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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威股份: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理融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保理融资的期限、融资费率、合作机构等内容以单项保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部分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产品、服务等一系列活动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保理融资业务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保理融资款。

(二)拟合作机构: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三)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业务期限内循环使用)。

(五)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六)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保理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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