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8,939,607.71元。经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33,434,416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8,326,900股后的股本数1,225,107,5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8,008,601.2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24,948,956.25元的30.16%。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九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