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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按照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 |
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做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李振华,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振华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签署了步科股份、明冠新材、华宝新能、联赢激光、科瑞思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顾家家居、天龙股份、浙江交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思,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思于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司公司审计,2023年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吕安吉,2005年12月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万向钱潮、华星创业、正裕工业、健盛集团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了东山精密、泰尔股份、广大特材、中潜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为保持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地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其对公司情况较为了解,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公允、客观的审计报告,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