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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93号《关于核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向7家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60,678,61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7,989,883.93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797,695.5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6,192,188.4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8日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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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678,617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05号)验证。
2.2023年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886,192,188.43元,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86,192,188.43元,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97,340.19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专用账户余额46,768.07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国大酒店支行专用账户余额50,572.12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解放北路支行专用账户余额0元)已全部转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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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5日、6月16日,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公司签署的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彼此之间均依照协议履行,履行情况良好。鉴于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机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会计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8,619.2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8,619.2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8,619.2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88,619.22 | 188,619.22 | 188,619.22 | 188,619.22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88,619.22 | 188,619.22 | 188,619.22 | 188,619.22 | 1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有)
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88,619.22 | 188,619.22 | 188,619.22 | 188,619.22 | 10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本表中“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口径计算,未计算专户利息。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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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