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李强、王强、易志红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