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江泳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江泳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江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江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1年参加工作,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历任平煤集团一矿结算中心主任、财务科科长职务;2006年6月至2016年8月历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处成本科副科长、科长,财务管理处成本主管、财务管理处副主任会计师兼成本业务主管、财务管理处副主任会计师兼投资业务主管;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历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至2023年11月历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副总监、代理总监,投资运营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资产部总监,投资运营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今日,江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