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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年4月15日,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44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将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439,160.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1.2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629,778.2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20,946,999.13元,不提取法定公积金。2023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9,221,268.99元。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制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44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439,1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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