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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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起始页码 |
专项审核报告 | 1 |
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 3 |
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亚会核字(2024)第01220009号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能”)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易成新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情况
经审核,《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易成新能2023年度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松超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青青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 |||||
2023年度 | |||||
编制单位: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目名称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栏次 | 1 | 2 | 3 | 4 | |
一、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 1 | 564,065,115.97 | 5,663,716,238.43 | 5,673,364,727.58 | 554,416,626.82 |
二、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 2 | 56,000,000.00 | 10,000,000.00 | 56,000,000.00 | 10,000,000.00 |
(一)短期借款 | 3 | 56,000,000.00 | 10,000,000.00 | 56,000,000.00 | 10,000,000.00 |
(二)长期借款 | 4 | - | - | - | -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