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
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经核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税前薪酬如下表:
姓名 | 职务 | 2023年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备注 |
张良灿 | 董事长 | 80.57 | - |
张天泓 | 董事、总经理 | 40.39 | - |
刘志钢 | 董事 | 0 | 未在公司任职,不领取薪酬 |
汪根法 | 董事、副总经理 | 36.63 | - |
吕 滨 | 独立董事 | 5.00 | 2023.8.22起任独立董事 |
徐 俊 | 独立董事 | 5.00 | 2023.8.22起任独立董事 |
张绍志 | 独立董事 | 5.00 | 2023.8.22起任独立董事 |
李 青 | 独立董事 | 3.00 | 2023.8.22届满离任 |
徐 澜 | 独立董事 | 3.00 | 2023.8.22届满离任 |
高明裕 | 独立董事 | 3.00 | 2023.8.22届满离任 |
吴兆庆 | 监事会主席 | 25.33 | - |
徐六阳 | 监事 | 33.09 | - |
陈丽萍 | 职工代表监事 | 14.23 | - |
张良初 | 副总经理 | 65.42 | - |
梁路芳 | 副总经理、董事会会秘书 | 33.59 | - |
王丽萍 | 财务总监 | 27.55 | -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结合经营绩效确定薪酬待遇;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
(二)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1、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具体发放金额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监事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1、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具体发放金额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