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5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4年4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关注函》中涉及问题进行逐项认真核查与分析。鉴于《关注函》中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查及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4年4月23日前回复并对外披露。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就相关问题作出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