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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德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杨德仁)

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诚信、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杨德仁先生,1964年4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中国科学院院士。1991年7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材料与科学工程学院博士后、副教授、教授;目前兼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院长、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首席科学家。现任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美科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3年2月3日完成换届,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任期内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列席次数
杨德仁211001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提出了合理建议,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异议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参加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1次。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主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工作,对董事会换届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履历等进行核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参与公司重大投融资事项决策,对战略发展提出专业意见,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审计沟通情况

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沟通内审计划及内控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审阅相关底稿资料,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权益保护情况

1、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特此报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德仁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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