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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5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内部控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年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二)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五)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的议案》。

(六)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八)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16次董事会和8次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运作,董事会决策程序合规。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四)检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年度内组织修订相关内控制度,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建议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升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水平。

(六)对关联交易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督,并对定期报告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对内部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进行了提示告知,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八)监事会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九)监事会对公司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核查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议,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在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有效保障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有效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提高。我们将尽职尽责、坚持原则、勤勉严谨,维护好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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