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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天健审计资质及2023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为天健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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