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张亚兵)
作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诚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力,积极参加公司2023年度内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现将2023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亚兵,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1994年至1997年在甘肃省医药总公司负责财务管理工作;1997年至2012年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2年至2017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专职委员;2017年至2019年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执行副总裁;2019年11月至今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全部董事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提出了合理建议,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会1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 (次) | 备注 |
张亚兵 | 7 | 7 | 0 | 0 |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6 | 6 |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利用自身专业特长,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在2023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
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将继续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的要求。并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控股孙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首成科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新聘财务总监的议案》,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2024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我对公司在2023年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张亚兵(签字):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