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8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的补充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概述
2023年河南中豫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开封时代签订44MW全钒液流电池功率系统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404,071,360元,因项目实际投资方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公司持股48.51%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双方均受同一母公司中国平煤神马控制,上述四家交易对手方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5同意、0反对、4回避,关联董事王安乐、杜永红、王少峰、万善福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名称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住所 | 叶县新文化路东段叶县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406室 | |||
法定代表人 | 高志强 | |||
注册资本 | 24,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电站、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余热利用、电动车充电站、电动车充电桩、电动车充电站车棚等项目的开发、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服务;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支架以及相关配电设施的销售;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及试验;电力工程、通讯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调试及维护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开发、咨询服务;储能电池系统和储能电池系统原材料的研发、设计、组装、技术咨询及服务;磷酸铁钒锂项目基础能的开发与应用;销售:售电、建材、钢材、硅料、线切割刃料、树脂(不含易燃溶剂)、焦炭、润滑油、工矿配件、橡胶制品、日用百货、五金工具、机电设备、电力设备、电子设备、电子仪器仪表、电料批发、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除外)。 | |||
成立时间 | 2012-08-15 | |||
202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总资产 | 143,901.36 | 净资产 | 13,958.34 |
营业收入 | 16,230.66 | 净利润 | -997.78 | |
股权结构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二)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6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本斌 | |||
注册资本 | 104,417.5874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成立时间 | 1997-09-10 | |||
202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总资产 | 3,144,219.75 | 净资产 | 1,169,549.77 |
营业收入 | 1,129,876.31 | 净利润 | 21,040.31 | |
股权结构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75% |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三)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
住所 | 叶县龚店乡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沙河三路南 |
法定代表人 | 杜建国 |
注册资本 | 166,6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制造、销售:帘子布、工业用布、化学纤维及制品、无纺布及相关制品;销售:帘子布原辅材料、纺织机械;供电;机电设备进出口经营;普通货物运输。 |
成立时间 | 2012-04-16 |
202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总资产 | 265,993.08 | 净资产 | 111,442.19 |
营业收入 | 195,153.35 | 净利润 | 657.01 | |
股权结构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8.80% |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四)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平顶山市神马大道9号 | |||
法定代表人 | 蒋自立 | |||
注册资本 | 227,35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时间 | 2005-09-30 | |||
202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总资产 | 525,448.55 | 净资产 | 135,111.99 |
营业收入 | 153,544.44 | 净利润 | -2,461.01 | |
股权结构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93%% |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是否为失信被 | 否 |
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44MW全钒液流电池功率系统。
2、采购数量:包括250kw集装箱功率系统176套(其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48套,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8套,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40套,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40套)。
3、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404,071,360元(人民币),大写:肆亿零肆佰零柒万壹仟叁佰陆拾元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依照市场定价,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付地点:按采购方要求地点交付。
2、交付时间:该批次设备供货周期为2个月。
3、结算和付款:货款结算按照先货后款原则执行。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封时代与河南中豫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公司储能业务的快速推广,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健康发展,本次与上述四家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原则,采购费用依照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3月末,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四家关联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为868,983.31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下属公司项目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交易有利于推动公司储能业务发展,推动下属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全钒液流储能项目建设,促进其长远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签订上述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公司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原则,采购费用依照市场定价,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