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2日,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010,956.14元,本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72,630,089.59元。年初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10,249,811.42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96,480,365.58元,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19,648,036.56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15,707,542.17元后,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571,374,598.27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570,754,2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10元(含税),计15,707,542.17元,尚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盈利状况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不超过2024年上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