于公司优异的产品质量、成熟的业务能力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逐步向新的客户群体拓展,挖掘新的下游客户,持续提升公司盈利空间。
(5)持续完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并将其作为公司实现总体发展战略的根本保障。通过建设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和公平竞争的职业晋升机制,吸引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优秀的管理人才加入公司,以不断提升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通过完善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培养并留住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以保持公司核心人才团队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通过建立人才储备计划,不断吸收优秀的新鲜血液,加强后续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形成完整有序的人才梯队。
公司持续实施股权激励,对于优秀管理人员、各类业务骨干等对企业长期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成果,让员工和企业双赢受益。股权激励帮助企业构建一个每个人都积极参与、敢于创新的团队氛围,有益于培育人才、吸引人才、激发人才的创新能力,形成良性循环。
(6)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到2025年,推动100项以上煤矿智能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快数据编码、通讯协议、网络融合、数字化平台、智能感知、新型装备、新能源应用、人机协作、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管理运维等重点标准制定,初步建立起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分类明确、科学开放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满足煤矿智能化建设基本需求。到2030年,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在智能化煤矿设计、建
井、生产、管理、运维、评价等环节形成较为完善的系列标准,逐步引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煤矿智能化国际标准制定。目前,智能矿山系统产品经常来自不同厂家,其设备可靠性及可兼容性较差,尤其体现在标准、协议、接口等方面。公司通过统一标准、接口、协议等方式有效解决了传统矿用系统产品可靠性及可兼容性较差等问题,不仅打通了各设备及系统间的交互壁垒,实现了整个信息化系统的高效协同运行,还大大提升了相应产品的系统集成度,从而有效降低了下游客户的系统构建、维护成本。2024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3、可能面临的风险
(1)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智能矿山信息系统,其是促进我国煤炭行业转型升级、智能化建设的重要组成,能够实现煤矿生产的安全提升、减员增效以及节能降耗,因此公司主营业务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等一系列鼓励智能矿山行业发展的政策,大大提升了国家对煤矿智能化建设领域的资源投入,并拉动了领域内对相关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如果未来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收紧相关政策措施,导致与智能矿山行业相关的市场需求缩减,而公司不能在经营和产品技术上及时调整以适应相关政策的变化,这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宏观经济环境、煤炭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处于主要服务煤炭行业的智能矿山行业,其行业需求虽不与煤炭价格行情的常规波动直接关联,但受我国煤炭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及存量煤矿改造建设影响较大,因而煤炭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会对智能矿山行业发展产生影响。进一步而言,煤炭行业作为我国的基础性能源行业,其行业状况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显著相关,所以公司经营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煤炭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尽管2016年以来我国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显著,落后产能逐步淘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我国煤炭行业效益显著提升,且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我国煤炭产量,到“十四五末”即2025年仍有增长空间。未来若宏观经济环境、煤炭行业周期性波动下行,公司主营业务将会受到较大不利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除所得税税率优惠外,公司还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2023年,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2,915.75万元、4,099.31万元和4,259.7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62%、18.64%和16.9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0月13日发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北路软件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按13.00%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
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2021年-2023年,公司增值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1,387.26万元、2,012.60万元和2,783.96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38%、9.15%和11.05%。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自行开发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等政策,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高,如果国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再具备享受相应税收优惠的资质,则公司可能面临利润水平降低、经营业绩下滑等风险。
(4)未来经营业绩波动、业绩增长不可持续的风险
2021年-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7,816.97万元、75,565.34万元和100,778.2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741.58万元、19,817.22万元和22,496.05万元。2021年至2023年,公司的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2.02%。总体而言,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势头良好。然而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增长受到宏观经济、我国煤炭行业智能化进程、产业政策、煤炭行业周期性波动、公司主要产品使用寿命、行业前景、竞争状况、行业地位、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市场前景及下游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仍将面临一定的经营业绩波动、业绩增长不可持续的风险。
(5)市场竞争、新市场开拓风险
近年来,在相关产业政策的不断推动下,智能矿山行业发展迅速,更多企业被吸引到该行业中,竞争对手数量增加;行业内主要存量公司也纷纷筹备上市事宜,大力增加资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加快研发速度、抢占市场份额,行业竞争愈加激烈。随着行业发展加快,产品升级需求也日益增强,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层次不断提升,质量和技术标准日新月异,公司面临着服务质量、交付及时性、系统开发能力、客户关系、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竞争压力;为保持竞争优势,行业内各企业在专业人才、研发技术及生产资源等方面也存在激烈竞争,技术研发人员流动性较大。如果企业不能在各方面巩固实力,不能加大投入、扩大产能,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发展动态,并根据技术发展、行业标准和国家政策及时进行技术创新,将会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对公司未来行业地位与市场开拓产生不利影响。
(6)人力资源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人才密集型的软件企业,人力成本是公司的主要成本之一。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员工数量逐年增长;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资水平的上升,公司员工工资及福利支出水平也逐年上升。面对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可能导致的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人力资源成本、提高主营业务收入。
(7)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技术密集型,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其拥有较强的实施开发能力和技术研发能力,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技术升级和更新换代较快,随着客户对公司IT系统建设的需求不断提高,公司必须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以适应客户需求。公司存在不能及时更新技术以适应市场变化,从而影响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的风险。公司始终重视技术创新,
不断加大研究开发的投入,公司技术研究团队始终紧跟技术发展趋势,熟悉工业物联网、智能制造、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前沿技术,使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具备了持续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4月11日 | 进门财经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中金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南方基金、泰康资产、景顺长城等投资者 | 2022年年报业绩及发展战略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3年08月16日 | 进门财经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华金证券、华泰证券、华安证券、招商证券、中金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中邮证券、国信证券等投资者 | 2023年半年报业绩及发展战略 |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3年09月05日 | 华泰证券行知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华泰证券、泉果基金、中信保诚基金、首创证券、国盛证券、海通证券等投资者 | 2023年半年报业绩及发展战略 |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3年09月13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浙商证券、华西证券、中泰证券、旌安投资等投资者 |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及未来规划情况 |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3年09月19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盛证券、东吴证券、华泰证券、博时基金、大朴资产、德汇集团等投资者 |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及未来规划情况 |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 |
动记录表 | ||||||
2023年09月26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证券、国信投资、元昊投资、重阳投资、上海信托等投资者 |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及未来规划情况 |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规范公司行为。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集合、召开及表决等程序,全面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为全体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证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历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未发生重大事项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情形。
2、关于公司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主营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人员、资产、业务、管理机构、财务核算体系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能够独立运作、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及利用其控制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独立性等没有产生不利影响。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免均严格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工作严谨、勤勉尽责,能够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主动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审慎决策,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历次董事会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存安全;会议决议做到充分准确且及时披露。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的补充。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能够行使监事会职权,做到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使员工的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能够做到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充分发挥薪酬的保障和激励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纸质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确保所有股东能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
7、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协调投资者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问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信息等工作。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现场接待等形式回复投资者问询,加强信息沟通、促进与投资者良性互动的同时,切实提高了公司的信息透明度。
8、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负责公司内部、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会议组织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
1、资产独立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与业务和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资产权属完全由公司合法独立享有;公司对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产的行为。
2、人员独立
公司人员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并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主体,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形。公司的财务运作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4、机构独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部门等机构与相应的三会议事规则,形成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规范化的运作体系。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5、业务独立
公司具备了经营所需的相应资质,拥有从事经营业务所必须的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信息系统和管理体系等,并具备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能力以及采购、销售业务体系。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2.14% | 2023年02月03日 | 2023年0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8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4.19% | 2023年05月08日 | 2023年05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27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5.98% | 2023年07月17日 | 2023年07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41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4.62% | 2023年11月06日 | 2023年11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61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于胜利 | 男 | 56 | 董事长 | 现任 | 2020年07月25日 | 2026年07月16日 | 11,860,800 | 0 | 0 | 5,930,400 | 17,791,200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
于胜利 | 男 | 56 | 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7月25日 | 2026年07月16日 | 11,860,800 | 0 | 0 | 5,930,400 | 17,791,200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
金勇 | 男 | 52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7月25日 | 2026年07月16日 | 11,653,000 | 0 | 0 | 5,826,500 | 17,479,500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
金勇 | 男 | 52 | 副总 | 现任 | 2020 | 2026 | 11,65 | 0 | 0 | 5,826 | 17,47 | 2022 |
经理 | 年11月26日 | 年07月16日 | 3,000 | ,500 | 9,500 | 年年度权益分派 | ||||||
王云兰 | 女 | 56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7月25日 | 2026年07月16日 | 15,915,100 | 0 | 0 | 7,957,550 | 23,872,650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
赵家骅 | 男 | 45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7月17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赵家骅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08月08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祝青 | 男 | 43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7月17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祝青 | 男 | 4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08月08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王永强 | 男 | 52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2月03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丁恩杰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14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马轶群 | 男 | 4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11月02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吴楚宇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7月17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宋秀红 | 女 | 40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7月17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陈汉青 | 男 | 39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7月17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张素静 | 女 | 39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2月03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陈燕 | 女 | 41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2020年07月25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薛红杰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08月08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赵奎 | 男 | 39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3年07月20日 | 2026年07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蒋宇新 | 男 | 54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7月25日 | 2023年01月05日 | 796,800 | 0 | 0 | 398,400 | 1,195,200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
常亚军 | 男 | 41 | 监事 | 离任 | 2020年12月14日 | 2023年02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
万敏 | 女 | 40 | 监事 | 离任 | 2020年07月25日 | 2023年07月17日 | 0 | 0 | 0 | 0 | 0 | |
盛敏 | 男 | 41 | 监事 | 离任 | 2020年07月25日 | 2023年07月17日 | 0 | 0 | 0 | 0 | 0 | |
王长平 | 男 | 38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0年12月14日 | 2023年07月17日 | 0 | 0 | 0 | 0 | 0 | |
段若凡 | 男 | 37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7月25日 | 2023年07月17日 | 12,246,800 | 0 | 0 | 6,123,400 | 18,370,200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
段若凡 | 男 | 37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0年07月25日 | 2023年07月20日 | 12,246,800 | 0 | 0 | 6,123,400 | 18,370,200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
张永新 | 男 | 48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12月14日 | 2023年07月17日 | 1,367,500 | 0 | 0 | 683,750 | 2,051,250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
张永新 | 男 | 48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0年11月26日 | 2023年07月17日 | 1,367,500 | 0 | 0 | 683,750 | 2,051,250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
合计 | -- | -- | -- | -- | -- | -- | 53,840,000 | 0 | 0 | 26,920,000 | 80,760,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2023年1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蒋宇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3年2月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常亚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蒋宇新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01月05日 | 因个人原因离职 |
王永强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03日 | 股东大会选举任职 |
常亚军 | 监事 | 离任 | 2023年02月03日 | 因个人原因离职 |
张素静 | 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03日 | 股东大会选举任职 |
赵家骅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7月17日 | 股东大会选举任职 |
祝青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7月17日 | 股东大会选举任职 |
段若凡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7月17日 | 因任期届满离任 |
张永新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7月17日 | 因任期届满离任 |
吴楚宇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7月17日 | 股东大会选举任职 |
王长平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7月17日 | 因任期届满离任 |
张永新 | 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7月17日 | 因任期届满离任 |
陈汉青 | 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07月17日 | 股东大会选举任职 |
宋秀红 | 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07月17日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
万敏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7月17日 | 因任期届满离任 |
盛敏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7月17日 | 因任期届满离任 |
赵奎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3年07月20日 | 聘任 |
段若凡 | 董事会秘书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7月20日 | 因任期届满离任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于胜利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至1992年8月,任铁道部第三工程局工程师;1995年5月至2000年12月,任北京华源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任郑州市慧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6年6月,任北路有限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0年7月,任北路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南京路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南京路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金勇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1993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研发工程师;2002年1月至2006年8月,任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任南京北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20年7月,任北路有限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19年9月至今,任南京路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董事、研发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王云兰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7年8月至2001年6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工程师;2001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高新兴创联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2年3月,任高新兴创联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专家;2016年7月至2020年7月,任北路有限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湖州昕峻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永强先生,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大学机械工程硕士。1993年8月至2014年2月,历任郑州煤矿机械厂液压分厂工程师、技术室主任、郑州恒达液压工程中心副主任、主任、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8年2月,历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历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机板块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兼煤炭智能开采研究院院长,现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煤机板块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兼郑煤机研究总院院长;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赵家骅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培训讲师;2005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郑州市慧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1年1月至2020年7月,历任北路有限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2020年7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销售总监;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销售总监、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祝青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11月至2010年1月,任郑州市慧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年3月至2013年1月,任北路有限技术部副经理、技术服务部经理; 2013年2月至2015年1月,任北路有限工程服务部经理;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任北路有限技术支持部经理;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任北路有限技术总监; 2020年7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技术总监;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丁恩杰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至2010年7月,任中国矿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教授;2010年7月至2022年4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物联网(感知矿山)研究中心教授;2020年12月至今,任南京紫金山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马轶群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江苏省审计科研所研究助理、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2015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研究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7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副研究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一刊一书”编辑部主任;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楚宇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5年9月至1998年6月,任飞利浦光磁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8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上海工业仓储分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6月至今,任上海凯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3月至今,任风之谷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5月至今,任酒泉风光谷新能源现代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2017年1月至今,任拓纳多特车(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上海霄翼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2024年3月,任深圳市丹纳安泰
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联药(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戴纳麦克金马技术装备(中山)有限公司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张素静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2月至2012年2月,历任北路有限技术部售后服务助理、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历任北路有限技术支持部职能组长;2013年2月至2018年10月,历任北路有限技术服务部产品组长、行政助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南京北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行政助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宋秀红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10月至2010年2月,任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员;2010年3月至2020年7月,历任北路有限检验员、检验组长;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检验组长;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陈汉青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6月至2012年3月,任昆山神峰机械有限公司测量员;2012年6月至2020年7月,历任北路有限检验员、IQC组长;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IQC组长;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于胜利先生,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个人简介详见本节“ 七、2、任职情况(1)董事会成员 ”。
金勇先生,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介详见本节“七、2、任职情况(1)董事会成员”。
赵家骅先生,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介详见本节“七、2、任职情况(1)董事会成员”。
祝青先生,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介详见本节“七、2、任职情况(1)董事会成员”。
陈燕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硕士学历。2004年6月至2007年8月,任南京北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07年8月至2020年7月,历任北路有限综合部部门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兼人力资源部部门经理和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薛红杰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任郑州宏远通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督导;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任郑州市慧众科工贸有限公司工程督导;2004年8月至2007年7月,任郑州市慧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程督导;2007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北路有限工程部经理;2011年1月至2020年7月,任北路有限生产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生产总监;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奎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月至2012年2月,任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12年3月至2016年8月,任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8月至2019年7月,任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2019年8月至2023年3月,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机构部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于胜利 | 南京路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9年10月 | 否 | |
王永强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3年12月 | 2026年12月 | 是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于胜利 | 南京路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09月 | 否 | |
金勇 | 南京路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9月 | 否 | |
王云兰 | 湖州昕峻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04月 | 否 | |
王永强 | 郑州煤机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8年05月 | 否 | |
王永强 | 郑州煤机数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0年07月 | 2023年07月 | 否 |
王永强 | 郑州煤机智能工作面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4月 | 否 | |
马轶群 | 南京审计大学 | 副教授 | 2019年07月 | 是 | |
马轶群 |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2月 | 是 | |
丁恩杰 | 南京紫金山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原南京紫金山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 | 否 | |
吴楚宇 | 上海凯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7年06月 | 是 | |
吴楚宇 | 风之谷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03月 | 否 | |
吴楚宇 | 酒泉风光谷新能源现代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05月 | 否 | |
吴楚宇 | 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总裁 | 2016年05月 | 否 | |
吴楚宇 | 拓纳多特车(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 2017年01月 | 否 | |
吴楚宇 | 上海霄翼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01月 | 是 | |
吴楚宇 |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 | 董事 | 2021年11月 | 是 |
限公司 | |||||
吴楚宇 | 深圳市丹纳安泰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 | 2024年03月 | 否 |
吴楚宇 | 联药(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02月 | 否 | |
吴楚宇 | 戴纳麦克金马技术装备(中山)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2月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董事、监事薪酬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实际担任职务情况领取相应职务薪酬,不再单独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年税前8万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绩效薪酬按公司相关绩效考核制度核发。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共926.46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于胜利 | 男 | 56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126.20 | 否 |
金勇 | 男 | 52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15.27 | 否 |
王云兰 | 女 | 56 | 董事 | 现任 | 0.00 | 否 |
赵家骅 | 男 | 4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34.26 | 否 |
祝青 | 男 | 43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88.30 | 否 |
王永强 | 男 | 52 | 董事 | 现任 | 0.00 | 是 |
丁恩杰 | 男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否 |
马轶群 | 男 | 4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否 |
吴楚宇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3.71 | 否 |
宋秀红 | 女 | 40 | 监事 | 现任 | 23.23 | 否 |
陈汉青 | 男 | 39 | 监事 | 现任 | 22.50 | 否 |
张素静 | 女 | 39 | 监事 | 现任 | 19.01 | 否 |
陈燕 | 女 | 41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70.10 | 否 |
薛红杰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95.10 | 否 |
赵奎 | 男 | 39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33.82 | 否 |
蒋宇新 | 男 | 54 | 董事 | 离任 | 0.00 | 否 |
常亚军 | 男 | 41 | 监事 | 离任 | 0.00 | 是 |
万敏 | 女 | 40 | 监事 | 离任 | 39.01 | 否 |
盛敏 | 男 | 41 | 监事 | 离任 | 52.94 | 否 |
王长平 | 男 | 38 | 独立董事 | 离任 | 4.38 | 否 |
段若凡 | 男 | 37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19.62 | 否 |
张永新 | 男 | 48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63.01 | 否 |
合计 | -- | -- | -- | -- | 926.46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01月09日 | 2023年01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1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4月07日 | 2023年04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9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04月21日 | 2023年04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23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5月11日 | 2023年05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29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6月28日 | 2023年06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34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07月20日 | 2023年07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44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07月28日 | /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08月15日 | 2023年08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5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0月17日 | 2023年10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56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11月14日 | /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11月15日 | 2023年11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6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12月28日 | 2023年12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74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于胜利 | 12 | 10 | 2 | 0 | 0 | 否 | 4 |
金勇 | 12 | 9 | 3 | 0 | 0 | 否 | 3 |
王云兰 | 12 | 0 | 12 | 0 | 0 | 否 | 3 |
王永强 | 11 | 0 | 11 | 0 | 0 | 否 | 3 |
赵家骅 | 7 | 1 | 6 | 0 | 0 | 否 | 1 |
祝青 | 7 | 1 | 6 | 0 | 0 | 否 | 1 |
丁恩杰 | 12 | 1 | 11 | 0 | 0 | 否 | 4 |
马轶群 | 12 | 1 | 11 | 0 | 0 | 否 | 4 |
吴楚宇 | 7 | 4 | 3 | 0 | 0 | 否 | 1 |
王长平 | 5 | 1 | 4 | 0 | 0 | 否 | 2 |
段若凡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张永新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蒋宇新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提名委员会 | 丁恩杰、于胜利、王长平 | 3 | 2023年01月09日 | 审议《关于提名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丁恩杰、于胜利、王长平 | 2023年06月28日 |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各项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丁恩杰、于胜利、吴楚宇 | 2023年07月20日 |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各项议案 |
4、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马轶群、丁恩杰、王云兰 | 8 | 2023年01月09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马轶群、丁恩杰、王云兰 | 2023年01月1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7月至12月内审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各项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马轶群、丁恩杰、王云兰 | 2023年04月07日 | 1、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审议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各项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马轶群、丁恩杰、王云兰 | 2023年04月21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内审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各项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马轶群、丁恩杰、王云兰 | 2023年08月1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二季度内审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各项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马轶群、丁恩杰、王云兰 | 2023年10月1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1-9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三季度内审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各项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马轶群、丁恩杰、王云兰 | 2023年12月25日 | 审议《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确认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马轶群、丁恩杰、王云兰 | 2023年12月28日 | 1、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内审部2024年审计计划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各项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长平、马轶群、段若凡 | 2 | 2023年01月17日 | 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及绩效评价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 | 王长平、马轶群、 | 2023年04月0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
员会 | 段若凡 | 2、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各项议案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07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87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894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89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销售人员 | 232 |
研发人员 | 314 |
生产及技术人员 | 273 |
管理人员 | 75 |
合计 | 89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47 |
本科 | 561 |
大专 | 235 |
大专以下 | 51 |
合计 | 894 |
2、薪酬政策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和发展需要,综合行业和本地薪酬水平,以公平性、激励性、经济性为原则确定整体薪酬水平。公司采取按岗位、职类、职级定薪的薪酬体系,优化等级工资标准和员工薪资结构,不断完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形成以成果为导向的考核机制,通过绩效考核卡实现将目标逐层分解落地。为员工提供公平、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稳定公司人才队伍和吸引外部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总额(计入成本部分)为4,253.72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7.81%,职工薪酬总额与劳动生产力和经营效益增长紧密联动。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在工资总额中的占比高于人数占比。
3、培训计划
公司围绕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培训机制,包含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员工培训,积极整合培训资源和渠道,采取内训和外训相结合的形式,为员工创造多种培训机会。公司每年根据发展需求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覆盖生产、管理、销售、生产技术等方面,培训内容多样,涵盖企业文化、岗位技能、领导力、职业素质等,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项培训有效落实。全方位地提升公司发展所需的知识技能、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人才核心竞争力,促进员工和公司的共同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未作调整,继续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公司目前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6.8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30,437,79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88,697,697.2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13,737,942.6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02,435,639.80 |
可分配利润(元) | 423,591,027.2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2024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公司总股本为131,521,74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1,083,950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130,437,79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697,697.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以上股利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王长平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3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6)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3年5月11日为授予日,以43.63元/股(除权前)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39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于胜利 | 董事长、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40.58 | 0 | 0 | 50,000 | 43.63 | 0 | |
金勇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40.58 | 0 | 0 | 60,000 | 43.63 | 0 | |
赵家骅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40.58 | 0 | 0 | 70,000 | 43.63 | 0 | |
薛红杰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40.58 | 0 | 0 | 60,000 | 43.63 | 0 | |
祝青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40.58 | 0 | 0 | 60,000 | 43.63 | 0 | |
张永新 | 董事、副总经理(离任) | 0 | 0 | 0 | 0 | 0 | 40.58 | 0 | 0 | 45,000 | 43.63 | 0 | |
陈燕 | 财务负责人 | 0 | 0 | 0 | 0 | 0 | 40.58 | 0 | 0 | 60,000 | 43.63 | 0 | |
段若 | 董 | 0 | 0 | 0 | 0 | 0 | 40.58 | 0 | 0 | 35,00 | 43.63 | 0 |
凡 | 事、董事会秘书(离任) | 0 |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0 | 0 | 440,000 | -- | 0 |
备注(如有) | 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7,681,16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实际转增43,840,58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31,521,740股。上表“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的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以及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年终奖金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能力、重要性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制定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年终奖金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及所分管部门的业绩表现、本人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综合评定年度浮动发放。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了长期激励政策,增强公司管理团队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管理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确认股份支付成本18,029,745.60元,其中本期确认股份支付成本18,029,745.60元;公司授予核心技术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共确认股份支付成本2,157,058.00元,其中本期确认股份支付成本2,157,058.00元,占公司本期股份支付成本的11.96%。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重大事项,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内审部,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及内部检查工作,并配备了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16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涉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 3.注册会计师发现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而公司涉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和追溯错误(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重要缺陷: 1.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5.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 1.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2.企业关键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3.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4.信息系统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重要缺陷: 1.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并造成比较大的损失; 2.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信息系统安全存在重要安全隐患。 一般缺陷: 1.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2.违反内部规章并形成损失;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定量标准 | 1、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重大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合并资产总额的 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 0.5% 一般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 0.5% 2、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重大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2% | 1、 直接资产损失 重大缺陷:300 万元以上 重要缺陷:100-300 万元(含 300 万元) 一般缺陷:小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
重要缺陷: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2%≥潜在错报金额>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1% 一般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1% 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重大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合并利润总额的 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利润总额的 3% 一般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利润总额的 3%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标准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16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所在市区生态环境局的重点排污单位。参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公司不属于应当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社会责任情况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维护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为主要构架的规章体系,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执行机构职能,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权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证所有股东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的畅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2、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与员工共同成长。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建立了薪资福利管理办法、人事管理制度、招聘管理办法、培训管理办法等
员工权益保障制度,维护员工队伍稳定,高度关注员工诉求,重视员工培训工作,切实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积极为员工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秉持着“被需要”的经营理念,积极建立与供应商、客户之间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努力做到对客户有价值、对合作伙伴有价值。对于供应商,公司严格把关供应商的准入门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不断优化供应商队伍,严格遵守并履行合同约定,恪守商业信用;对于客户,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的需求为核心,不断提高研发创新水平,为他们提供有竞争力的高质量产品。公司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重视售前售后服务体系的建设,针对客户的诉求和反馈意见,公司售后部及时协调处理,并提供7×24小时的便捷、高效、快速、专业的响应支撑服务,同步进行经验总结,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实现互利共赢。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内部宣传,增强员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意识,推行绿色办公,以实际行动落实节能低碳理念。
5、公共关系及社会公益
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重视与社会各方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与各级政府保持联系并接受监督,履行纳税人义务,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推进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于胜利、金勇、王云兰 |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 5、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06月07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履行中 |
9、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路泰管理 |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 3、本企业承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021年06月07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履行中 |
段若凡 |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 5、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 | 2021年06月07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履行中 |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郑煤机 |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与本企业投资入股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 3、本企业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021年06月07日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与本企业投资入股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孰长期限内 | 履行中 |
张永新、蒋宇新、陈燕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 2021年06月07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履行中 |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 5、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路兴管理、路秀管理、路祺管理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06月07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履行完毕 |
万敏、盛敏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 2021年06月07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履行中 |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北路智控 | 稳定股价承诺 | 1、公司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将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的公司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1年06月07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履行中 |
于胜利、金勇、王云兰 | 稳定股价承诺 | 1、本人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人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人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本人将在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2021年06月07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履行中 |
于胜利、金勇、王云兰、段若凡、蒋宇新、张永新、陈燕 | 稳定股价承诺 | 1、本人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董事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人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人将在董事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有权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 | 2021年06月07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履行中 |
被调职等非主观原因除外)而拒绝履行上述因职务职责而应履行的承诺。 | |||||
北路智控、于胜利、金勇、王云兰 | 稳定股价承诺及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本预案。若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前,如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相应方案。公司保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符合上市条件。 (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股票回购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包括拟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回购期限及其他有关回购的内容)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控股股东应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如期公告股票回购计划;(3)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的股票回购计划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4)公司因任何原因无法完全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 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 2021年06月07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履行中 |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有权停止发放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稳定股价的进一步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1、公司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将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的公司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有关治理规则,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本人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人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人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本人将在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北路智控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一、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但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若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公司承诺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退款、回购及赔偿的同时,将积极促使本公司控股股东按照其相关承诺履行退款、购回及赔偿等相关义务。 三、本公司对回购和赔偿的实施制定方案如下: (一)回购新股、赔偿损失义务的触发条件 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其所各自承诺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或赔偿损失的义务。 (二)履行程序 相关各方应在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当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公告后每5个交易日定期公告相应的购回股份或赔偿损失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1、涉及本公司退款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2、涉及本公司回购股份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依法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涉及本公司赔偿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赔偿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依法在赔偿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赔偿投资者。 (三)约束措施 1、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本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等。 2、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本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本公司将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 | |||||
于胜利、金勇、王云兰 | 依法承担赔偿 | 1、本人承诺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1年06月07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2、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但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并自行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如有)。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人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4、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 6、若发行人未履行《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函》中有关回购股份或赔偿损失等义务,发行人可以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 | 日 | |||
于胜利、金勇、王云兰、段若凡、蒋宇新、张永新、陈骏、丁恩杰、王长平、盛敏、万敏、常亚军、陈燕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本人承诺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此外,本人同意,若发行人未履行《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函》中有关赔偿损失等义务,发行人可以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津贴。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北路智控 | 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 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4、本公司穿透后的全部自然人股东(基于穿透至自然人、上市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公众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原则)不存在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12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北路智控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部新股。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于胜利、金勇、王云兰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1、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于胜利、金勇、王云兰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1、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目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均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经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或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导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3、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4、本人愿意无条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5、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且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得转让,且发行人可以暂扣本人自发行人应获取的分红(金额为本人未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段若凡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1、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目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均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经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或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导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3、在本人作为公司主要股东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4、本人愿意无条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5、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且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得转让,且发行人可以暂扣本人自发行人应获取的分红(金额为本人未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 |||||
于胜利、金勇、王云兰、段若凡、蒋宇新、张永新、陈骏、丁恩杰、王长平、盛敏、万敏、常亚军、陈燕、郑煤机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 1、本企业/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企业/本人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侵占公司资金或挪用、侵占公司资产或其他资源;不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3、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股东,本企业/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4、本企业/本人保证并促使本企业/本人的关联方遵守上述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企业/本人自愿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承诺自本企业盖章/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6、本企业/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企业/本人应享有的分红(如有)、薪酬及津贴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直至本企业/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北路智控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适用于本公司实际情形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上市后适用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 2、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于胜利、金勇、王云兰、段若凡、蒋宇新、张永新、陈骏、丁恩杰、王长平、盛敏、万敏、常亚军、陈燕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本人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公司按照《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本人拟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公司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后,严格予以执行。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北路智控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业进行,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达产,公司的盈利能力、研发能力、经营业绩将会得到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承诺 | 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前述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加强内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
于胜利、金勇、王云兰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对发行人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于胜利、金勇、王云兰、段若凡、蒋宇新、张永新、陈骏、丁恩杰、王长平、陈燕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 1、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对日常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北路智控 | 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 | 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公司承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应当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束措施的承诺 | 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应继续履行该承诺;或者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因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 ||||
郑煤机、路泰管理、路兴管理、路秀管理、路祺管理、于胜利、金勇、王云兰、段若凡、蒋宇新、张永新、陈骏、丁恩杰、王长平、盛敏、万敏、常亚军、陈燕 | 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一、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企业/本人承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应当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为准; 3、本企业/本人未完全履行上述补偿义务之前,公司可以暂扣本企业/本人自公司应获取的分红、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和/或津贴(金额为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企业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 2021年06月07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于胜利、金勇、王云兰 |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 5、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 | 2021年06月07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履行中 |
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股权激励承诺 | 北路智控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3年05月08日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 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4.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周缨、毕坤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周缨(1年)、毕坤(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 □否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因公司原审计团队离开中天运并加入公证天业,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经审慎考虑,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天运进行了友好沟通,中天运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公证天业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此部分报酬包含在年度审计报酬里。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作为原告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标准的事项汇总 | 89.29 | 否 | 公司一审胜诉,案件审理中 | 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 暂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郑州恒达智控 | 参股方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智能矿山装备配套等 | 市场定价 | 合同约定价格 | 11,173.71 | 11.09% | 17,000 | 否 | 按合同约定方式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3 |
郑州恒达 | 参股方子 | 采购商品 | 结构件等 | 市场定价 | 合同约定 | 80.98 | 0.17% | 0 | 不适用 | 按合同约 | 不适用 | / | / |
智控 | 公司 | 价格 | 定方式 | |||||||||
合计 | -- | -- | 11,254.69 | -- | 17,0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郑州恒达智控日常性关联交易销售商品发生额17,000万元,在本报告期内实际销售11,173.71万元。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其他类 | 自有资金 | 24,200.00 | 0 | 0 | 0 |
其他类 | 募集资金 | 113,799.81 | 23,864.19 | 0 | 0 |
合计 | 137,999.81 | 23,864.19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444,104 | 76.92% | 0 | 0 | 33,722,052 | -15,792,156 | 17,929,896 | 85,374,000 | 64.91%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5,743 | 0.01% | 0 | 0 | 2,871.5 | -8,614.5 | -5,743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67,435,185 | 76.91% | 0 | 0 | 33,717,592.5 | -15,778,777.5 | 17,938,815 | 85,374,000 | 64.91%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1,924,304 | 13.60% | 0 | 0 | 5,962,152 | -12,973,656 | -7,011,504 | 4,912,800 | 3.74%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5,510,881 | 63.31% | 0 | 0 | 27,755,440.5 | -2,805,121.5 | 24,950,319 | 80,461,200 | 61.18% |
4、外资持股 | 3,176 | 0.00% | 0 | 0 | 1,588 | -4,764 | -3,176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3,068 | 0.00% | 0 | 0 | 1,534 | -4,602 | -3,068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108 | 0.00% | 0 | 0 | 54 | -162 | -108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237,056 | 23.08% | 0 | 0 | 10,118,528 | 15,792,156 | 25,910,684 | 46,147,740 | 35.09% |
1、人民币普通股 | 20,237,056 | 23.08% | 0 | 0 | 10,118,528 | 15,792,156 | 25,910,684 | 46,147,740 | 35.09%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87,681,160 | 100.00% | 0 | 0 | 43,840,580 | 0 | 43,840,580 | 131,521,74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87,681,16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实际转增43,840,58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31,521,740股。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150,60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23%,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3年2月1日锁定期届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
3、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公告股东张永新先生、蒋宇新先生、路兴管理、路秀管理、路祺管理拟解除限售股份8,323,65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占公司总股本的6.3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于2023年8月1日起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47)。
4、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为843,051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占公司总股本的0.64%。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于2023年8月1日起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47)及2023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48)。
5、公司股东郑煤机在报告期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891,305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占公司总股本的6.00%,该部分限售股于2023年9月29日起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54)。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87,681,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8,913,04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预计转增43,840,58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31,521,740股。
上述方案于2023年5月8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于2023年6月20日实施完毕,本次实际现金分红78,913,044元,实际转增43,840,580股。
2、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4日、2023年9月26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4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4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54)。上述限售股份的解除及上市流通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华泰证券均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7,681,16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实际转增43,840,58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31,521,740股。按转增前总股本计算,公司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2.57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2.54元/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6.04元/股;按转增后总股本计算,公司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71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1.69元/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7.36元/股。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王云兰 | 15,915,100 | 7,957,550 | 0 | 23,872,650 | 首发前限售 | 2025年8月1日 |
段若凡 | 12,246,800 | 6,123,400 | 0 | 18,370,200 | 首发前限售 | 2025年8月1日 |
于胜利 | 11,860,800 | 5,930,400 | 0 | 17,791,200 | 首发前限售 | 2025年8月1日 |
金勇 | 11,653,000 | 5,826,500 | 0 | 17,479,500 | 首发前限售 | 2025年8月1日 |
郑煤机 | 5,260,870 | 2,630,435 | 7,891,305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3年9月29日 |
路泰管理 | 3,275,200 | 1,637,600 | 0 | 4,912,800 | 首发前限售 | 2025年8月1日 |
张永新 | 1,367,500 | 683,750 | 0 | 2,051,250 | 高管锁定股 | 2024年1月25日 |
路兴管理 | 1,325,700 | 662,850 | 1,988,550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3年8月1日 |
路秀管理 | 1,212,200 | 606,100 | 1,818,300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3年8月1日 |
路祺管理 | 846,900 | 423,450 | 1,270,350 | 0 | 首发前限售 | 2023年8月1日 |
蒋宇新 | 796,800 | 398,400 | 298,800 | 896,400 | 高管锁定股 | 2024年1月25日 |
首发网下配售限售股 | 1,150,600 | 0 | 1,150,600 | 0 | 首发网下发行部分10%的最终获配账户根据摇号结果限售 | 2023年2月1日 |
华泰北路智控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32,634 | 310,417 | 843,051 | 0 | 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8月1日 |
合计 | 67,444,104 | 33,190,852 | 15,260,956 | 85,374,0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87,681,16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实际转增43,840,58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31,521,740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0日。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52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56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注9) | 有)(参见注9)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云兰 | 境内自然人 | 18.15% | 23,872,650 | 7,957,550 | 23,872,650 | 0 | 不适用 | 0 |
段若凡 | 境内自然人 | 13.97% | 18,370,200 | 6,123,400 | 18,370,200 | 0 | 不适用 | 0 |
于胜利 | 境内自然人 | 13.53% | 17,791,200 | 5,930,400 | 17,791,200 | 0 | 不适用 | 0 |
金勇 | 境内自然人 | 13.29% | 17,479,500 | 5,826,500 | 17,479,500 | 0 | 不适用 | 0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00% | 7,891,305 | 2,630,435 | 0 | 7,891,305 | 不适用 | 0 |
南京路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4% | 4,912,800 | 1,637,600 | 4,912,800 | 0 | 不适用 | 0 |
王刚 | 境内自然人 | 1.83% | 2,407,468 | 本报告期新增前200名,持股数量增减情况未知 | 0 | 2,407,468 | 不适用 | 0 |
张永新 | 境内自然人 | 1.56% | 2,051,250 | 683,750 | 2,051,250 | 0 | 不适用 | 0 |
南京路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1% | 1,988,550 | 662,850 | 0 | 1,988,550 | 不适用 | 0 |
南京路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8% | 1,818,300 | 606,100 | 0 | 1,818,3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于胜利先生、金勇先生、王云兰女士目前合计直接持有公司59,143,35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4.97%;于胜利先生、金勇先生通过路泰管理间接持有公司4,912,8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74%;三人合计控制公司64,056,15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8.70%。三人已签署一致 |
行动人协议,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891,305 | 人民币普通股 | 7,891,305 |
王刚 | 2,407,468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7,468 |
南京路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8,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8,550 |
南京路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1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8,300 |
南京路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70,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0,350 |
华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华泰北路智控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843,051 | 人民币普通股 | 843,051 |
黄利军 | 734,068 | 人民币普通股 | 734,06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9,468 | 人民币普通股 | 539,46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34,778 | 人民币普通股 | 534,778 |
郑玉秀 | 528,896 | 人民币普通股 | 528,896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于胜利先生、金勇先生、王云兰女士目前合计直接持有公司59,143,35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4.97%;于胜利先生、金勇先生通过路泰管理间接持有公司4,912,8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74%;三人合计控制公司64,056,15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8.70%。三人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股东黄利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58,645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75,423股,合计持有734,068股;股东郑玉秀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528,896股,合计持有528,896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UBS AG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王刚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于胜利 | 中国 | 否 |
金勇 | 中国 | 否 |
王云兰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于胜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云兰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于胜利 | 本人 | 中国 | 否 |
金勇 | 本人 | 中国 | 否 |
王云兰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于胜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云兰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3年11月16日 | 500,000至1,000,000 | 0.38%至0.76% | 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 自2023年11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 336,900 |
内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1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苏公W[2024]A361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周缨、毕坤 |
审计报告正文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路智控”)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路智控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路智控,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矿山通信、监控、集控及装备配套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如财务报表附注三、
(三十)“收入”和附注五、(三十五)“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鉴于营业收入是北路智控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与评价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1)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并执行穿行测试,并对重要的控制点执行了控制测试;
2)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3)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或劳务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报告期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报告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前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并抽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单据,检查已确认的收入的真实性;
6)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北路智控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
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路智控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路智控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路智控、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路智控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北路智控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路智控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北路智控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20,944,140.74 | 508,658,547.3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0 | 257,791,510.27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3,560,731.09 | 177,582,766.39 |
应收账款 | 344,857,354.51 | 273,871,752.58 |
应收款项融资 | 62,903,489.08 | 70,946,967.35 |
预付款项 | 13,787,009.32 | 11,245,057.1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0,021,571.13 | 10,468,157.64 |
其中:应收利息 | 56,657.41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72,913,802.67 | 266,223,812.44 |
合同资产 | 47,305,907.50 | 35,916,947.61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1,116,575.34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8,086,590.05 | 605,009,800.11 |
流动资产合计 | 2,040,497,171.43 | 2,217,715,318.9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500,000.00 | 5,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3,504,161.63 | 34,791,087.69 |
在建工程 | 32,823,631.18 | 9,388,210.0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338,521.24 | 3,434,485.28 |
无形资产 | 17,652,009.72 | 15,879,780.7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7,246,658.24 | 1,645,744.1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465,242.71 | 19,110,721.4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2,130,433.27 | 165,645,440.0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81,660,657.99 | 254,895,469.53 |
资产总计 | 2,622,157,829.42 | 2,472,610,788.4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840,861.37 | |
应付账款 | 105,001,777.00 | 77,708,781.2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5,950,034.82 | 117,246,769.3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253,960.91 | 28,271,274.43 |
应交税费 | 25,969,511.40 | 18,465,851.95 |
其他应付款 | 8,084,372.69 | 2,091,819.6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7,355.74 | |
其他流动负债 | 53,689,274.33 | 81,759,667.42 |
流动负债合计 | 335,256,286.89 | 337,385,025.35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302,547.8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8,825.10 | 1,955,113.2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91,372.98 | 1,955,113.24 |
负债合计 | 338,547,659.87 | 339,340,138.5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1,521,740.00 | 87,681,16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34,180,880.55 | 1,559,991,714.95 |
减:库存股 | 13,737,693.2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6,895,316.10 | 35,409,842.5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74,749,926.10 | 450,187,932.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83,610,169.55 | 2,133,270,649.84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83,610,169.55 | 2,133,270,649.8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622,157,829.42 | 2,472,610,788.43 |
法定代表人:于胜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86,062,275.25 | 472,831,989.0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0 | 257,791,510.27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3,560,731.09 | 135,582,766.39 |
应收账款 | 344,857,354.51 | 273,871,752.58 |
应收款项融资 | 12,055,882.09 | 70,946,967.35 |
预付款项 | 13,439,946.16 | 11,206,787.00 |
其他应收款 | 9,987,391.13 | 10,246,523.09 |
其中:应收利息 | 56,657.41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48,672,316.66 | 352,336,676.02 |
合同资产 | 47,305,907.50 | 35,916,947.61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1,116,575.34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8,030,591.94 | 604,679,802.94 |
流动资产合计 | 2,030,088,971.67 | 2,225,411,722.3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843,211.00 | 2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500,000.00 | 5,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84,510,681.17 | |
固定资产 | 96,667,394.13 | 33,635,759.94 |
在建工程 | 32,823,631.18 | 9,388,210.0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284,398.11 | 2,089,852.54 |
无形资产 | 14,961,742.46 | 15,540,891.8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246,658.24 | 1,270,331.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67,057.80 | 5,449,444.9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2,124,833.27 | 165,645,440.0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86,829,607.36 | 258,019,931.04 |
资产总计 | 2,616,918,579.03 | 2,483,431,653.3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840,861.37 | |
应付账款 | 259,936,356.64 | 237,200,577.0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5,950,034.82 | 117,246,769.35 |
应付职工薪酬 | 28,418,025.99 | 21,510,378.00 |
应交税费 | 14,373,310.03 | 8,816,471.81 |
其他应付款 | 7,728,814.26 | 1,902,059.8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7,355.74 | |
其他流动负债 | 64,474,068.73 | 90,759,667.42 |
流动负债合计 | 481,187,966.21 | 489,276,784.8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302,547.87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76,794.30 | 1,937,342.0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79,342.17 | 1,937,342.09 |
负债合计 | 484,467,308.38 | 491,214,126.9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1,521,740.00 | 87,681,16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34,180,880.55 | 1,559,991,714.95 |
减:库存股 | 13,737,693.2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6,895,316.10 | 35,409,842.52 |
未分配利润 | 423,591,027.20 | 309,134,808.9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32,451,270.65 | 1,992,217,526.4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616,918,579.03 | 2,483,431,653.37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07,782,566.84 | 755,653,427.70 |
其中:营业收入 | 1,007,782,566.84 | 755,653,427.7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91,546,616.14 | 567,221,524.99 |
其中:营业成本 | 544,717,186.42 | 380,360,219.7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8,298,599.82 | 6,664,061.35 |
销售费用 | 95,468,163.00 | 64,726,618.42 |
管理费用 | 51,699,257.47 | 47,384,317.72 |
研发费用 | 107,726,503.56 | 72,914,340.48 |
财务费用 | -16,363,094.13 | -4,828,032.74 |
其中:利息费用 | 277,112.29 | 1,149,515.71 |
利息收入 | 17,250,866.08 | 6,078,850.34 |
加:其他收益 | 28,053,016.57 | 20,440,294.8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007,764.87 | 2,213,180.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91,510.27 | 2,791,510.2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686,657.35 | 2,117,188.2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52,793.80 | -1,234,257.3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1,831.8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1,265,770.72 | 214,821,650.84 |
加:营业外收入 | 857,073.39 | 5,083,085.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15,542.50 | 14,442.4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52,007,301.61 | 219,890,293.38 |
减:所得税费用 | 27,046,790.30 | 21,718,084.0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4,960,511.31 | 198,172,209.3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4,960,511.31 | 198,172,209.3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4,960,511.31 | 198,172,209.34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4,960,511.31 | 198,172,209.3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4,960,511.31 | 198,172,209.3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71 | 1.7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69 | 1.7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于胜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009,089,658.32 | 755,781,868.06 |
减:营业成本 | 749,917,232.35 | 555,352,248.23 |
税金及附加 | 4,990,463.85 | 3,162,401.78 |
销售费用 | 95,468,163.00 | 64,726,618.42 |
管理费用 | 40,317,554.64 | 39,620,822.99 |
研发费用 | 79,273,169.85 | 48,969,355.99 |
财务费用 | -16,298,132.76 | -5,230,709.04 |
其中:利息费用 | 277,112.29 | 691,827.22 |
利息收入 | 17,003,621.30 | 6,019,068.73 |
加:其他收益 | 5,176,293.16 | 565,949.1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6,972,696.38 | 102,213,180.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91,510.27 | 2,791,510.2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690,384.80 | 2,139,713.3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52,793.80 | -1,234,257.3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 61,831.85 |
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7,535,508.06 | 155,719,057.30 |
加:营业外收入 | 854,727.00 | 5,060,085.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02,252.08 | 12,106.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8,287,982.98 | 160,767,036.30 |
减:所得税费用 | 3,433,247.18 | 5,282,830.4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4,854,735.80 | 155,484,205.8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4,854,735.80 | 155,484,205.8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4,854,735.80 | 155,484,205.8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5,408,340.31 | 491,171,457.3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349,895.14 | 20,125,998.8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201,775.16 | 27,906,489.7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3,960,010.61 | 539,203,945.9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2,474,787.09 | 225,345,026.1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4,835,341.04 | 115,769,539.6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8,233,610.53 | 83,054,184.3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447,132.47 | 79,919,244.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5,990,871.13 | 504,087,994.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969,139.48 | 35,115,950.9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27,432,518.32 | 81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390,859.95 | 4,084,289.3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468.86 | 88,2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57,827,847.13 | 814,172,489.3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9,311,704.60 | 116,726,395.5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396,476,125.00 | 1,712,432,518.32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5,787,829.60 | 1,829,158,913.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040,017.53 | -1,014,986,424.5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51,862,346.5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 | 1,451,862,346.5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9,463,044.00 | 1,213,826.8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171,056.47 | 31,176,477.6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634,100.47 | 84,390,304.4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634,100.47 | 1,367,472,042.0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0,375,056.54 | 387,601,568.5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2,522,775.20 | 114,921,206.6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2,897,831.74 | 502,522,775.2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02,500,996.54 | 441,729,209.7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31,453.47 | 320,725.7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539,267.99 | 27,754,635.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7,571,718.00 | 469,804,571.1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9,537,960.15 | 374,182,657.4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0,961,981.54 | 79,430,217.5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993,154.17 | 29,143,192.3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588,614.59 | 77,699,607.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3,081,710.45 | 560,455,674.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490,007.55 | -90,651,103.7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17,432,518.32 | 81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0,355,791.46 | 104,084,289.3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60.01 | 88,2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97,789,269.79 | 914,172,489.3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5,339,328.13 | 115,654,120.6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386,476,125.00 | 1,722,432,518.32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91,815,453.13 | 1,838,086,638.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5,973,816.66 | -923,914,149.5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51,862,346.5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 | 1,451,862,346.5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9,463,044.00 | 732,763.3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81,030.87 | 28,993,179.0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144,074.87 | 61,725,942.4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144,074.87 | 1,390,136,404.1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1,319,749.34 | 375,571,150.7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6,696,216.91 | 91,125,066.1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8,015,966.25 | 466,696,216.91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7,681,160.00 | 1,559,991,714.95 | 35,409,842.52 | 450,187,932.37 | 2,133,270,649.84 | 2,133,270,649.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前期差错更正 | |||||||||||||||
其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7,681,160.00 | 1,559,991,714.95 | 35,409,842.52 | 450,187,932.37 | 2,133,270,649.84 | 2,133,270,649.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3,840,580.00 | -25,810,834.40 | 13,737,693.20 | 21,485,473.58 | 124,561,993.73 | 150,339,519.71 | 150,339,519.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4,960,511.31 | 224,960,511.31 | 224,960,511.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029,745.60 | 13,737,693.20 | 4,292,052.40 | 4,292,052.40 | |||||||||||
1.所有 | 13,737,6 | -13,7 | -13,7 |
者投入的普通股 | 93.20 | 37,693.20 | 37,693.2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029,745.60 | 18,029,745.60 | 18,029,745.6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1,485,473.58 | -100,398,517.58 | -78,913,044.00 | -78,913,04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485,473.58 | -21,485,473.5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8,913,044.00 | -78,913,044.00 | -78,913,044.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3,840,580.00 | -43,840,580.00 | |||||||||||||
1.资本 | 43,840,5 | -43,8 |
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80.00 | 40,58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1,521,740.00 | 1,534,180,880.55 | 13,737,693.20 | 56,895,316.10 | 574,749,926.10 | 2,283,610,169.55 | 2,283,610,169.5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5,760,870.00 | 142,943,290.33 | 19,861,421.93 | 267,564,143.62 | 496,129,725.88 | 496,129,725.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前期差错更正 | |||||||||||||||
其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5,760,870.00 | 142,943,290.33 | 19,861,421.93 | 267,564,143.62 | 496,129,725.88 | 496,129,725.8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920,290.00 | 1,417,048,424.62 | 15,548,420.59 | 182,623,788.75 | 1,637,140,923.96 | 1,637,140,923.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8,172,209.34 | 198,172,209.34 | 198,172,209.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920,290.00 | 1,417,048,424.62 | 1,438,968,714.62 | 1,438,968,714.62 | |||||||||||
1.所有者投入的 | 21,920,290.00 | 1,408,887,593.74 | 1,430,807,883.74 | 1,430,807,883.74 |
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160,830.88 | 8,160,830.88 | 8,160,830.8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548,420.59 | -15,548,420.59 | 0.00 | 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548,420.59 | -15,548,420.59 | 0.00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 |
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7,681,160.00 | 1,559,991,714.95 | 35,409,842.52 | 450,187,932.37 | 2,133,270,649.84 | 2,133,270,649.84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7,681,160.00 | 1,559,991,714.95 | 35,409,842.52 | 309,134,808.98 | 1,992,217,526.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前期差错更正 | ||||||||||||
其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7,681,160.00 | 1,559,991,714.95 | 35,409,842.52 | 309,134,808.98 | 1,992,217,526.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3,840,580.00 | -25,810,834.40 | 13,737,693.20 | 21,485,473.58 | 114,456,218.22 | 140,233,744.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4,854,735.80 | 214,854,735.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029,745.60 | 13,737,693.20 | 4,292,052.40 | |||||||||
1.所有者投入 | 13,737,693.20 | -13,737,693 |
的普通股 | .2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029,745.60 | 18,029,745.6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1,485,473.58 | -100,398,517.58 | -78,913,04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485,473.58 | -21,485,473.5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8,913,044.00 | -78,913,044.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3,840,580.00 | -43,840,58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3,840,580.00 | -43,840,580.00 | ||||||||||
2.盈余公积转 |
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1,521,740.00 | 1,534,180,880.55 | 13,737,693.20 | 56,895,316.10 | 423,591,027.20 | 2,132,451,270.6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 | 65,76 | 142,9 | 19,86 | 169,1 | 397,7 |
上年期末余额 | 0,870.00 | 43,290.33 | 1,421.93 | 99,023.71 | 64,605.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前期差错更正 | ||||||||||||
其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5,760,870.00 | 142,943,290.33 | 19,861,421.93 | 169,199,023.71 | 397,764,605.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920,290.00 | 1,417,048,424.62 | 15,548,420.59 | 139,935,785.27 | 1,594,452,920.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5,484,205.86 | 155,484,205.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920,290.00 | 1,417,048,424.62 | 1,438,968,714.6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1,920,290.00 | 1,408,887,593.74 | 1,430,807,883.7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 | 8,160,830. | 8,160,830. |
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8 | 8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548,420.59 | -15,548,420.59 | 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548,420.59 | -15,548,420.59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 |
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7,681,160.00 | 1,559,991,714.95 | 35,409,842.52 | 309,134,808.98 | 1,992,217,526.45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南京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2020年8月,北路有限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本公司注册地及总部地址为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15663777275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31,521,740元,股份总数131,521,740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8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行业属于智能矿山行业。经营范围: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矿用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服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机电工程、煤矿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4日决议批准对外报出。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子公司 名称 | 注册地 | 股权取 得方式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纳入合并 范围的时间 |
北路软件 | 江苏南京 | 新设 | 1,000.00万元 | 100% | 2017年度 |
北路物联 | 江苏南京 | 新设 | 1,000.00万元 | 100% | 2022年度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评价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疑虑因素或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37、“收入”的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的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6,350,000.00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投资预算金额较大,或当期发生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总额10%以上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6,350,000.00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金额≥6,350,000.00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金额≥6,350,000.00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确定为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其会计处理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的会计处理
(1)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合并日按照新增后的持股比例计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权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作为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对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增加的净资产调整所有者
权益项下“资本公积”项目。同时对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经确认损益、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冲减合并财务报表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但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的会计处理
(1)一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购买日之前所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为合并成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3、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则: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
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将拥有实质性控制权的子公司、结构化主体以及可分割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确定为合营安排。参与方为共同控制的一方时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合营方,否则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非合营方。
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是否为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权利且承担相关负债义务,还是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划分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两种类型。
1、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其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非合营方比照上述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
2、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记账本位币入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
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单项金额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各组合确定依据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按汇票承兑机构的类型,将以银行类金融机构为票据承兑人的应收票据划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按汇票承兑机构的类型,将除银行类金融机构之外的单位为票据承兑人的应收票据划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单项金额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各组合确定依据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账龄发生日至报表日期间计算账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至2年 | 10.00 |
2至3年 | 30.00 |
3至4年 | 50.00 |
4至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形成的应收账款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的各项描述。
15、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标明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其他应收款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附注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照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法核算。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无20、其他债权投资
无
21、长期应收款
无
22、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如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3)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或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及所有者权益项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有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两个或多个合营方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股份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②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③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④被投资单位依赖本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⑤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模式计量。具体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年 | 5% | 4.75% |
土地使用权 | 法定使用年限 | - | 按法定使用年限确定 |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0.00%-5.00% | 19.00%-33.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年 | 5.00% | 23.7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0.00%-5.00% | 19.00%-33.33% |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上: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指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①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②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③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开发阶段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3-5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50 |
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确定。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本公司将开发阶段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予以资本化,计入内部研发项目资本化成本。
30、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长期资产主要指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
1、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资产负债表日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孰高确定。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长期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本公司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考虑销售协议价格,如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以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本公司在确定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1)现金流量分别根据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以及最终处置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测算,主要依据公司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以及预测期之后年份的合理增长率为基础进行最佳估计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充分考虑历史经验数据及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等确定;(2)其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日与预测期间相同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2、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相应减值资产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每年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①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损失;②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包括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部分,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公允价值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配。
3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车位使用费、房屋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1、职工薪酬分类
本公司将为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确定为职工薪酬。
本公司对职工薪酬按照性质或支付期间分类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职工薪酬会计处理方法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根据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制定章程或办法等,将是否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或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①设定提存计划按照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②设定受益计划采用预期
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为:本公司将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折合为离职时点的终值;之后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满足辞退福利义务时将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根据职工薪酬的性质参照上述会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34、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将该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 (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公司销售矿用各类系统、系统扩容及备件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1)销售产品
1)公司为客户提供不需安装调试(寄售模式除外)的产品,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根据客户要求将商品送达至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客户签收后,以客户签署的验货单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寄售模式下,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根据客户要求将商品送达至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客户签收后,经领用并与客户对账确认后,以客户实际领用确认时间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2)公司为客户提供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根据客户要求将商品送达至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客户签收、安装调试后,以安装调试验收单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2)提供劳务
公司提供维修服务等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所提供的劳务并经客户确认的时点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38、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
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为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②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
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②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③属于其他情况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②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按照租赁准则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的规定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按照租赁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租赁变更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租人应当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出租人应当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37、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
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 无影响 | 0.00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5%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的 70%或租金收入 | 1.2%或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北路智控 | 15% |
北路软件 | 15% |
北路物联 | 25%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本公司以及子公司南京北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北路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享受按13.00%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00%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
1)2023年12月13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共同认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09244,有效期三年。本公司2023年至2025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北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06835,有效期三年,公司所得税税率自2023年起三年可减按15%计缴。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无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1,006,636,956.65 | 502,522,775.20 |
其他货币资金 | 14,307,184.09 | 6,135,772.17 |
合计 | 1,020,944,140.74 | 508,658,547.37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6,135,772.17 | |
保函保证金 | 8,046,309.00 | |
证券户资金 | 6,260,875.09 | |
合计 | 14,307,184.09 | 6,135,772.17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00,000.00 | 257,791,510.27 |
其中: | ||
现金管理产品 | 252,791,510.27 | |
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其中: | ||
合计 | 5,000,000.00 | 257,791,510.27 |
其他说明:
权益性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投资成本 | 累计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期末公允价值 |
长沙智能驾驶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 5,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 | - | 5,000,000.00 |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8,916,262.37 | 163,744,990.90 |
商业承兑票据 | 14,644,468.72 | 13,837,775.49 |
合计 | 73,560,731.09 | 177,582,766.3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74,331,492.60 | 100.00% | 770,761.51 | 1.04% | 73,560,731.09 | 178,544,280.89 | 100.00% | 961,514.50 | 0.54% | 177,582,766.39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58,916,262.37 | 79.26% | 58,916,262.37 | 163,744,990.90 | 91.71% | 0.00 | 0.00% | 163,744,990.9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5,415,230.23 | 20.74% | 770,761.51 | 5.00% | 14,644,468.72 | 14,799,289.99 | 8.29% | 961,514.50 | 6.50% | 13,837,775.49 |
合计 | 74,331,492.60 | 100.00% | 770,761.51 | 1.04% | 73,560,731.09 | 178,544,280.89 | 100.00% | 961,514.50 | 0.54% | 177,582,766.3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15,415,230.23 | 770,761.51 | 5.00% |
合计 | 15,415,230.23 | 770,761.5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预 | 961,514.50 | -190,752.99 | 770,761.51 |
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
合计 | 961,514.50 | -190,752.99 | 770,761.5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1,507,994.37 | |
合计 | 51,507,994.37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无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16,459,168.18 | 239,494,126.54 |
1至2年 | 30,388,948.91 | 37,945,106.82 |
2至3年 | 17,238,144.25 | 16,942,987.54 |
3年以上 | 16,947,743.36 | 9,390,068.71 |
3至4年 | 11,539,129.99 | 5,787,071.61 |
4至5年 | 2,209,888.77 | 329,962.50 |
5年以上 | 3,198,724.60 | 3,273,034.60 |
合计 | 381,034,004.70 | 303,772,289.6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036,427.80 | 5.26% | 10,634,863.49 | 53.08% | 9,401,564.31 | 20,944,082.73 | 6.89% | 10,348,420.06 | 49.41% | 10,595,662.67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60,997,576.90 | 94.74% | 25,541,786.70 | 7.08% | 335,455,790.20 | 282,828,206.88 | 93.11% | 19,552,116.97 | 6.91% | 263,276,089.91 |
其中: | ||||||||||
合计 | 381,034,004.70 | 100.00% | 36,176,650.19 | 9.49% | 344,857,354.51 | 303,772,289.61 | 100.00% | 29,900,537.03 | 9.84% | 273,871,752.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634,863.49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6,957,309.37 | 3,478,654.69 | 7,554,257.18 | 3,269,233.01 | 43.28%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2 | 8,098,045.25 | 2,429,413.58 | 7,079,141.25 | 3,539,570.63 | 5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3 | 848,027.88 | 254,408.33 | 1,615,027.88 | 484,508.36 | 3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4 | 1,050,894.92 | 1,050,894.92 | 1,050,894.92 | 1,050,894.9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5 | 328,181.10 | 98,454.33 | ||||
客户6 | 892,900.00 | 446,450.00 | 5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
其他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661,624.21 | 3,036,594.21 | 1,844,206.57 | 1,844,206.5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0,944,082.73 | 10,348,420.06 | 20,036,427.80 | 10,634,863.4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541,786.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13,250,220.37 | 15,662,511.02 | 5.00% |
1至2年 | 29,818,943.91 | 2,981,894.39 | 10.00% |
2至3年 | 15,581,687.62 | 4,674,506.29 | 30.00% |
3至4年 | 247,700.00 | 123,850.00 | 50.00% |
4至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2,099,025.00 | 2,099,025.00 | 100.00% |
合计 | 360,997,576.90 | 25,541,786.7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0,348,420.06 | 286,443.43 | 10,634,863.49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9,552,116.97 | 6,033,019.98 | 43,350.25 | 25,541,786.70 | ||
合计 | 29,900,537.03 | 6,319,463.41 | 43,350.25 | 36,176,650.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3,350.2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 |
合计数的比例 | 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1 | 42,985,931.47 | 4,871,058.60 | 47,856,990.07 | 11.04% | 2,392,849.50 |
客户2 | 9,250,000.00 | 9,250,000.00 | 2.13% | 462,500.00 | |
客户3 | 7,453,594.99 | 1,066,691.00 | 8,520,285.99 | 1.97% | 426,014.30 |
客户4 | 8,005,728.99 | 427,210.00 | 8,432,938.99 | 1.95% | 767,277.17 |
客户5 | 7,674,930.00 | 600,770.00 | 8,275,700.00 | 1.91% | 413,785.00 |
合计 | 75,370,185.45 | 6,965,729.60 | 82,335,915.05 | 19.00% | 4,462,425.97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52,347,387.11 | 5,041,479.61 | 47,305,907.50 | 40,376,467.88 | 4,459,520.27 | 35,916,947.61 |
合计 | 52,347,387.11 | 5,041,479.61 | 47,305,907.50 | 40,376,467.88 | 4,459,520.27 | 35,916,947.6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99,729.39 | 2.86% | 1,062,979.89 | 70.88% | 436,749.50 | 2,275,898.46 | 5.64% | 1,359,553.73 | 59.74% | 916,344.73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847,657.72 | 97.14% | 3,978,499.72 | 7.82% | 46,869,158.00 | 38,100,569.42 | 94.36% | 3,099,966.54 | 8.14% | 35,000,602.88 |
其中: | ||||||||||
合计 | 52,347,387.11 | 100.00% | 5,041,479.61 | 9.63% | 47,305,907.50 | 40,376,467.88 | 100.00% | 4,459,520.27 | 11.04% | 35,916,947.6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62,979.89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42,832.88 | 42,832.88 | 25,471.79 | 25,471.7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2 | 108,000.00 | 108,000.00 | 108,000.00 | 10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3 | 300,000.00 | 3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4 | 216,258.60 | 216,258.60 | 216,258.60 | 216,258.6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5 | 9,500.00 | 9,500.00 | 9,500.00 | 9,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6 | 10,000.00 | 3,000.00 | 10,000.00 | 5,000.00 | 5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7 | 67,000.00 | 67,000.00 | 67,000.00 | 67,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8 | 863,499.00 | 431,749.50 | 3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
客户9 | 924,595.00 | 277,378.50 | ||||
客户10 | 232,818.90 | 69,845.67 | ||||
客户11 | 158,078.50 | 158,078.50 | ||||
客户12 | 37,878.38 | 37,878.38 | ||||
客户13 | 27,286.20 | 27,286.20 | ||||
客户14 | 141,650.00 | 42,495.00 | ||||
合计 | 2,275,898.46 | 1,359,553.73 | 1,499,729.39 | 1,062,979.8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978,499.7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0,143,169.52 | 2,007,158.48 | 5.00% |
1~2年(含2年) | 7,178,625.11 | 717,862.51 | 10.00% |
2~3年(含3年) | 3,073,549.09 | 922,064.73 | 30.00% |
3~4年(含4年) | 241,800.00 | 120,900.00 | 50.00% |
4~5年(含5年) | |||
5年以上 | 210,514.00 | 210,514.01 | 100.00% |
合计 | 50,847,657.72 | 3,978,499.7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应收质保金 | 581,959.34 | |||
合计 | 581,959.34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62,903,489.08 | 70,946,967.35 |
合计 | 62,903,489.08 | 70,946,967.3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3,622,226.85 | |
合计 | 153,622,226.85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无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无
(8) 其他说明
无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56,657.41 | |
其他应收款 | 10,021,571.13 | 10,411,500.23 |
合计 | 10,021,571.13 | 10,468,157.64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56,657.41 | |
合计 | 56,657.41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无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1,559,931.95 | 11,401,914.12 |
合计 | 11,559,931.95 | 11,401,914.12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562,550.25 | 7,452,046.46 |
1至2年 | 1,859,976.00 | 3,366,018.66 |
2至3年 | 2,735,285.70 | 427,099.00 |
3年以上 | 402,120.00 | 156,750.00 |
3至4年 | 395,220.00 | 6,300.00 |
4至5年 | 4,300.00 | 2,600.00 |
5年以上 | 2,600.00 | 147,850.00 |
合计 | 11,559,931.95 | 11,401,914.12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其中: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990,413.89 | 990,413.8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00.00 | 1,000.00 | 0.00 | |
本期计提 | 548,946.93 | 9,000.00 | 557,946.93 | |
本期核销 | 10,000.00 | 10,000.00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538,360.82 | 0.00 | 1,538,360.8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990,413.89 | 557,946.93 | 10,000.00 | 1,538,360.82 | ||
合计 | 990,413.89 | 557,946.93 | 10,000.00 | 1,538,360.82 |
无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0,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保证金 | 1,750,370.00 | 1年以内81,650.00元 1-2年429,800.00元 2-3年1,238,920.00元 | 15.14% | 418,738.50 |
客户2 | 保证金 | 648,470.00 | 1年以内 | 5.61% | 32,423.50 |
客户3 | 保证金 | 586,400.00 | 1年以内 | 5.07% | 29,320.00 |
客户4 | 保证金 | 535,075.00 | 1年以内23,850.00元 1-2年39,150.00元 2-3年356,525.00元 3-4年115,550.00元 | 4.63% | 169,840.00 |
客户5 | 保证金 | 500,000.00 | 1-2年 | 4.33% | 50,000.00 |
合计 | 4,020,315.00 | 34.78% | 700,322.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其他说明:
无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617,806.50 | 91.52% | 11,245,057.14 | 100.00% |
1至2年 | 1,169,202.82 | 8.48% | ||
合计 | 13,787,009.32 | 11,245,057.14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客商1 | 2,215,955.09 | 16.07 |
客商2 | 1,113,207.55 | 8.07 |
客商3 | 791,000.00 | 5.74 |
客商4 | 708,000.00 | 5.14 |
客商5 | 707,663.72 | 5.13 |
合 计 | 5,535,826.36 | 40.15 |
其他说明:
无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9,074,258.38 | 5,170.98 | 49,069,087.40 | 42,681,336.01 | 51,594.69 | 42,629,741.32 |
在产品 | 15,273,803.74 | 15,273,803.74 | 12,845,084.40 | 0.00 | 12,845,084.40 | |
库存商品 | 19,029,993.30 | 19,029,993.30 | 18,458,955.92 | 0.00 | 18,458,955.92 | |
周转材料 | 0.00 | 0.00 | 0.0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0.00 | 0.00 | 0.00 | |||
合同履约成本 | 11,818,000.32 | 11,818,000.32 | 0.00 | 0.00 | 0.00 | |
发出商品 | 154,369,423.33 | 154,369,423.33 | 170,408,440.40 | 0.00 | 170,408,440.40 | |
自制半成品 | 14,929,756.98 | 14,929,756.98 | 14,717,023.05 | 0.00 | 14,717,023.05 | |
委托加工物资 | 8,423,737.60 | 8,423,737.60 | 7,164,567.35 | 0.00 | 7,164,567.35 | |
合计 | 272,918,973.65 | 5,170.98 | 272,913,802.67 | 266,275,407.13 | 51,594.69 | 266,223,812.44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1,594.69 | -29,165.54 | 17,258.17 | 5,170.98 | ||
在产品 | 0.00 | |||||
库存商品 | 0.00 | |||||
周转材料 | 0.0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0.00 | |||||
合同履约成本 | 0.00 | |||||
合计 | 51,594.69 | -29,165.54 | 17,258.17 | 5,170.98 |
无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无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1年以上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 31,116,575.34 | |
合计 | 31,116,575.34 |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安装费等 | 2,044,777.12 | 17,895,495.10 |
短期租赁费 | 706,895.21 | 785,012.64 |
现金管理产品 | 155,277,040.30 | 586,298,780.88 |
待抵扣税金 | 57,877.42 | 30,511.49 |
合计 | 158,086,590.05 | 605,009,800.11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投资-广州爱浦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投资-安科讯(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 27,500,000.00 | |||||||
合计 | 32,500,000.00 | 5,000,000.00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其他说明:
无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83,504,161.63 | 34,791,087.69 |
固定资产清理 | 0.00 | 0.00 |
合计 | 183,504,161.63 | 34,791,087.69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370,502.51 | 6,461,727.52 | 3,756,964.20 | 16,492,481.01 | 55,081,675.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4,184,249.94 | 2,169,626.29 | 4,282,504.49 | 7,748,480.33 | 158,384,861.05 |
(1)购置 | 2,169,626.29 | 4,282,504.49 | 7,748,480.33 | 14,200,611.1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44,184,249.94 | 144,184,249.9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4,947.79 | 762,565.15 | 847,512.94 | ||
(1)处置或报废 | 84,947.79 | 762,565.15 | 847,512.94 | ||
4.期末余额 | 172,554,752.45 | 8,546,406.02 | 8,039,468.69 | 23,478,396.19 | 212,619,023.3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085,593.19 | 2,291,168.48 | 1,254,377.69 | 8,659,448.19 | 20,290,587.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13,138.06 | 1,425,764.85 | 925,184.83 | 4,405,986.42 | 9,570,074.16 |
(1)计提 | 2,813,138.06 | 1,425,764.85 | 925,184.83 | 4,405,986.42 | 9,570,074.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989.55 | 728,810.44 | 745,799.99 | ||
(1)处置或报废 | 16,989.55 | 728,810.44 | 745,799.99 | ||
4.期末余额 | 10,898,731.25 | 3,699,943.78 | 2,179,562.52 | 12,336,624.17 | 29,114,861.7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1,656,021.20 | 4,846,462.24 | 5,859,906.17 | 11,141,772.02 | 183,504,161.6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284,909.32 | 4,170,559.04 | 2,502,586.51 | 7,833,032.82 | 34,791,087.6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18,583,121.99 | 新购置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无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2,823,631.18 | 9,388,210.07 |
合计 | 32,823,631.18 | 9,388,210.07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 22,566,086.38 | 22,566,086.38 | 9,388,210.07 | 0.00 | 9,388,210.07 |
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 | 1,233,608.34 | 1,233,608.34 | ||||
购置房产及装修 | 9,023,936.46 | 9,023,936.46 | ||||
合计 | 32,823,631.18 | 32,823,631.18 | 9,388,210.07 | 0.00 | 9,388,210.0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 267,233,200.00 | 9,388,210.07 | 37,313,465.07 | 24,135,588.76 | 22,566,086.38 | 17.88% | 17.88% | 0.00 | 0.00 | 0.00% | 募集资金 | |
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 | 4,500,000.00 | 1,233,608.34 | 1,233,608.34 | 27.41% | 27.41% | 0.00 | 0.00 | 0.00% | 其他 | |||
购置房产及装修 | 150,000,000.00 | 129,072,597.64 | 120,048,661.18 | 9,023,936.46 | 86.05% | 86.05% | 0.00 | 0.00 | 0.00% | 其他 | ||
合计 | 421,733,200.00 | 9,388,210.07 | 167,619,671.05 | 144,184,249.94 | 32,823,631.18 | 0.00 | 0.00 | 0.00%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租赁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799,520.64 | 5,799,520.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61,222.15 | 2,461,222.15 |
(1)租赁 | 2,461,222.15 | 2,461,222.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8,260,742.79 | 8,260,742.7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65,035.36 | 2,365,035.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57,186.19 | 1,557,186.19 |
(1)计提 | 1,557,186.19 | 1,557,186.1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922,221.55 | 3,922,221.55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338,521.24 | 4,338,521.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34,485.28 | 3,434,485.28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621,047.26 | 2,595,255.20 | 19,216,302.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41,690.48 | 2,741,690.48 | |||
(1)购置 | 2,741,690.48 | 2,741,690.4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6,621,047.26 | 5,336,945.68 | 21,957,992.9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216,139.85 | 1,120,381.83 | 3,336,521.6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2,420.98 | 637,040.56 | 969,461.54 |
(1)计提 | 332,420.98 | 637,040.56 | 969,461.5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48,560.83 | 1,757,422.39 | 4,305,983.2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072,486.43 | 3,579,523.29 | 17,652,009.7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404,907.41 | 1,474,873.37 | 15,879,780.7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 | 处置 |
的事项 | 的 | |||||
合计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无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造费 | 1,388,384.45 | 6,250,757.41 | 671,161.30 | 6,967,980.56 | |
钉钉使用权费 | 257,359.71 | 61,979.30 | 116,067.46 | 203,271.55 | |
互联网接入费用 | 92,807.55 | 17,401.42 | 75,406.13 | ||
合计 | 1,645,744.16 | 6,405,544.26 | 804,630.18 | 7,246,658.24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046,650.59 | 756,997.59 | 51,594.69 | 7,739.2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5,758,513.99 | 11,363,777.10 | 86,112,863.58 | 12,916,929.54 |
可抵扣亏损 | 7,248,761.72 | 1,812,190.43 | 2,955,255.07 | 738,813.77 |
信用减值损失 | 38,485,772.52 | 5,772,865.88 | 36,311,985.69 | 5,447,238.95 |
股份支付 | 10,028,952.96 | 1,517,926.17 | ||
租赁负债 | 1,609,903.62 | 241,485.54 | ||
合计 | 138,178,555.40 | 21,465,242.71 | 125,431,699.03 | 19,110,721.4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791,510.27 | 418,726.54 | ||
设备器具税法一次性扣除 | 4,407,097.40 | 661,064.61 | 5,773,575.81 | 866,036.38 |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应计利息 | 7,168,780.60 | 1,075,317.09 | 4,469,002.16 | 670,350.32 |
使用权资产 | 1,682,956.00 | 252,443.40 | ||
合计 | 13,258,834.00 | 1,988,825.10 | 13,034,088.24 | 1,955,113.2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465,242.71 | 19,110,721.4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8,825.10 | 1,955,113.24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其他说明:
无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及设备款 | 17,379,143.31 | 17,379,143.31 | 95,099,357.90 | 95,099,357.90 | ||
1年以上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 264,751,289.96 | 264,751,289.96 | 70,546,082.19 | 70,546,082.19 | ||
合计 | 282,130,433.27 | 282,130,433.27 | 165,645,440.09 | 165,645,440.09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8,046,309.00 | 8,046,309.00 | 保证金 | 保函保证金 | 6,135,772.17 | 6,135,772.17 | 保证金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银行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6,504,538.49 | 6,504,538.49 | 票据质押 | 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8,046,309.00 | 8,046,309.00 | 12,640,310.66 | 12,640,310.66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无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0.00 | 11,840,861.37 |
合计 | 11,840,861.3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无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商品及劳务款 | 95,057,206.23 | 76,238,783.89 |
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9,944,570.77 | 1,469,997.34 |
合计 | 105,001,777.00 | 77,708,781.2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8,084,372.69 | 2,091,819.60 |
合计 | 8,084,372.69 | 2,091,819.60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各项费用款 | 2,440,657.45 | 1,602,751.84 |
保证金及押金 | 954,160.24 | 465,000.00 |
其他 | 4,689,555.00 | 24,067.76 |
合计 | 8,084,372.69 | 2,091,819.6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无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05,950,034.82 | 117,246,769.35 |
合计 | 105,950,034.82 | 117,246,769.35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8,271,274.43 | 164,706,781.18 | 156,724,094.70 | 36,253,960.9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995,288.62 | 7,995,288.62 | ||
三、辞退福利 | 331,621.00 | 331,621.00 | ||
合计 | 28,271,274.43 | 173,033,690.80 | 165,051,004.32 | 36,253,960.91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8,255,048.71 | 146,442,355.79 | 138,715,151.86 | 35,982,252.64 |
2、职工福利费 | 4,968,726.93 | 4,968,726.93 | ||
3、社会保险费 | 3,880,801.11 | 3,880,801.11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336,825.47 | 3,336,825.47 | ||
工伤保险费 | 136,731.05 | 136,731.05 | ||
生育保险费 | 407,244.59 | 407,244.59 | ||
4、住房公积金 | 9,076,858.00 | 8,822,358.00 | 254,500.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6,225.72 | 338,039.35 | 337,056.80 | 17,208.27 |
合计 | 28,271,274.43 | 164,706,781.18 | 156,724,094.70 | 36,253,960.9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700,855.75 | 7,700,855.75 | ||
2、失业保险费 | 294,432.87 | 294,432.87 | ||
合计 | 7,995,288.62 | 7,995,288.62 |
其他说明:
无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082,391.79 | 9,705,011.95 |
企业所得税 | 10,277,817.65 | 6,939,221.12 |
个人所得税 | 570,795.89 | 355,132.6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05,664.27 | 679,350.84 |
印花税 | 225,738.60 | 166,183.56 |
教育费附加 | 646,903.06 | 485,250.60 |
土地使用税 | 33,460.21 | 33,460.21 |
房产税 | 224,793.79 | 83,684.17 |
环保税 | 1,946.14 | 18,556.89 |
合计 | 25,969,511.40 | 18,465,851.95 |
其他说明:
无
41、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4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7,355.74 | |
合计 | 307,355.74 |
其他说明:
无
43、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转让/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51,507,994.37 | 79,382,758.67 |
待转销项税额 | 2,181,279.96 | 2,376,908.75 |
合计 | 53,689,274.33 | 81,759,667.4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无
44、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无
45、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无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无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无其他说明:
无
46、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总额 | 1,765,748.57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55,844.95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07,355.74 | |
合计 | 1,302,547.88 |
其他说明:
无
47、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无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49、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5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51、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52、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87,681,160.00 | 43,840,580.00 | 43,840,580.00 | 131,521,740.00 |
其他说明:
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87,681,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8,913,04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预计转增43,840,58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31,521,740股。上述方案于2023年5月8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于2023年6月20日实施完毕,本次实际现金分红78,913,044元,实际转增43,840,580股。
53、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无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5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530,882,387.52 | 43,840,580.00 | 1,487,041,807.52 | |
其他资本公积 | 29,109,327.43 | 18,029,745.60 | 47,139,073.03 | |
合计 | 1,559,991,714.95 | 18,029,745.60 | 43,840,580.00 | 1,534,180,880.5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报告期资本公积变化主要系股份支付以及员工行权所致。
55、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3,737,693.20 | 13,737,693.20 | ||
合计 | 13,737,693.20 | 13,737,693.2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报告期内,因回购本公司股份而增加库存股金额13,737,693.20元。
5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7、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5,409,842.52 | 21,485,473.58 | 56,895,316.10 | |
合计 | 35,409,842.52 | 21,485,473.58 | 56,895,316.1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增加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5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50,187,932.37 | 267,564,143.62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50,187,932.37 | 267,564,143.6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4,960,511.31 | 198,172,209.3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1,485,473.58 | 15,548,420.59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8,913,044.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74,749,926.10 | 450,187,932.3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6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06,256,271.45 | 544,333,468.55 | 755,259,963.26 | 380,345,320.56 |
其他业务 | 1,526,295.39 | 383,717.87 | 393,464.44 | 14,899.20 |
合计 | 1,007,782,566.84 | 544,717,186.42 | 755,653,427.70 | 380,360,219.7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智能矿山通信系统 | 405,018,568.75 | 220,340,402.17 | 405,018,568.75 | 220,340,402.17 | ||||
智能矿山监控系统 | 351,104,657.13 | 195,808,603.75 | 351,104,657.13 | 195,808,603.75 | ||||
智能矿山集控系统 | 112,152,364.54 | 63,604,361.28 | 112,152,364.54 | 63,604,361.28 | ||||
智能矿山装备配套 | 120,669,928.77 | 53,685,269.49 | 120,669,928.77 | 53,685,269.49 | ||||
其他 | 17,310,752.26 | 10,894,831.86 | 17,310,752.26 | 10,894,831.86 | ||||
其他业务收入 | 1,526,295.39 | 383,717.87 | 1,526,295.39 | 383,717.8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东北 | 15,346,892.93 | 6,795,108.81 | 15,346,892.93 | 6,795,108.81 | ||||
华北 | 426,417,846.31 | 255,110,407.81 | 426,417,846.31 | 255,110,407.81 | ||||
华东 | 120,604,711.08 | 61,514,651.55 | 120,604,711.08 | 61,514,651.55 | ||||
华南 | 138,853.99 | 50,960.40 | 138,853.99 | 50,960.40 |
华中 | 192,205,060.32 | 91,177,064.96 | 192,205,060.32 | 91,177,064.96 | ||||
西北 | 244,893,599.10 | 126,421,958.15 | 244,893,599.10 | 126,421,958.15 | ||||
西南 | 8,175,603.11 | 3,647,034.74 | 8,175,603.11 | 3,647,034.74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 | 728,100,694.88 | 410,166,009.82 | 728,100,694.88 | 410,166,009.82 | ||||
经销 | 279,681,871.96 | 134,551,176.60 | 279,681,871.96 | 134,551,176.60 | ||||
合计 | 1,007,782,566.84 | 544,717,186.42 | 1,007,782,566.84 | 544,717,186.42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无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6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026,846.69 | 3,355,054.43 |
教育费附加 | 2,876,244.36 | 2,396,467.46 |
房产税 | 619,187.45 | 334,736.68 |
土地使用税 | 134,047.01 | 133,840.84 |
印花税 | 611,087.00 | 415,734.15 |
环保税 | 31,187.31 | 28,227.79 |
合计 | 8,298,599.82 | 6,664,061.35 |
其他说明:
无
62、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19,785,215.43 | 17,137,126.85 |
折旧及摊销 | 7,020,998.19 | 5,476,515.15 |
差旅费 | 932,554.93 | 487,535.54 |
办公费 | 3,224,855.47 | 2,201,175.91 |
业务招待费 | 3,604,189.66 | 1,336,481.61 |
房租、物业及水电暖气费 | 2,540,626.05 | 1,244,759.09 |
汽车费用 | 929,624.67 | 595,467.88 |
中介机构、咨询服务费 | 3,985,443.88 | 1,995,627.93 |
快递费 | 954,298.25 | 811,157.88 |
装修费 | 663,165.26 | 1,315,036.68 |
股份支付 | 5,331,588.00 | 8,160,830.88 |
上市费用 | 0.00 | 3,801,052.17 |
其他费用 | 2,726,697.68 | 2,821,550.15 |
合计 | 51,699,257.47 | 47,384,317.72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47,336,147.81 | 34,895,020.67 |
折旧及摊销 | 779,823.43 | 221,574.68 |
业务招待费 | 17,780,841.46 | 13,925,079.98 |
差旅费 | 15,375,789.55 | 8,471,719.57 |
广告宣传费 | 2,070,134.58 | 1,127,300.78 |
办公费 | 617,287.70 | 480,531.48 |
物料消耗 | 1,863,213.23 | 502,723.74 |
中标服务费 | 4,080,693.54 | 3,796,306.60 |
股份支付 | 3,907,123.99 | |
其他费用 | 1,657,107.71 | 1,306,360.92 |
合计 | 95,468,163.00 | 64,726,618.42 |
其他说明:
无
6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65,469,672.51 | 43,905,833.76 |
研发领料 | 14,144,386.95 | 13,238,933.29 |
委托开发费用 | 10,450,809.36 | 6,374,757.28 |
检验费用 | 2,530,556.79 | 2,167,750.35 |
差旅费 | 4,323,206.67 | 2,471,165.69 |
折旧及摊销 | 3,340,885.07 | 3,235,775.68 |
技术咨询服务费 | 162,735.86 | 729,677.38 |
股份支付 | 6,226,983.59 | |
其他 | 1,077,266.76 | 790,447.05 |
合计 | 107,726,503.56 | 72,914,340.48 |
其他说明:
无
6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77,112.29 | 1,149,515.71 |
减:利息收入 | 17,250,866.08 | 6,078,850.34 |
手续费支出 | 68,563.55 | 101,301.89 |
承兑贴现费用 | 542,096.11 | |
合计 | -16,363,094.13 | -4,828,032.74 |
其他说明:
无
6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税收返还 | 23,349,895.14 | 20,125,998.86 |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4,489,727.16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91,220.27 | 165,642.20 |
其他 | 122,174.00 | 148,653.74 |
合计 | 28,053,016.57 | 20,440,294.80 |
67、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无
6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91,510.27 | 2,791,510.27 |
合计 | -2,791,510.27 | 2,791,510.27 |
其他说明:
无
69、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73,246.00 | |
债务重组收益 | -1,793,836.18 | -1,871,109.06 |
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803,992.38 | 3,811,043.38 |
其他 | -2,391.33 | |
合计 | 17,007,764.87 | 2,213,180.32 |
其他说明:
无
7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57,946.93 | -387,472.1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319,463.41 | 2,019,417.88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90,752.99 | 485,242.50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核销 | 0.00 | |
合计 | -6,686,657.35 | 2,117,188.22 |
其他说明:
无
7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9,165.54 | -38,766.47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81,959.34 | -1,195,490.86 |
合计 | -552,793.80 | -1,234,257.33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61,831.85 |
7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854,727.00 | 5,083,085.00 | 854,727.00 |
其他收入 | 2,346.39 | 2,346.39 | |
合计 | 857,073.39 | 5,083,085.00 | 857,073.39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资产处置损失 | 115,542.50 | 7,642.46 | 115,542.50 |
其他 | 6,800.00 | ||
合计 | 115,542.50 | 14,442.46 | 115,542.50 |
其他说明:
无
75、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9,367,599.69 | 24,828,164.5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20,809.39 | -3,110,080.55 |
合计 | 27,046,790.30 | 21,718,084.0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52,007,301.6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7,801,095.2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9,369.6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118,116.89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14,823,052.20 |
所得税费用 | 27,046,790.30 |
其他说明:
无
76、其他综合收益
无
77、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356,980.65 | 100,493.95 |
保证金、押金 | 20,812,453.17 | 20,748,733.38 |
银行利息收入 | 2,964,220.07 | 1,609,848.18 |
政府补助 | 1,068,121.27 | 5,231,738.74 |
其他 | 0.00 | 215,675.48 |
合计 | 25,201,775.16 | 27,906,489.7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项费用 | 79,900,792.42 | 54,790,401.34 |
支付的保证金 | 29,211,407.96 | 24,804,118.00 |
支付的往来款 | 1,334,932.09 | 324,725.48 |
合计 | 110,447,132.47 | 79,919,244.8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理收款 | 5,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贴现费用 | 542,096.11 | |
支付的与筹资活动相关的中介费用 | 25,858,400.27 | |
支付的租赁负债款 | 888,875.83 | 5,318,077.40 |
回购股票款 | 13,740,084.53 | |
合计 | 15,171,056.47 | 31,176,477.6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无
7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24,960,511.31 | 198,172,209.3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239,451.15 | -882,930.8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570,074.16 | 6,138,044.0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796,804.28 | 2,097,468.82 |
无形资产摊销 | 969,461.54 | 741,107.2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04,630.18 | 786,912.2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831.8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7,244.09 | 7,642.4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91,510.27 | -2,791,510.2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767,659.17 | 5,505,203.0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801,601.05 | -2,213,180.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54,521.25 | -5,065,193.7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711.86 | 1,955,113.2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660,824.69 | -77,252,341.1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561,466.19 | -150,228,782.9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300,864.99 | 50,047,190.95 |
其他 | 18,029,745.60 | 8,160,830.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969,139.48 | 35,115,950.9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12,897,831.74 | 502,522,775.2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02,522,775.20 | 114,921,206.6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0,375,056.54 | 387,601,568.5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12,897,831.74 | 502,522,775.2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06,636,956.65 | 502,522,775.2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260,875.09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2,897,831.74 | 502,522,775.20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6,135,772.17 | 保证金 | |
保函保证金 | 8,046,309.00 | 保证金 | |
合计 | 8,046,309.00 | 6,135,772.17 |
其他说明:
无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无
7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80、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 |
短期租赁费用 | -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 | 337,254.00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无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2、其他
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65,469,672.51 | 43,905,833.76 |
研发领料 | 14,144,386.95 | 13,238,933.29 |
委托开发费用 | 10,450,809.36 | 6,374,757.28 |
检验费用 | 2,530,556.79 | 2,167,750.35 |
差旅费 | 4,323,206.67 | 2,471,165.69 |
折旧费用 | 3,340,885.07 | 3,235,775.68 |
技术咨询服务费 | 162,735.86 | 729,677.38 |
股份支付 | 6,226,983.59 | |
其他 | 1,077,266.76 | 790,447.05 |
合计 | 107,726,503.56 | 72,914,340.4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7,726,503.56 | 72,914,340.4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00 | 0.00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无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
无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无
6、其他
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路软件 | 10,000,000.00 | 江苏省南京市 | 江苏省南京市 | 智能矿山相关软件产品 | 100.00% | 设立 |
及服务 | |||||||
北路物联 | 10,000,000.00 | 江苏省南京市 | 江苏省南京市 | 物联网技术开发、应用软件技术开发与服务 | 100.00% | 设立 |
单位: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单位:元
子公司名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称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无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其他说明: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无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无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无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
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外收入 | 854,727.00 | 5,083,085.00 |
其他收益 | 27,961,796.30 | 20,274,652.60 |
其他说明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一)金融工具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等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
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2、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主要为1年以内,公司期末现金余额大于负债和可预见的支出,因此公司的流动性风险较低。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不存在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因此本公司不存在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来自固定利率的短期借款。由于固定利率借款均为短期借款,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允利率风险并不重大。本公司目前并无利率对冲的政策。
(3)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以浮动利率计息的短期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无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或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53,622,226.85 | 终止确认 | 对于承兑人为6+10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票据,由于该类银行信用等级较高,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而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经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
背书或贴现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 51,507,994.37 | 未终止确认 | 对于承兑人为非6+10商业银行的承兑票据,存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背书或贴现不终止确认。 |
合计 | 205,130,221.22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或贴现 | 153,622,226.85 | 57,032.14 |
合计 | 153,622,226.85 | 57,032.14 |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 | 背书或贴现 | 51,507,994.37 | 51,507,994.37 |
合计 | 51,507,994.37 | 51,507,994.37 |
其他说明注:“6+10”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62,903,489.08 | 62,903,489.08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500,000.00 | 32,5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0,403,489.08 | 100,403,489.0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均来源于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二次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公司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选择权威第三方机构公布的推荐估值、估值模型等估值方法对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进行估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收款项融资系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票据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若,所以公司以票面金额确认公允价值。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在原投资预期情况内,以原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确定基础。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适用
9、其他
无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于胜利、金勇、王云兰。其他说明:
于胜利、金勇、王云兰为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持有公司股权合计44.97%;与此同时于胜利、金勇通过南京路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74%的股权;王云兰、于胜利、金勇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合计48.71%。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无。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公司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企业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6.00%股份 |
南京路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于胜利持股20.81%;金勇持股24.30%;段若凡持股16.17% |
南京路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于胜利持股50%;金勇持股50% |
南京紫金山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丁恩杰担任董事 |
湖州昕峻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9年4月起王云兰持股90%,同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赵家骅 | 公司董事 |
祝青 | 公司董事 |
王永强 | 公司董事 |
丁恩杰 | 公司独立董事 |
马轶群 | 公司独立董事 |
吴楚宇 | 公司独立董事 |
陈汉青 | 公司监事 |
宋秀红 | 公司监事 |
张素静 | 公司监事 |
陈燕 | 高级管理人员 |
赵奎 | 高级管理人员 |
薛红杰 | 高级管理人员 |
段若凡 | 公司股东 |
段文斌 | 段若凡的父亲 |
于胜兵 | 于胜利的弟弟 |
张永新 | 公司股东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郑州恒达智控 | 采购商品 | 809,808.17 | 0.00 | 不适用 | 1,759,748.3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郑州恒达智控 | 销售商品 | 111,737,112.45 | 126,709,926.83 |
郑煤机 | 销售商品 | 1,261,061.9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无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无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无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264,564.62 | 8,915,845.97 |
(8) 其他关联交易
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郑州恒达智控 | 42,985,931.47 | 2,149,296.57 | 62,156,493.40 | 3,107,824.67 |
应收账款 | 郑煤机 | 0.00 | 0.00 | 583,324.53 | 29,166.23 |
合同资产 | 郑州恒达智控 | 4,871,058.60 | 243,552.93 | 7,030,658.95 | 351,532.95 |
合同资产 | 郑煤机 | 0.00 | 0.00 | 142,500.00 | 7,125.0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郑煤机 | 527,545.47 | 0.00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390,000 | 60,645,700.00 | 61,000 | 2,661,430.00 | ||||
合计 | 1,390,000 | 60,645,700.00 | 61,000 | 2,661,43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43.63元/股 | 4.32个月、16.32个月、28.32个月 |
其他说明:
注:根据公司2023年5月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股权激励办法,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在授予后,对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时相应调整行权价格和激励股票股
数。由于调整行权价格和激励股票股数的方案尚未经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因此此处仍按原激励计划股数及行权价格进行披露。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基本情况根据公司2023年5月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5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授予13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为43.63元。
2)实际归属情况本期尚未开始归属。3)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4)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2.8% |
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次及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0%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按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无风险收益率、股息率、历史波动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授予对象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数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8,029,745.6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8,029,745.60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8,029,745.60 | |
合计 | 18,029,745.60 |
其他说明:
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6、其他
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无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无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6.8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6.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131,521,74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83,950股后的股本130,437,79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8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8,697,697.20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8%,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 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无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无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无
(4) 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8、其他
无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16,459,168.18 | 239,494,126.54 |
1至2年 | 30,388,948.91 | 37,945,106.82 |
2至3年 | 17,238,144.25 | 16,942,987.54 |
3年以上 | 16,947,743.36 | 9,390,068.71 |
3至4年 | 11,539,129.99 | 5,787,071.61 |
4至5年 | 2,209,888.77 | 329,962.50 |
5年以上 | 3,198,724.60 | 3,273,034.60 |
合计 | 381,034,004.70 | 303,772,289.6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036,427.80 | 5.26% | 10,634,863.49 | 53.08% | 9,401,564.31 | 20,944,082.73 | 6.89% | 10,348,420.06 | 49.41% | 10,595,662.67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60,997,576.90 | 94.74% | 25,541,786.70 | 7.08% | 335,455,790.20 | 282,828,206.88 | 93.11% | 19,552,116.97 | 6.91% | 263,276,089.91 |
其中: | ||||||||||
合计 | 381,034,004.70 | 100.00% | 36,176,650.19 | 9.49% | 344,857,354.51 | 303,772,289.61 | 100.00% | 29,900,537.03 | 9.84% | 273,871,752.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634,863.49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8,098,045.25 | 2,429,413.58 | 7,079,141.25 | 3,539,570.63 | 5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2 | 6,957,309.37 | 3,478,654.69 | 7,554,257.18 | 3,269,233.01 | 43.28%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3 | 328,181.10 | 98,454.33 | ||||
客户4 | 848,027.88 | 254,408.33 | 1,615,027.88 | 484,508.36 | 3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客户5 | 1,050,894.92 | 1,050,894.92 | 1,050,894.92 | 1,050,894.9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6 | 892,900.00 | 446,450.00 | 5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
其他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661,624.21 | 3,036,594.21 | 1,844,206.57 | 1,844,206.5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0,944,082.73 | 10,348,420.06 | 20,036,427.80 | 10,634,863.4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541,786.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13,250,220.37 | 15,662,511.02 | 5.00% |
1至2年 | 29,818,943.91 | 2,981,894.39 | 10.00% |
2至3年 | 15,581,687.62 | 4,674,506.29 | 30.00% |
3至4年 | 247,700.00 | 123,850.00 | 50.00% |
4至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2,099,025.00 | 2,099,025.00 | 100.00% |
合计 | 360,997,576.90 | 25,541,786.7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0,348,420.06 | 286,443.43 | 10,634,863.49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9,552,116.97 | 6,033,019.98 | 43,350.25 | 25,541,786.70 | ||
合计 | 29,900,537.03 | 6,319,463.41 | 43,350.25 | 36,176,650.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3,350.2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42,985,931.47 | 4,871,058.60 | 47,856,990.07 | 11.04% | 2,392,849.50 |
客户2 | 9,250,000.00 | 9,250,000.00 | 2.13% | 462,500.00 | |
客户3 | 7,453,594.99 | 1,066,691.00 | 8,520,285.99 | 1.97% | 426,014.30 |
客户4 | 8,005,728.99 | 427,210.00 | 8,432,938.99 | 1.95% | 767,277.17 |
客户5 | 7,674,930.00 | 600,770.00 | 8,275,700.00 | 1.91% | 413,785.00 |
合计 | 75,370,185.45 | 6,965,729.60 | 82,335,915.05 | 19.00% | 4,462,425.97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56,657.41 | |
其他应收款 | 9,987,391.13 | 10,189,865.68 |
合计 | 9,987,391.13 | 10,246,523.09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56,657.41 | |
合计 | 56,657.41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无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1,495,531.95 | 11,146,332.12 |
合计 | 11,495,531.95 | 11,146,332.12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558,150.25 | 7,359,831.46 |
1至2年 | 1,859,976.00 | 3,267,651.66 |
2至3年 | 2,735,285.70 | 362,099.00 |
3年以上 | 342,120.00 | 156,750.00 |
3至4年 | 335,220.00 | 6,300.00 |
4至5年 | 4,300.00 | 2,600.00 |
5年以上 | 2,600.00 | 147,850.00 |
合计 | 11,495,531.95 | 11,146,332.12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956,466.44 | 956,466.4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00.00 | 1,000.00 | 0.00 | |
本期计提 | 552,674.38 | 9,000.00 | 561,674.38 | |
本期核销 | 10,000.00 | 10,000.00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508,140.82 | 0.00 | 1,508,140.8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956,466.44 | 561,674.38 | 10,000.00 | 1,508,140.82 | ||
合计 | 956,466.44 | 561,674.38 | 10,000.00 | 1,508,140.82 |
无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无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0,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保证金 | 1,750,370.00 | 1年以内81,650.00元 1-2年429,800.00元 2-3年1,238,920.00元 | 15.23% | 418,738.50 |
客户2 | 保证金 | 648,470.00 | 1年以内 | 5.64% | 32,423.50 |
客户3 | 保证金 | 586,400.00 | 1年以内 | 5.10% | 29,320.00 |
客户4 | 保证金 | 535,075.00 | 1年以内23,850.00元 1-2年39,150.00元 2-3年356,525.00元 3-4年115,550.00元 | 4.65% | 169,840.00 |
客户5 | 保证金 | 500,000.00 | 1-2年 | 4.35% | 50,000.00 |
合计 | 4,020,315.00 | 34.97% | 700,322.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4,843,211.00 | 0.00 | 24,843,211.00 | 20,000,000.00 | 0.00 | 20,000,000.00 |
合计 | 24,843,211.00 | 0.00 | 24,843,211.00 | 20,000,000.00 | 0.00 | 20,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路软件 | 1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599,015.00 | 14,599,015.00 | 0.00 |
北路物联 | 1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44,196.00 | 10,244,196.00 | 0.00 |
合计 | 2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843,211.00 | 24,843,211.00 | 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3) 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06,256,271.45 | 748,548,342.48 | 755,259,963.26 | 555,346,313.91 |
其他业务 | 2,833,386.87 | 1,368,889.87 | 521,904.80 | 5,934.32 |
合计 | 1,009,089,658.32 | 749,917,232.35 | 755,781,868.06 | 555,352,248.23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智能矿山通信系统 | 405,018,568.75 | 319,350,794.04 | 405,018,568.75 | 319,350,794.04 | ||||
智能矿山监控系统 | 351,104,657.13 | 275,292,847.02 | 351,104,657.13 | 275,292,847.02 | ||||
智能矿山集控系统 | 112,152,364.54 | 69,484,388.39 | 112,152,364.54 | 69,484,388.39 | ||||
智能矿山装备配套 | 120,669,928.77 | 73,339,321.63 | 120,669,928.77 | 73,339,321.63 | ||||
其他 | 17,310,752.26 | 11,080,991.40 | 17,310,752.26 | 11,080,991.40 | ||||
其他业务收入 | 2,833,386.87 | 1,368,889.87 | 2,833,386.87 | 1,368,889.8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东北 | 15,346,892.93 | 11,277,672.78 | 15,346,892.93 | 11,277,672.78 | ||||
华北 | 426,417,846.31 | 347,836,292.78 | 426,417,846.31 | 347,836,292.78 | ||||
华东 | 121,911,802.56 | 93,447,966.42 | 121,911,802.56 | 93,447,966.42 | ||||
华南 | 138,853.99 | 68,392.03 | 138,853.99 | 68,392.03 | ||||
华中 | 192,205,060.32 | 119,159,030.88 | 192,205,060.32 | 119,159,030.88 | ||||
西北 | 244,893,5 | 172,099,2 | 244,893,5 | 172,099,2 |
99.10 | 19.65 | 99.10 | 19.65 | |||||
西南 | 8,175,603.11 | 6,028,657.81 | 8,175,603.11 | 6,028,657.81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 | 729,407,786.36 | 534,858,184.81 | 729,407,786.36 | 534,858,184.81 | ||||
经销 | 279,681,871.96 | 215,059,047.54 | 279,681,871.96 | 215,059,047.54 | ||||
合计 | 1,009,089,658.32 | 749,917,232.35 | 1,009,089,658.32 | 749,917,232.35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73,246.00 | |
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768,923.89 | 3,811,043.38 |
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 | -1,793,836.18 | -1,871,109.06 |
其他 | -2,391.33 | |
合计 | 166,972,696.38 | 102,213,180.32 |
6、其他
无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97,244.0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76,901.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791,510.27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8,803,992.38 | |
债务重组损益 | -1,793,836.1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5,268.2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10,054.1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503,165.73 | |
合计 | 14,180,459.5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20% | 1.71 | 1.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56% | 1.60 | 1.5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