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有力推进公司决策科学性、合规性的不断提升,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钱锋先生不再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楼冠良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磊、独立董事胡春荣、董事长楼冠良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潘磊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履历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完成如下工作: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3年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8项议案,分别是:《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聘用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关于<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在审计工作中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3、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对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进行审议,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4、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5、对公司业务进行现场调研
报告期内,为了更好地协助管理层提供管理效率,审计委员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司业务的实际运营状况,为提升管理提供建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出席委员: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潘磊 胡春荣 楼冠良
________________钱锋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