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达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与厦门通富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实际生产进度延迟发生或采购所致。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达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与厦门通富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时龙兴 王建文 沈小燕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