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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光电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1,378,806.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2,792,759股,扣除2024年1月已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98,000股,及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553,440股,以831,141,31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245,652.7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8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营运及拓展新业务所需流动资金的需求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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