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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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服务及收费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13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95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 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5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56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60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9.35亿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34亿元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89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6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C26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62亿元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2021)京 74 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0.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信永中和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燕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欣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和挂牌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蓓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8万元。
公司与拟聘会计事务所以行业标准及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1日,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决议》;
2、《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