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齐放)
本人(李齐放)自2022年担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齐放,男,1957年9月出生,教育学硕士。曾任三峡大学经管学院院长、三峡大学理学院党委书记,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已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的自查表。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职尽责。具体情况如下:
1. 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3次,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其中现场参会9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4次。作为独立董
事,本人勤勉尽责,在会前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2023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9次,本人列席了各次股东大会。
2. 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及专业素养进行审核,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我们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相关情况如下:
1. 2023年10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2023年12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实
地考察、书面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持续、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在参加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的同时,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认真听取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就自己关心的与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与一线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与我们的沟通,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通报,使我们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公司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疑问及时解答,为独董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1.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召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第一次见面会,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就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节点进行沟通。
2. 在审计过程中,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工作速度,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3.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召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第二次见面会,进一步沟通初审意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本年度生产经
营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实施情况、重大投融资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内控执行情况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和其他独董们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在决策、执行及披露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事前审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10万吨精制磷酸项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暨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宜昌邦普宜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对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议案的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定期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披露,本人认为程序合法合规。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事项已经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关注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和履职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财务负责人未发生人员变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吴伟荣、张忠华分别因连任年限已满、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王凤琴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已经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通过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凤琴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兼职情况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本人认为王凤琴女士符合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制定和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薪酬发放与年报披露情况一致。
2023年度,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在此谨表谢意。在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遵循相关法律和法规,持续以审慎、专注和勤奋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本人将运用个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公司提出更多富有成效的建议,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决策科学性和
内部控制有效性。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同时,本人也将更加致力于保护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齐放)》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齐放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