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鸿基焦化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投资公司”)拟出资
15000 万元,参股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疆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鸿基焦化”)。因兵团投资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兵团投资公司简介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民路 44 号
法定代表人:安涛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在借贷、买卖、货物
运输、加工承揽经济活动中提供保证担保。
2、与关联人关系
兵团投资公司系本公司股东,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持有本公司 15,830,9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9%。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五家渠市政府原办公楼 207 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马金元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普通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
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焦炭综合化工产品;氮肥的
生产、销售;火力发电;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鸿基焦化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2,376,858,659.55
元,负债总额为 1,959,525,707.41 元,资产负债率为 82.44 %,股东权益为
417,332,952.14 元,净利润为 30,154,934.51 元。
公司股东和出资情况: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
30,000.00 100%
公司
四、交易的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对鸿基焦化进行增资扩股,有利于有利于降低鸿基焦化公司的资产负债
率,降低其融资成本,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国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
机构对鸿基焦化公司资产予以评估,本次交易将以净资产评估值确定股权比例。
目前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评估及交易进展情况履行后续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潘晓燕、王建军、曹爱民和薛斌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兵
团投资公司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基焦化的关联交易有关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降低鸿基
焦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降低其融资成本,改善财务状况,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
潜力;交易定价完全符合市场定价规则,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
七、与兵团投资公司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披露日前,兵团投资公司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无其他关联交易发
生。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