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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金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的主要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4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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