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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日,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会的方式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9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育民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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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末,公司实现总资产1,333.8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3.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0.1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9.55%;营业总收入808.63亿元,同比减少2.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4亿元,同比减少10.27%。
四、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5,388,587.4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5,538,858.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51,736,225.56元,减去本年已派发现金股利509,057,193.7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2,528,760.53元。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5元(含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董事会召开当日(2024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3,754,393,242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581,930,952.51元(含税)。
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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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既保证公司稳定较快发展,同时也回报了广大股东;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五、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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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
根据《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04,604.10万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052.65万元,不低于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八、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九、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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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十、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十一、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义坤、梁彤缨、罗元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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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合并)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4年度 预算数 | 2023年度 实现数 |
营业收入 | 8,765,882.62 | 8,086,31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7,767.40 | 153,390.17 |
上述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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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四、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2024年投资计划如下: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参与PPP等模式的投资、参与设立建筑合资公司等建筑业项目投资;参与建筑机械装备制造、隧道掘进装备制造、清洁能源装备制造、预制件制造等制造业投资,以及购置施工设备等建筑关联产业项目;参与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投资。计划投资额1,032,650.47万元。
十五、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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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十六、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捐赠额度。
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品牌价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捐赠总额不超过480万元。在此对外捐赠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具体捐赠事项进行对外捐赠和使用额度。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另行通知。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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