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3.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45,207,058.97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9,700,130股,因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总股本减少5,750,125股,故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1,493,950,0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3,003,501.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的比率为44.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