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高新兴: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4-024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和聘任程序

1、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司农所于2020年11月25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为吉争雄先生。司农所是HLB浩信国际会计网络成员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所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刘火旺,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司农所执业,2010年至2011年以及2014年至2016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裘宗敏,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3年开始在司农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腾,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多年,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所执业,现任司农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

司农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司农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人员担任。

4、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经查,司农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变更情况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和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容诚所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2022年度,容诚所均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和程序

2023年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的,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

审慎研究,公司聘任司农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分别于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4日分别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3、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司农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司农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结合财政部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编制的统一工作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或审核报告。

司农所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司农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评估,公司认为,司农所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能够按照2023年度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履职过程能够保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司农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聘任司农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司农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情况等方面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要求。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所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司农所进场前,认真听取并审阅了该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4、司农所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所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2024年3月2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满足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