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怀芳(主任委员、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独立董事罗丹及董事李劲彪。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沟通及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月6日,公司通过邮件形式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计划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根据2023年年初与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商定的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就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并充分讨论了立信有关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方法、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其他重大会计及审计事项,以及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缺陷及整改等事项。
2023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在为本公司提供2022年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本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此外,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8月28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了公司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3年10月11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一致认为立信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从聘任以来恪尽职守,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全面审计,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核了立信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费用,根据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费用公允、合理。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在为本公司提供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按期出具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务,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本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告、内部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以及参加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途径,与内审部门负责人沟通,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会同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内审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进行了沟通与安排,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整体安排,明确了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进展要求。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
初步意见后,就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与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在审计机构出具2022年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能够按照会计准则、内控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制,重大方面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将立信审计后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聘请立信对包括财务报告在内的、有关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以上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优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