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4-01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公告所列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13日,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福胜、毛献伟、张正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24年4月13日,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各类关联业务实际情况,关联交易数额符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预算。
3、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该等关联交易可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403.27万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6,442.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内容 | 2023年预计发生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额 | |
采购业务 | 皖维集团 | 支付综合服务费 | 303.27 | 303.27 | |
融资担保费 | 2,000.00 | 141.51 | |||
小 计 | 2,303.27 | 444.78 | |||
研究院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219.06 | |||
小计 | 219.06 | ||||
金泉实业 | 乳液等原辅材料 | 100 | 122.16 | ||
增塑剂 | 6,000.00 | 6,619.42 | |||
小 计 | 6,100.00 | 6,741.58 | |||
皖维物流 | 本部产品运输费 | 20,000.00 | 12,931.05 | ||
广维产品运输费 | |||||
蒙维产品及原料运输费 | |||||
花山产品运输费 | |||||
机械运费 | |||||
柴油、选矿废渣 | |||||
小 计 | 20,000.00 | 12,931.05 | |||
采购业务合计 | 28,403.27 | 20,336.47 | |||
销售业务 | 皖维集团 | 销售劳保等 | 0 | 0.71 | |
金泉实业 | 销售水电汽、水泥、VAC、PVA、片石等 | 8,000.00 | 5,938.48 | ||
皖维物流 | 销售劳保、辅助材料、PVA、电石等 | 0 | 167.22 | ||
销售业务合计 | 8,000.00 | 6,106.41 | |||
合计 | 36,403.27 | 26,442.88 |
(三)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9,332.33万元,其中关联采购预计金额为93,332.33万元,关联销售预计金额为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业务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内容 | 2023年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4年预计发生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业务 | 皖维集团 | 支付综合服务费 | 303.27 | 100.00 | 303.27 | 100.00 | —— |
融资担保费 | 141.51 | 100.00 | 300.00 | 100.00 | 根据公司与皖维集团签订的融资担保费协议,公司按皖维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担保金额的1%支付融资担保费,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 ||
小 计 | 447.78 | 603.27 | |||||
研究院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219.06 | 100.00 | 429.06 | 100.00 | 根据相关技术服务协议,公司与关联方研究院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数为429.06万元。 | |
小计 | 219.06 | 429.06 | |||||
金泉实业 | 乳液等原辅材料 | 122.16 | 12.47 | 300.00 | 30.00 | 报告期,公司与金泉实业关联采购乳液等原辅材料发生额为122.16万元,鉴于关联方金泉实业已在乳液等原辅材料的采购招标中中标,故将公司与金泉实业此项关联采购业务2024年预计数增至300万元。 | |
增塑剂 | 6,619.42 | 57.79 | 9,000.00 | 65.00 | 报告期,皖维皕盛与金泉实业关联采购增塑剂业务发生额为6,619.42万元,考虑皖维皕盛新建生产线满负荷生产,故将公司关联采购增塑剂业务2024年预计数增加至9000万元。 | ||
小 计 | 6,741.58 | 9,300.00 | |||||
皖维物资 | 煤炭、醋酸等代购代销中间业务 | 45,000.00 | 42.00 | 关联方皖维物资公司成立于2024年年初,主要从事煤炭、醋酸等代购代销中间业务及液体运输等业务,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皖维物资的关联采购金额为63000万元。 | |||
液体运输 | 18,000.00 | ||||||
小 计 | 63,000.00 | ||||||
皖维物流 | 本部产品运输费 | 12,931.05 | 88.88 | 20,000.00 | 90.00 |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皖维物流的运输业务较为稳定,2024年公司与皖维物流发生的产品运输费等预计数仍为20000万元。 | |
广维产品运输费 | |||||||
蒙维产品及原料运输费 | |||||||
花山产品运输费 | |||||||
机械运费 | |||||||
柴油、选矿废渣 | |||||||
小 计 | 12,931.05 | 20,000.00 | |||||
采购业务合计 | 20,336.47 | 93,332.33 | |||||
皖维集团 | 销售劳保等 | 0.71 | 0 | ||||
金泉实业 | 销售水电汽、水泥、VAC、PVA、片石等 | 5,938.48 | 1.64 | 6,000.00 | 1.65 | 报告期,公司与金泉实业关联销售水电汽、水泥、VAC、PVA等业务发生额为 5938.48万元,考虑与金泉实业此项业 |
务较为稳定,故将公司此项关联销售业务2024年预计数调整为6000万元。
务较为稳定,故将公司此项关联销售业务2024年预计数调整为6000万元。 | |||||||
皖维物流 | 销售劳保、辅助材料、PVA、电石等 | 167.22 | 0.01 | 0 | |||
销售业务合计 | 6,106.41 | 6,000.00 | |||||
合计 | 26,442.88 | 99,332.33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前身是安徽省维尼纶厂,始建于1969年,是国家“四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注册资本:25,651.66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56号;法定代表人:吴福胜。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学纤维、建材制品生产销售,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资本运作。
(二)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实业),系皖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56号;法定代表人:王家东;主营业务为从事编织袋、复合袋、加气混凝土砌块、乳胶、醋酸钠等产品生产经营。
(三)巢湖皖维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物流),系皖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金山路14号;法定代表人:陈爱新;主营业务为从事货物运输、港口作业、仓储保管、工业品贸易等。
(四)安徽皖维先进功能膜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公司),
系皖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13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06号明珠产业园2号楼F区3层;法定代表人:吴福胜;主营业务为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等。
(五)安徽皖维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物资),系皖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56号;法定代表人:朱凌云;主营业务为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等。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业务和关联采购
业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的原则:①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定价原则;
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③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业务产生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长远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备查文件
1、《皖维高新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皖维高新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皖维高新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