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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湖南西部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0-26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湖南西部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鸣科化”或“本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
司吸收合并湖南西部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其中部分股东投出了有效反对
票且持续保留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日,该部分股东就其所投有效反对票数量对应的
异议股份(以下简称“异议股份”)享有现金选择权。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获得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283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向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   2012 年 10 月 25 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1.31 元/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
     格为 12.96 元/股。该价格系审议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2012 年 1 月 30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的交易均价 13.06 元/股扣除自
     该定价基准日以来分红而做出调整的价格(2012 年 8 月 17 日公司实施了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吸收合并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
     限公司吸收合并湖南西部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
     稿)》(简称“吸收合并报告书”)全文或摘要。
●   申报主体:本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为 2012 年 10 月 30
     日,于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异议股东均可按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的规定
     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非异议股东申报无效。
●   申报时间:2012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2 日的 9:30-11:30、13:00-15:00,
     期间公司股票停牌。
●   申报方式:本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申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申报,本公司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   申报代码:706021
     申报简称:雷鸣现金
●   申报方向:申报卖出;“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
●   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由第三方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
     司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   投资者应当核对持有的异议股份数量,申报的非异议股份数量将在申报结
     束后继续被冻结,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后才解冻。
     一、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1、异议股东
     异议股东为在本公司 201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关于安徽雷鸣科
化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湖南西部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并
持续保留股票至股权申报日的本公司股东;非异议股东的申报无效。
     股东大会投出有效反对票的异议股份合计数为 10,156,741 股。
     2、申报时间:2012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2 日的 9:30-11:30、13:00-15:00,
期间公司股票停牌。
     3、申报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本公司不提供现场
申报方式。
     4、申报代码:706021
     5、申报简称:雷鸣现金
     6、申报方向:申报卖出,“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申报有效期内,当天
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7、收购价格:12.96 元/股。
     8、申报数量:
     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是对本公司吸收合并方案投出的有效反对票数并剔除
被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后的股份数量。
     2012 年 6 月 20 日股东大会后至收购请求权申报日期间发生股票卖出行为
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异议股东卖出股票后又发生买进行为
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异议股份数量上限为该异议股东在股东
大会时投出的有效反对持股数减去该期间该股东减少股份数量的余额,如该余额
为负数,则异议股份数量上限为零。
    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有效期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卖出数
量之和,但不超过申报数量上限。
9、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
权,相当于以 12.96 元/股将异议股份出售给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意事项
    1、申报方向只能是申报卖出,申报买入无效;申报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
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2、异议股东申报前应与质权人或司法机关协商解除质押或司法冻结;清算
时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的股份,其收购请求权申报属于无效申报。
    3、对于同一账户中的异议股份,异议股东可全部或部分申报卖出。
    4、股份保管:有效申报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
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5、费用:股东申报现金选择权及后续股份过户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各自按
相关规定支付税费。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周锋    张友武
   联系地址: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61-4948135、4948188
   传真:0561-3091910
    四、后续事宜
    1、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请投资者关注
资金到账日。
    2、本公司股票将于刊登“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当日恢复交易。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及办理指定交易
的股票账户。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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