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8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2/7~2024/5/6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911.37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37%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3,687.91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85元/股~1.99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含)-1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5月6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911.37
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7%(即回购股份数量于本日达到并超过公司总股本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63%,购买的最高价为1.99元/股、最低价为1.8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687.9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