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项目 | 2022年1月1日调整前 | 2022年1月1日调整后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739,016.61 | 48,348,053.01 | 609,036.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071,930.04 | 31,580,207.39 | 508,277.35 |
未分配利润 | 447,673,767.25 | 447,774,526.30 | 100,759.05 |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 |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后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862,329.84 | 36,407,640.74 | 545,310.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467,445.13 | 35,903,111.44 | 435,666.31 |
未分配利润 | 701,966,019.10 | 702,075,663.69 | 109,644.59 |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 |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后 | 调整数 |
所得税费用 | 52,256,986.26 | 52,248,100.72 | -8,885.54 |
净利润 | 265,653,830.69 | 265,662,716.23 | 8,885.5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6,875,575.35 | 266,884,460.89 | 8,885.54 |
母公司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利润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