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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246,545.40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3,479,653.5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18,079,836.5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28,490,226.9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8,079,836.59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综合考虑,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9,249,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4,662,356.9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归属、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发展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的方案,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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