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4-040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8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136.3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406%。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4.58125元/股。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办理136.3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1 | 许少军 | 总经理 | 8.000 | 3.433% | 0.051% |
2 | 徐彩英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0.000 | 4.292% | 0.064% |
核心骨干(39人) | 175.00 | 75.107% | 1.115% | ||
预留 | 40.000 | 17.167% | 0.255% | ||
合计 | 233.000 | 100.000% | 1.485%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89元/股。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
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
第二个归属期 |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
第三个归属期 |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90%;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5%。 |
注:1、“净利润”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价。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 合格及以上 | 不合格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0%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变更情况
1、2021年4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4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41名激励对象19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4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2名激励对象4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2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7.89元/股调整为7.69元/股;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办理6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6、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归属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7.69元/股调整为4.68125元/股,尚未归属数量调整为2,576,000股。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满足既定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即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110.4万股作废失效。作废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2万股。
7、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4.68125元/股调整为4.58125元/股;同意将首次授予的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0.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作废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32万股;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办理136.3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2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7.89元/股调整为7.69元/股;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归属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7.69元/股调整为
4.68125元/股,尚未归属数量调整为2,576,000股。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满足既定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即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110.4万股作废失效。作废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2万股。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4.68125元/股调整为4.58125元/股;同意将首次授予的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0.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作废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32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第三个归属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4月23日,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起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后依法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 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
1 |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①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①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该项归属条件。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①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①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该项归属条件。 |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①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①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3 |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均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满足该项归属条件。 | ||||
4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三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90%;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5%。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869号),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17,749,004.86元,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251.03%,满足该项归属条件。 | ||||
5 |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个人层面考核达标,满足该项归属条件。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同意为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在2024年4月23日起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后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4月23日。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136.32万股。
3、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数量:38人。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4.58125元/股。
5、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
1 | 许少军 | 总经理 | 12.8 | 5.12 | 40% |
2 | 徐彩英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6 | 6.40 | 40% |
核心骨干(34人) | 248 | 99.2 | 40% | ||
合计 | 276.8 | 110.72 | 40%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
核心骨干(2人) | 64 | 25.6 | 40% | |
合计 | 64 | 25.6 | 40% |
注: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经调整后的数量。
2、上表中不包括5名此次归属前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拟归属的38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符合归属标准,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的归属登记手续。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程序、调整事由、调整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04月23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待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后可依法办理相关归属事宜。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和作废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等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
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备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36.32万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217.6万股增加至25,353.92万股(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备查文件
1、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