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燕祥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第
XYZH/2024BJAB2B0316号《审计报告》,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024,614.14元,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37,254,388.07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9,501,813.41元,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403,058,763.33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为8,844,922,177.21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81,569,9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96,313,98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及时对外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目前公司整体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执业素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更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调整“面向智能汽车和智慧城市的网络芯片研发项目”“嵌入式MPU系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智能视频系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调整项目的实施内容和投资总额,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的根本利益。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调整有利于切实保障项目的实施质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经审核,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下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均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