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本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方案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四)投资品种: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不能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五)投资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委托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委托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中心负责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委托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四、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