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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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共涉及50人。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姓名 | 余建耀 | 彭敏 | 严善明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08年 | 2014年 | 1999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06年 | 2012年 | 1999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08年 | 2014年 | 1999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2年 | 2020年 | 2021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2023年,签署天士力、创业慧康、楚天龙等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传音控股、震有科技、创业慧康等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永兴材料、创业慧康、天奈科技等2020年度审计报告。 | 2023年,签署天士力、创业慧康、天奈科技等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天士力、天奈科技、同飞股份等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天士力、天奈科技2020年度审计报告。 | 2023年,签署西大门、景兴纸业、浙江医药等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景兴纸业、莎普爱思、江山欧派、浙江医药、梦天家居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浙江医药、莎普爱思、江山欧派等2020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余建耀 | 2022年12月19日 | 监管谈话 | 深圳证监局 | 因执行震有科技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时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深圳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并综合考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人员的经验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增减率 |
财务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150 | 150 | -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50 | 50 | -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