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跃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充分考虑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相关风险的基础上,将107产品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账龄分析法变更为单项计提法,避免了利润的大幅波动,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风险情况,也与市场和准则要求一致,具有合理性,采用15%的计提比例,与市场其他军工企业采用风险较低的同一判断,且更具谨慎性。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确认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107产品相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和计提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证监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光幸、朱经平、赵晓芳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同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湖北证监局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