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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勤勉尽职,有效履行了监督的职能,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
序号 | 监事会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1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 2023.2.27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
2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3.23 |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4.18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4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4.25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5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 2023.8.4 |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
6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8.29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 2023.9.28 |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 |||
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10.27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9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 2023.11.14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
10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2023.12.20 |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逐步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会计事务所审计通过确认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收购和资产出售的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60,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交易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10,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交易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的情形。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监事会
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积极参与财务审计,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