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度,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慎地履行审计与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30日,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茅宁先生,独立董事应文禄先生,董事王玉琦先生三人组成,其中茅宁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023年10月1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十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茅宁先生、应文禄先生,董事王玉琦先生三人组成,其中茅宁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全部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题 |
第九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2023-03-14 | 1.关于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及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第九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2023-03-24 | 1.关于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4.关于公司2022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6.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评价审计汇报;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 |
第九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2023-08-04 | 1.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第十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2023-10-20 | 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
第十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2023-12-22 | 关于调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三、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2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2.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进行评估,认为公司聘任的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准则,并独立专业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听取审计部关于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的汇报,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积极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提出指导意见,审议关于审计计划变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规范运作,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公司《关于增加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关于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放弃对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及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符合公开、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履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职责,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和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
2024年,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秉承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茅 宁、李 东、应文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