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非职工代表监事,与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第五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职工代表监事:李莉莉女士(监事会主席)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孙福安先生、吴娟娟女士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详见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亦非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李莉莉女士:汉族,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合肥博建科技有限公司商务部长,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副总。现任安徽汇达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莉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355股。李莉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莉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