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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公司代码:601777 公司简称:力帆科技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全体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1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公司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及薪酬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管理、现货交易、采购与付款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生产与成本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与信息系统、内部监督、关联交易。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治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与收款业务、担保业务、生产与成本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和内控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错报标准错报≥利润总额的10%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错报<利润总额的5%

说明:

①公司总部的重要性水平,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控股子公司的重要性水平,以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②影响到同一个重要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以其汇总影响水平按照上述标准进行等级认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能加以更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1)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 响;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表达真实、准确的目标; (4)已向管理层汇报但在合理期限内,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错报标准错报≥利润总额的10%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错报<利润总额的5%

说明:

①公司总部的重要性水平,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控股子公司的重要性水平,以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②影响到同一个重要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以其汇总影响水平按照上述标准进行等级认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严重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 (3)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4)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1)违反公司规定或标准操作程序未构成重大损失; (2)出现较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 (3)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整改要求,将督促责任部门完成整改,实现缺陷闭环管理。此类缺陷不影响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截至报告日,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已完成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陷,能够合理的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2024年度,公司将继续优化和完善内控工作体系,强化各职能领域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持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宗成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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