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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燕医药: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国开债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财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将及时了解公司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每季度审查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对,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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