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7楼。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其中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2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
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鉴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同时,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亿元,未达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未行权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全体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以及离职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期权。以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