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2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5日;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鹭燕集团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第8、9、10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6、7、8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公开披露。
2023年在公司任职的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26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鹭燕集团,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61010;传真号码:0592-8129310);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鹭燕集团一楼前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阮翠婷;
(2)电话号码:0592-8129338;
(3)传真号码:0592-8129310;
(4)电子邮箱:zqb@luyan.com.cn
(5)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2-《授权委托书》。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88”,投票简称为“鹭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鹭燕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