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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特殊普通合伙)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年度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本年度(万元)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万元)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53,348.3061,266.4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826.96与主营业务无关382.38与主营业务无关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1.55%0.62%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826.96原材料、废料处置、安装服务等382.38原材料、废料处置、电费、安装服务等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826.96382.38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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