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24 号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2020年至2023年,你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5,734.71万元、30,135.16万元、24,588.28万元、17,969.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6,738.77万元、2,520.92万元、-5,793.78万元、-17,166.33万元,盈利能力持续下滑并连续两年亏损。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293.41万元。你公司主要产品航空及空管、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产品与服务毛利率分别为0.54%、14.42%,分别下降
11.58%、12.55%。请你公司对以下情况进行核查并说明:
(1)结合近年行业环境变化、主营业务发展、市场竞争、主要客户及销售金额变动情况等,说明连续四年营业收入及净利
润下滑、本年度主要产品毛利率下滑的具体原因,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一致。
(2)结合你公司相关业务的新签合同与在手订单、行业发展前景与市场需求、业务拓展与客户合作情况等,说明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收入构成等,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说明你公司各类业务是否具有偶发性、临时性等特征,本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充分、完整。
2、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7,251.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1.54%,其中往来款期末余额为6,456.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1.42%,坏账准备期末余额1,491.53万元。年报显示,由于终止与联营企业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翼蓝天”)的采购合同,相关预付进度款转至其他应收款核算;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华翼蓝天应收往来款5,58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881.92万元。请你公司对以下情况进行核查并说明:
(1)说明预付款的产生原因、时间、拟采购产品的具体用途、已采购产品的具体情况、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及交付情况、未能按期交付合同产品的原因、预付款项的必要性,预付款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2)华翼蓝天是否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存在关联关系,对于该笔应收款的收回计划及款项可回收性,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的情形。
(3)结合实际情况和可收回性,说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坏账计提政策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于公司其他应收款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并就相关采购合同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2,143.60万元,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占比为41.42%,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8,117.99万元,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由2019年的157天上升至347天。请你公司对以下情况进行核查并说明:
(1)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主要客户、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等,说明你公司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占比较高的原因。
(2)结合销售信用政策、期后销售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政策、近三年坏账损失率、账龄、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等,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处于合理水平,结合同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分析你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连续五年大幅上升的原因,本期及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完整。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交易内容、账龄结构、逾期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回款障碍、预计回款时间、与你公
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销售费用3,411.63万元,同比增长123.80%,主要原因是与销售相关的工资支出增加,以及为争取销售合同发生的成本因最终未能签约进行费用化所致;发生研发费用5,418.81万元,同比增长15.45%,其中职工薪酬为519.69万元,同比增长64.37%,报告期内研发人员235人,同比下降
18.40%。请你公司对以下情况进行核查并说明:
(1)结合你公司销售模式、为争取销售合同发生的成本具体情况、销售人员数量及人均工资变动情况、合同取得成本主要内容、近三年销售费用明细项目及变动情况、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等,对比同行业销售费用率,说明在本期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销售费用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你公司本期研发投入金额、研发费用、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结合近三年公司研发内容、研发立项数量、项目应用落地情况、取得知识产权情况、研发人员薪酬情况等,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研发人员数量均下降的情况下,本期研发人员薪酬及研发费用增长的原因。
5、报告期末,你公司无形资产余额为25,995.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73%,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6,375.40万元,上年度未计提。本报告期,你公司对三维类非专利技术、三维类专利技术、交通类非专利技术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请你
公司对以下情况进行核查并说明:
(1)上述项目的取得时间、取得方式、入账价值及依据、摊销方法、以前年度摊销情况、减值测试的计算方法、选取的参数及假设等。
(2)结合三维类技术组合的构成内容、组合确认方式、以前年度组合构成及变化情况等,说明你公司认为上述无形资产无转让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因,相关减值迹象的发生时间节点及依据;相关无形资产在2022年末的可回收金额,与本次测算的可回收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3)结合上述内容,说明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是否充分,报告期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共计7,202.4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0.08%,其中对第一大客户及第二大客户销售额占比为27.44%;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共计4,293.1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31.69%。请区分各项业务和产品,补充说明各类别下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合作年限、关联关系、销售/采购金额、提供/采购产品或服务内容、较上年变化的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模式特点,说明对重要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的应对措施。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4月29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